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401a.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一切爱之良善都被分离,一切信之真理由此都被歪曲。这从“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对人来说是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变黑像毛布”是指分离,“黑”论及黑暗,因而论及凭任何光都不显现之物。经上之所以说“像毛布”,是因为它表示人的感官层,感官层是属世层的最低层,因而在内层周围,它在内层引发黑暗。人有两种心智,一种属灵心智和一种属世心智;属灵心智从天堂之光来思考和感知,而属世心智从世界之光来思考和感知;人从后者拥有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光。这属世心智就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而属灵心智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属世心智因在属灵心智之下或之外,故也在属灵心智的周围,因为它在各个方面包裹属灵心智;因此,它被称为“毛布”或“多毛的”;事实上,当属灵心智,也就是较高和内层心智关闭时,属世心智,也就是较低和外层心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就处于黑暗之中;因为属世心智所拥有,并构成其聪明的一切光都来自他的属灵心智的光,这光是天堂之光。感官层,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在天堂之光中显得毛茸茸的;由此可知,“毛发”表示属世人的终端,也就是感官层(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5247, 5569–5573节)。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
“月亮”是指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像血”是指真理被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这就是“血”在圣言中的含义(参看AE 329f节);这清楚表明,“月亮变得像血”表示什么。“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对人来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月亮”表示属灵真理,是因为主在属天天使的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在属灵天使的天堂显为一轮月亮。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祂的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显为一团火,天堂里的天使从这火获得他们的热;因此,在圣言中,属天和属灵的“火”表示爱。主显为一轮月亮是由于来自那太阳的光,因为月亮从那太阳获得她的光,天上的光是神性真理;因此,在圣言中,“光”表示神性真理。关于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以及由此而来的热和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
401b. 在圣言中,“日头或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对人来说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月亮”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1–2)
由于那时主在祂的神性中显现,所以祂的脸“如日头”,祂的衣裳“如光”,因“脸”对应于爱,“衣裳”对应于真理;“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是因为神性之爱在祂里面,“祂的衣裳如光”,是因为神性真理来自祂;事实上,天堂之光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脸”当论及主时,表示爱和一切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585, 9306, 9546, 9888节);“衣服”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64, 195c节)。在天堂,当主在天使面前呈现祂自己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天使面前;但那时祂出现在太阳之外。因此,当约翰在灵里时,他以同样的方式看见主;这清楚可见于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人子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显然,被看到的,是主(参看AE 63节)。
同样,当主作为一位天使被约翰看到时,经上记着说:
我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彩虹,脸面像日头。(启示录10:1)
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并非表示天使或使者,而是表示来自主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从他们身上显现的神性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他们所说充满智慧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他们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的,因为他们是人,人从主拥有智慧和聪明。这清楚表明,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主,那时祂也显为一轮太阳。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来自主的某种神性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925, 2821, 3039, 4085, 6280, 8192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
因此,当教会表现为一个妇人时,太阳也在她周围出现;对此,启示录上如此记着说:
天上出现了一个大兆头:有一个妇人被太阳围绕,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妇人”在此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给出的解释。“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52—253, 749, 770节)。由于教会来自主,所以她被看到被太阳围绕。下文给出的解释还将说明“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的冠冕”表示什么。
因此,大卫说:
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好像日出时的晨光,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撒母耳记下23:3–4)
