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375

375a. “油和

375a. “油和酒也不可糟蹋”表示规定:圣言的内义或灵义既不可在良善方面,也不可在真理方面受到伤害。这从“油”、“酒”和“糟蹋”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爱之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酒”是指那良善之真理,因为一切良善都有其真理,也就是说,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故良善如何,真理就如何;“糟蹋”是指对这些造成伤害。“油”和“酒”在此尤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即:就像“油”和“酒”一样,“小麦和大麦”也表示良善和真理;但“小麦和大麦”表示总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字义中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圣言字义中的良善和真理就是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字义包含灵义,因而包含属灵良善和真理;因此,“小麦和大麦”表示总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良善和真理属于圣言的字义;而“油和酒”表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的良善和真理。后者是内层良善和真理,而前者是外层良善和真理。

既有内层良善和真理,也有外层良善和真理,前者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后者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说和所证明的看出来,即:天堂有三层,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处于至内在的良善和真理,或处于第三层级的良善和真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处于较低的良善和真理,或处于第二层级的良善和真理;终端或第一层天堂处于终端良善和真理,或处于第一层级的良善和真理。终端良善和真理,或第一层级的良善和真理就是诸如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类;因此,那些停留于字义,从字义为自己制定教义,并照这教义生活的人处于终端良善和真理。这些人看不到内层事物,因为他们