此处“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表示教会和其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色列的神”表示教会方面的主,“以色列的磐石”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于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天堂的光,所以论到祂所说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经上说它“好像日出时的晨光”;由于这神性真理是纯粹的,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所以经上补充说“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因光或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光辉来自神性之爱;“雨后”表示传给并接受之后,因为那时它的光辉与它被传给并接受它的天使和世人同在。“以色列的磐石”和“以色列的石头”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581, 10580节);“光”是指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因而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同样,在士师记,经上论到那些爱耶和华的人说:
愿爱祂的人如日头在祂的大能中出现。(士师记5:31)
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736, 2921, 3035, 5041, 6303, 6281, 8864, 9315, 9373, 10146节)。论到那些爱祂的人,经上说“如日头在祂的大能中出现”,这句话表示主在他们里面的神性之爱。关于他们,经上在马太福音中还说,他们必发光如日头:
义人在我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在圣言中,那些爱主,也就是出于爱行祂诫命的人被称为“义人”;他们脸上发出灿烂的光,像太阳的光一样,因为主的神性之爱传给他们,并被他们接受,主由此在他们中间,也就是在他们的内层,这些内层就表现在脸上。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被称为“义人”(参看AE 204b节)。
诗篇:
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信实的见证。(诗篇89:36–37)
这些话论及主,以及祂的天堂和教会,因为此处字义所论述的“大卫”表示主(参看AE 205节);“祂的种必存到永远”表示神性真理,也表示那些接受它的人;“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表示主的天堂和教会,它们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爱之良善;“如月亮永远坚立的宝座”表示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神性真理的天堂和教会;“云中信实的见证”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它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作见证,“云”表示圣言的字义。
又:
他们必因太阳,在月亮面前代代敬畏你。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在。祂的名要存到永远;祂在太阳面前必持有儿子之名;所有民族都要因祂被祝福。(诗篇72:5, 7, 17)
这些话也论及主,因为这一整章诗篇论述了祂;由于主在天堂向那些在祂属天国度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向那些在祂属灵国度的人显为一轮月亮,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与太阳,在月亮面前代代敬畏你。”“在那日,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在”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将处于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属天国度,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真理被植入;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平安”论及那良善。但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直到月亮不在”,应当告知。在天堂,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不同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如同在世上,白天的阳光不同于夜间的月光;同样,那些处于天堂太阳的光之人的聪明不同于那些处于那里月亮的光之人的聪明;因此,那些处于那里的太阳之光的人处于纯粹的神性真理;而那些处于那里的月亮之光的人则未处于纯粹的神性真理,因为他们处于许多虚假,他们所拥有的这些虚假源于未理解的圣言字义,在他们看来却像真理。由此可见,“直到月亮不在”表示直到他们那里不再有看似真理的虚假,而是有与爱之良善构成一体的纯粹真理。然而,要知道,那些在天堂处于月光之人的虚假是没有邪恶在里面的虚假;因此,这些虚假被主接受,仿佛它们是真理(关于这些虚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因此,这就是“直到月亮不在”所表示的,也就是说,是对那些由“义人”来表示、大有平安的人来说的。但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必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所以经上也补充说,“祂在太阳面前必持有儿子之名”,“儿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由于“民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或从主接受爱之良善的人,所以经上说:“所有民族都要因祂被祝福。”“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可参看AE 331节)。
401c. 以赛亚书:
在大行杀戮的日子、塔楼倒塌的时候,各高山各高冈上必有溪河水流。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5–26)
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由“大行杀戮的日子、塔楼倒塌的时候”来表示,“倒塌的塔楼”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尤表那些喜欢通过教会的神圣事物来统治的人(参看《最后的审判》,56, 58节)。“各高山各高冈上必有溪河水流”表示那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必被准许理解真理。在高山上的人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高山”表示那良善;在高冈上的人是指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山)冈”(或小山)表示那良善;“溪河水流”表示来自真理的聪明。“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表示那时在主的属灵国度必有真理,就像以前在属天国度有真理一样,那时属天国度的真理必成为爱之良善;因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月光”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日光”表示属天国度的神性真理;“七倍”表示完全和完美,当真理变成良善,或形式上的良善时,它就是完全和完美的。显然,这不是指地上的太阳和月亮,而是指天堂的太阳和月亮。要知道,当最后的审判发生时,主以比其它时候大得多的灿烂和辉煌出现在天堂,这是因为那时,那里的天使必得到更强有力的保卫;因为那时,与天使的外层拥有联系的较低事物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这就是为何当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时,经上说:“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因此,经上还说“各高山各高冈上必有溪河水流”,这句话表示对那些在更高的山和更高的冈上的人来说,大量的聪明,因为那时审判就发生在低较的山和冈上。主向那些在祂属天国度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向那些在祂属灵国度的人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他们的光就是神性真理(HH 127–140节)。
同一先知书:
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必满足。(以赛亚书60:20)
此处论述了主,以及新天和新地,也就是祂将要建立的教会。“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表示对那些在该教会的人来说,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必不灭亡;因为主向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向那些处于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真理之人显为一轮月亮;因此,“你的日头”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你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该良善本质上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必满足”表示他们必继续处于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和源于仁之良善的真理,直到永远,“永远的光”论及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悲哀的日子满足”论及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或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对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来说,“悲哀或哀悼”代表由于真理和良善的丧失或毁灭而引起的悲伤;“满足”表示结束,因此,他们将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什么,即对主之爱的良善被分离,因此真理被歪曲。
以下经文几乎所表相同。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愤恨、怒气发热,使这地荒废;祂必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以赛亚书13:9–11)
“耶和华的日子,残忍、愤恨、怒气发热或烈怒”表示最后审判之日;“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已经灭亡;“众星”表示良善的知识,“群宿”表示真理的知识,“日头”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月亮”表示对邻之仁的良善,该良善本质上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经上说“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意思并不是说在天使天堂,太阳和月亮都变黑暗了,因为在那里,太阳始终灿烂,月亮始终辉煌;但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良善和真理如此被模糊了;因此,经上是根据表象这样说的,因为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转身离开了爱与仁之良善,从而离开了主,然后他们只意愿邪恶,只思想虚假,那些不意愿和思想别的之人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上只看到幽暗和黑暗。由于那些“日头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的人表示这些人,所以经上说“使这地荒废;祂必从其中除灭罪人”,后来又说“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地”和“世界”表示教会,“使它荒废”表示不再有任何良善,“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表示最后的审判。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所有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这些话论及埃及法老王,他在此表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这属世人当被分离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就都完全处于幽暗和黑暗,它被分离到何等程度,就否认它们到何等程度;事实上,在这类事物上,属世人从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只能通过属灵人从主那里看见,因为属世人在世界的热和光中,而属灵人在天堂的热和光中。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的细节表示什么,即:“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表示处于天堂之光的内层;“使众星昏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以密云遮住太阳”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月亮也不放光”表示对邻之仁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 我必使所有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表示所有真理;“使你的地上黑暗”表示虚假。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地在祂面前颤抖;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2, 10)
又: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又: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3:14–15)
福音书: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25)
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白昼的第三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又:
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启示录9:2)
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在这些经文中,“日月昏暗和黑暗”表示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因此,不再进一步解释它们了。
401d. 由于“日头昏暗”表示这些事物,所以当主在十字架上时,太阳就昏暗了,因祂被那时在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完全弃绝了;因此,犹太人处于浓密的黑暗或虚假。在路加福音,经上是如此描述这一点的:
在第六时辰(希腊时辰,大约中午十二点),黑暗来到全地,直到第九时辰(希腊时辰,下午三点),因为日头变黑了。(路加福音23:44–45)
这事的发生是一个迹象和标志,表明主遭到否认,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中间没有了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在他们中间,来自天堂的一切迹象都代表并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为他们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或由诸如外在上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内在事物的那类事物构成。“黑暗来到全地”表示对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来说,除了邪恶之虚假外,什么都没有了,“全地”表示整个教会,“黑暗”表示虚假;它持续了三个小时,即“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表示只剩下纯粹的虚假,没有任何真理,因为“三”表示完全、整个和全部,“六”和“九”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在此表示虚假和邪恶;由于他们中间有虚假和邪恶,因主遭到了否认,所以经上说:“黑暗来到,日头变黑了。”变模糊的“日头”表示主,当虚假在教会如此盛行,以至于主不被承认,邪恶如此盛行,以至于主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就说祂变“模糊了”。圣言所记载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具有含义(可参看AE 64, 83节, 195c节末尾)。
弥迦书:
论到使百姓犯错的先知,耶和华说,你们必遭遇黑夜,而不是异象;又必遭遇幽暗,而不是占卜;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5–6)
至于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72a节),那里解释了它们。阿摩司书:
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的白昼黑暗。(阿摩司书8:9)
这些话表示在圣言(从圣言才能知道良善和真理)所在的教会,除了邪恶和虚假外,什么都没有了。“使日头落下,使地黑暗”表示生活的邪恶和教会中的教义之虚假;因为“日头升起”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日头落下”表示爱之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地的黑暗”表示由此而来的教义之虚假,“黑暗”表示虚假,“地”表示教会;“午间”和“光明的白昼”表示当那里可能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他们有圣言时;“(正)午”表示有良善的知识的地方,“光明的白昼”表示有真理的知识的地方。它们来自圣言,因为后者论述的是圣言所在的教会。
哈巴谷书:
诸山动摇;众水泛滥而过;日月都停在原处;你的箭在光中射出,你枪的闪电在光辉中发出。(哈巴谷书3:10–11)
这一章论述了主的降临和那时祂所完成的最后审判;“诸山动摇;众水泛滥而过”表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他们被允许进入的邪恶之虚假而遭弃绝;“诸山”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众水泛滥”表示沉浸于来自这些爱的虚假;“水”表示虚假,“泛滥”表示沉浸。“你的箭在光中射出,你枪的闪电在光辉中发出”表示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看不见纯正的真理和良善,取而代之的是幻想或愚昧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本身是虚假和邪恶;“箭”或“闪电”表示幻想或愚昧的真理,这些真理本身是虚假,“枪的闪电”表示幻想或愚昧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虚假之邪恶。此外,当最后的审判发生时,对那些处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虚假的人来说,这些迹象就出现在灵界,这些人被弃绝了。
由于在这个预言中,经上说“日月都停在原处”,所以还要解释一下“日头停在基遍;月亮止在亚雅仑谷”是什么意思;对此,在约书亚记,经上如此记着说:
约书亚就对耶和华说,在以色列人眼前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于是日头停住,月亮止住,直到民族向敌人报仇。这事岂不是写在义士书上吗?日头停住在天中间,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整天。(约书亚记10:12–13)
经上说,日头停在基遍;月亮止在亚雅仑谷,表示教会在一切良善和真理上都完全荒废了,因为那时,有一场战斗正在与耶路撒冷的王和亚摩利人的诸王进行;“耶路撒冷的王”表示被虚假完全荒废的教会真理,“亚摩利人的诸王”表示被邪恶荒废的教会良善;因此,这些王被冰雹击打,冰雹表示可怕的邪恶之虚假。经上说,日月都停在原处,也就是停在以色列人面前,好叫他们可以看见他们的敌人;但这是预言,尽管它作为历史被告知,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事岂不是写在义士书上吗”的事实明显看出来,义士书(圣经上或译为雅煞珥书)是一本预言书,它们就取自这本书;因此,经上正是根据这本书说“直到民族向敌人报仇”,不是直到以色列人向敌人报仇,“民族”这个词被预言性地使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如果这个奇迹完全以这种方式发生,那么圣言的整个性质就颠倒了;圣言中的其它奇迹则不是这种情况。因此,为叫人们可以知道这话是预言地说的,经上补充说:“这事岂不是写在义士书上吗?”然而,毫无疑问,有天堂来的光赐给他们,就是像阳光一样的基遍的光,像月光一样的亚雅仑谷的光。
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妇人必衰弱,呼出她的灵魂;尚在白昼,她的日头就必落下,它必抱愧蒙羞;他们余剩的人,我必在他们的仇敌面前交给剑。(耶利米书15:9)
“生过七个的妇人必衰弱,呼出她的灵魂”表示被赐予圣言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的教会即将灭亡;“生七个”表示被赋予教会的一切真理(如在撒母耳记上2:5;参看AE 257节)。“尚在白昼,她的日头就必落下”表示教会的良善即将灭亡,尽管教会拥有圣言,可以通过圣言处于光;“它,即日头,必抱愧蒙羞”表示因为良善和真理不被接受,被接受的是邪恶和虚假,这也可从以赛亚书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他们余剩的人,我必在他们的仇敌面前交给剑”表示一切余剩的良善和真理都将因源于邪恶的虚假而灭亡;“余剩的人”表示剩下的所有人;“交给剑”表示因虚假而灭亡;“仇敌”表示邪恶。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察罚在高处的高处众军,在地上的地上列王。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以赛亚书24:21, 23)
“察罚”表示摧毁,因为当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被摧毁时,察罚先于审判发生;“在高处的高处众军”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一切邪恶,“众军或万象”表示一切邪恶;“地上列王”表示各种虚假,“地”表示教会。这清楚表明,“耶和华必察罚在高处的高处众军,在地上的地上列王”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说“在高处的高处众军”,是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在灵界就寻求高处;“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表示不再有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任何接受,“月亮”和“日头”表示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当它们不再被接受,取代它们被接受的是虚假和邪恶时,就说这些“蒙羞,惭愧”。
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击杀埃及他们头生的,领以色列从他们中间出来。(诗篇136:5–11)
人若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必以为这些话只涉及出现在字义上的东西;然而,每个细节都涉及诸如属于天使智慧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一切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的事物。这些话描述了构成教会的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耶和华用智慧所造的“天”表示教会之人的内在事物,这些事物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属灵人,聪明就居于属灵人,他们的天也在那里。祂铺在水以上的“地”表示教会的外在事物,这些事物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属世人;经上说这地被“铺在水以上”,是因为其中有人藉以重生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大光,日头,月亮,星宿”表示爱之良善,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并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日头”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星宿”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经上之所以说“造日头管白昼”,是因为“白昼”表示属灵人的光,属灵人从爱之良善拥有光照和感知;经上之所以说“造月亮星宿管黑夜”,是因为“黑夜”表示属世人的光,属世人的光相比属灵人的光,就好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相比白天的日光。由于此处论述的是教会之人的重生,所以经上接着说:“祂击杀埃及他们头生的,领以色列从他们中间出来。”“埃及”表示属世人,就是它自出生以来的样子,即处于源于邪恶的纯粹虚假;“他们头生的”表示首要事物,“祂击杀埃及他们头生的”表示当人正在重生时,这些的毁灭;“以色列”表示属灵人;“领以色列从他们中间出来”表示打开属灵人,因而表示重生;因为主通过驱散属世人中源于邪恶的虚假,打开属灵人而使教会之人重生,并且主通过属灵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实现这一切。
401e. 创世记中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创世记1:16)
这一章论述了构成上古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天地的创造在字义上描述了这种重生。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光的主耶和华如此说。(耶利米书31:35)
“星月的定例”表示在属世人中照着秩序的律法所做的一切。
诗篇:
耶和华的众天使啊,你们要赞美祂;祂的众天军啊,你们要赞美祂;日头、月亮啊,你们要赞美祂;放光的所有星辰啊,你们要赞美祂;天上的天啊,你们要赞美祂。(诗篇148:2–4)
“赞美耶和华”表示敬拜祂;“天使”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是天使;“众天军”表示整体上的良善和真理;“日头、月亮”表示爱之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放光的星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知识;“天上的天”表示内在和外在的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出于他从主那里所拥有的事物,因而出于他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来敬拜主,人也凭它们而为人,所以经上对它们,即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日月星辰说,它们“要赞美”,也就是敬拜耶和华。谁不知道日月星辰不会赞美,也就是敬拜?
摩西五经:
论到约瑟,他说,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藏在下面的深渊,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这些话论及摩西对以色列众子的祝福;因为“约瑟”表示属灵–属天人,他们就是那些在属灵国度中为至高,因而首先与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联系的人。“他的地”表示那属灵国度,同样表示由这些人构成的教会。“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藏在下面的深渊”表示在内在人和外在人中的属灵–属天事物;“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表示从主的属天国度发出的一切事物和从祂的属灵国度发出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这良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良善,“它的出产”表示从它发出的一切事物。“月月所产出的”表示从主的属灵国度发出的一切事物,“月月”在此与“月亮”所表相同,即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这个词在原文用于这两者。但现在所说的这一切对一个对天堂的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对它们通过居间物结合一无所知的人来说,必定显得模糊。不过,关于这两个国度和居间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中的相关说明。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的太阳成为红宝石,使你的城门成为红玉石,使你一切的边界成为渴慕的石头。(以赛亚书54:12)
这些话论及教会之外的各民族或外邦人,主将要从他们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我要使你的太阳成为红宝石”表示良善将从爱之火而明亮,此处“太阳”表示爱的良善,“红宝石”表示如同从火而光辉。“使你的城门成为红玉石”表示真理将从良善而灿烂,“城门”表示引入的真理,尤表来自良善的教义,因为一切真正的教义真理都是从良善发出的,并属于良善或就是良善;“红玉石”表示它们来自良善的亮度;事实上,所有宝石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它们的颜色、亮度和火焰表明了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使他们一切的边界成为渴慕的石头”表示属于属世人的真知识或科学真理将因良善而令人愉悦和快乐;“边界”与“根基”所表相同,这是属世人,因为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都终止于属世人的事物中,“渴慕的石头”表示因良善而令人愉悦和快乐的真理;这些表示那些构成新教会的人将拥有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良善和真理就具有这种性质。“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这从它们被称为复数形式的“太阳”也明显看出来。
约伯记:
我何尝因我的财产丰富,我的手得的多而喜乐过?我何尝看见太阳发光,月亮皎洁而行?我的心何尝暗暗受迷惑,我的手亲吻我的口?(约伯记31:25–28)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他没有从自我那里为自己获得过聪明,没有因自己的聪明而将功德归于自己,也没有以它为荣耀;因为“我何尝因我的财产丰富,我的手得的多而喜乐过”表示他何尝因他拥有聪明,从自我为自己获得它而荣耀过?“财产”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聪明通过它们获得;“因我的手得的多”表示从自我获得;“我何尝看见太阳发光,月亮皎洁而行”表示拥有构成聪明的属灵真理,“光”和“月亮”表示属灵真理;“我的心何尝暗暗受迷惑,我的手亲吻我的口”表示因此,我何尝内心得荣耀?又何尝为自己索取它们?
马太福音:
使你们可以作我在天上的父的儿子;祂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此处论述了对邻之仁,这从此处的上下文,尤其关于犹太人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视外邦人为仇敌,视自己的国民为朋友。主通过这种对比清楚说明,他们应当像爱自己的国民那样爱外邦人;但由于在圣言中,一切对比都来自对应,由此具有含义,如不是对比性地所说的其它话一样,所以这种对比也相对应;“在天上的父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表示主以爱的神性良善,以神性真理从天堂同等地流入那些在犹太教会之外的人和那些在犹太教会之内的人,此处“日头”也表示爱之良善,“雨”表示神性真理。“恶人”和“不义的人”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因为他们不接受;而“善人”和“义人”表示那些在犹太教会之外,并接受的人。此处所表示的,是总体上的一切恶人和善人,以及义人和不义的人,因为主以良善和真理同等地流入所有人,但所有人不是同等地接受。
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所以主被称为“公义的日头”(玛拉基书4:2);“日头和盾牌”(大卫诗篇84:11)。由于“日头或太阳”对人来说,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所以“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表示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从初至末;“从日出之地”表示从初,“到日落之处”表示至末,如在以下经文中。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诗篇: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赞美的。(诗篇113:3)
又:
神,耶和华神说,必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呼召大地。(诗篇50:1)
以赛亚书:
从日出之地,从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我以外,没有别的。(以赛亚书45:6)
同一先知书:
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荣耀。(以赛亚书59:19)
又:
我必兴起从北方而来的一个人,从日出之地求告我名的一个人。(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表示从初至末,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照着方位而居住。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从东方住到西方;住在东方的,是那些处于清晰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西方的,是那些处于模糊的爱之良善的人。这就是为何“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表示从初至末,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即“我必兴起从北方,从日出之地而来的一个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和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北方”表示真理的模糊,因而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为他们因没有圣言,因而对主一无所知而在真理上处于模糊之中;“日出之地”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因他们拥有圣言,主始终存在于圣言中,因而在祂的升起中。“东方”或“日出之地”和“西方”或“日落之处”表示处于清晰的爱之良善和处于模糊的爱之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41, 148–150节);“北方”表示处于模糊的真理(参看HH 148–150节);那里论述了灵界的四个方位。
401f. “日落之处”也表示当教会处于无知时,它的状态,也就是它的第一个状态;“日出之地”表示当教会处于光明时,它的状态。“日落之处”也表示当教会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时,它的状态;“日出之地”表示当它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时,它的状态。
当教会仍处于无知时,它的第一个状态,由晚上日落的时候开始的逾越节来表示,正如摩西五经所说的这些话:
晚上日落的时候,就是在你出埃及的时候,你要献逾越节的祭。(申命记16:6)
“逾越节”表示由于从诅咒中拯救出来而对主的颂扬,这种拯救通过重生实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对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纪念,因为拯救来自这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7093, 7867, 9286–9292, 10655节)。由于重生的第一个状态是无知的状态,所以这个节日在“晚上日落的时候”开始。这个状态也由“以色列人出埃及”来表示,因为在埃及,他们处于一种奴役的状态,因而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因此,经上说:“在出埃及的时候。”
摩西五经中的“日落”就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也就是当教会处于虚假和邪恶时,这种状态是它的最后状态: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睡了;看哪,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最后,日落,天变黑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火炉和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创世记15:12, 17)
这些话论及亚伯兰经雅各一支的后裔,也就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日头正落的时候”和“最后,日落的时候”表示教会在这个民族中的最后状态,即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大黑暗”和“冒烟的火炉”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火把”表示可怕的自我之爱,他们的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这爱发出的。
401g. 由于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相反的意义,所以“日头或太阳”和“月亮”也有相反的意义;在相反的意义上,“日头或太阳”表示自我之爱,“月亮”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太阳和月亮”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那些只处于属世思维,不处于属灵思维的人不会超越自然界去思考;因此,当他们看到,地上的万物都从这两个发光体,或它们的光和热而产生,可以说活着时,就以为这些光体掌管宇宙;他们没有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得更高。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是这种情况,因为这种人是纯属世和感官人;纯属世和感官人不会超越自然界去思考,因为他认为他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什么都不是。对古人来说,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构成的;因此,对他们来说,“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他们在敬拜中将脸转向日出之地;他们当中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纯属世和感官的人开始将他们用眼睛看到的日月当成他们至高的神明来敬拜;但由于只有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这样做,或说服其他人这样做,所以“太阳或日头”表示自我之爱,“月亮”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从来世那些在世上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身上看得更清楚;这些灵人把脸转离主,把它转向那里取代太阳和月亮、正背对天使天堂的太阳和月亮的某种黑暗和幽暗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在古代,当一切神性敬拜都是代表性的时,对日月的敬拜就是由这样的人开创的;但如今,当代表停止时,基督教界不存在对日月的敬拜,取而代之的是对自我的敬拜,对自我的敬拜就存在于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中间。这清楚表明,“太阳和月亮”在相反的意义上表示什么。
在古代,他们敬拜太阳和月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外邦人为它们专门设立了神龛;对此,许多历史都有记载。埃及人,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都敬拜太阳和月亮,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埃及人这样做,可见于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必来击打埃及地,必打碎埃及地太阳庙的柱子。(耶利米书43:11, 13)
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这样做,可见于以西结书:
我看他们脸朝东;这些人向日出之地下拜。(以西结书8:16)
此处论述了耶路撒冷可憎的事。列王纪下:
约西亚王废去拜偶像的祭司,又废去向巴力和日、月、星,并天上万象烧香的人。他又夺去犹大列王在耶和华家的入口处向日头所立的马,且用火焚烧日车。(列王纪下23:5, 11)
耶利米书:
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侍奉的。(耶利米书8:1–2)
还有耶利米书44:17–19, 25; 申命记4:19; 17:3, 5。
由于在圣言中,“摩押”表示那些因自我之爱而处于虚假生活的人,他们的敬拜表示对自我的敬拜,所以当以色列人靠近摩押人的敬拜,经上就吩咐,这百姓的首领要对着太阳被悬挂起来;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摩押的女子叫百姓向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对摩西说,拿下百姓中所有的首领,对着太阳把他们悬挂起来。(民数记25:1–4)
“摩押”表示那些因自我之爱而处于虚假的生活,从而玷污教会的良善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2468, 8315节)。
由此也清楚可知,世界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由于自我之爱使人陷入自我,并把他关在其中,因人的自我不断仰望自己,并且无非是邪恶,而一切虚假都来自邪恶,所以“日头的炎热”表示掺假的真理,这真理本质上是邪恶之虚假。这由以下经文中的“日头的炎热”来表示。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启示录16:8)
又:
他们必不再饥饿,日头和任何炎热也必不照到他们身上。(启示录7:16)
诗篇:
白日,太阳必不伤你;夜间,月亮必不害你。耶和华必保护你脱离一切邪恶;祂必保守你的灵魂。(诗篇121:6–7)
此处“太阳或日头”表示自我之爱,“月亮”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由于一切邪恶都来自这爱,而一切虚假都来自邪恶,所以经上说“耶和华必保护你脱离一切邪恶;祂必保守你的灵魂”,“灵魂”表示真理的生命。
马太福音:
其它种子落在石头地上,在那里它们没有许多的土;日头一出来,它们就晒干了,因为没有根,就枯萎了。(马太福音13:5–6; 马可福音4:5–6)
“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也就是人从主那里获得的真理,因为经上后来说,这是撒种的“人子”。“石头地”表示一种历史信仰,这种信仰是人里面的别人的信仰,因为他相信一个事物是真的,不是因为他在自己里面看到了它,而是因为他所信靠的别人是这么说的。“土”表示属灵良善,因为这良善接受真理,如同土壤接受种子;“日头出来”表示自我之爱;“晒干了”和“枯萎了”表示掺假和灭亡。这清楚表明,主的这些话在一系列中表示什么,即:当人开始从自己思考时,自小时候起从圣言或讲道植入的真理就因来自自我之爱的欲望而被掺假并灭亡。 诚然,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真理,但它们因关于它们的思维观念和应用它们的方式而被掺假;因此,对这些人来说,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说说它们而已。情况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真理的一切生命都来自属灵良善,属灵良善居于较高或内层心智,该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对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来说,这个心智是无法打开的,因为他们在一切事上都关注自我。即便他们举目望天,他们灵的思维仍考虑自我,或住在自我上;因此,它出于自己的荣耀之火激发外在、肉体和感官的事物,从小这些事物就被教导去模仿诸如属于属灵人的那类情感。
401h. 在约拿书中,经上记着说,长起来高过他的葫芦枯干了,日头曝晒他的头,使他发昏;若没有内义,这些话是无法理解的,所以我要用几句话来解释它们。关于这些事,经上在约拿书中如此记着说:
耶和华预备一棵葫芦长起来高过约拿,好可以作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邪恶,约拿因这棵葫芦喜乐。次日黎明的时候,神却预备一条虫子咬这葫芦,以致它枯干。日头出来的时候,神预备灼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求他的灵魂可以死。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葫芦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致于死,都是合理的。耶和华说,这棵葫芦你没有为它操劳,也不是你使它长大的,你尚且怜悯;因为你成为黑夜之子,黑夜之子灭亡了;我岂能不怜悯这尼尼微大城,超过十二万人在其中?(约拿书4:6–11)
这些话描述了犹太民族的特点,即: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约拿属于这个民族,故被派往尼尼微;因为犹太民族拥有圣言,因此能教导那些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尼尼微人”表示这些人。犹太民族或犹太人比其他人更处于自我之爱和来自这爱的虚假,所以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他们不希望任何人好,因而不希望外邦人好,而是仇恨他们。由于这个民族具有这种品质,而约拿又代表它,所以对耶和华要顾惜尼尼微人,他非常生气,经上说:
约拿大大不悦,甚至发怒,他发怒不悦地说,耶和华啊,求你将我的灵魂从我那里取走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约拿书4:1, 3)
被虫子所咬,以致枯干的葫芦就表示犹太民族的这种邪恶。“曝晒约拿头的日头”表示盛行在这个民族中的自我之爱;“灼热的东风”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咬这葫芦的虫子”表示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毁灭。这就是“葫芦”的含义,这一点从经上在这段描述中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约拿起初“因这棵葫芦喜乐”,后来这棵葫芦被虫子咬了,并且枯干了,他为此“发怒以致于死”;经上还说,他怜悯这棵葫芦。对约拿说的这些话,即“也不是你使它长大的,因为你成为黑夜之子,黑夜之子灭亡了”,表示犹太民族因处于这样一种爱,和由此而来的这样一种虚假,故容易受到诅咒。这就是犹太民族,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在此处和之前的经文中,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自我之爱,是因为“太阳”在真正的属灵意义上表示对主之爱,而自我之爱反对这爱。此外,与每个人同在的主的神性之爱变成与恶人同在的自我之爱。因为所流入的一切都在接受主体中变成与该主体自己的性质相一致的东西;太阳的纯热在具有这种性质的主体中变成难闻的气味,太阳的纯光在这种接受的对象中变成丑陋的颜色;这就是为何“曝晒约拿头的日头”表示在他里面的自我之爱;马太福音中提到的晒干石头地上种子的“出来的日头”也是如此。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城不需要日头和月亮在城内发光,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它的灯。(启示录21:23; 22:5)
此处新耶路撒冷城不需要的“日头”表示属世之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月亮”表示属世之光,因为属世之光就本身而言,来自属世之爱,这光的品质取决于爱的品质;而属灵之爱和属灵之光由“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它的灯”来表示。
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下面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以光辉给你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必满足。(以赛亚书60:19–20)
这段经文第一部分的“日头和月亮”与前面启示录中的具有同样的含义,即:“日头”表示纯属世之爱,“月亮”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之光;但它后面部分的“日头和月亮”表示天使天堂的太阳和月亮,这太阳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月亮表示神性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因为经上首先说“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以光辉给你光”,后来又说“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由此明显可知,“日头或太阳和月亮”在两种意义上都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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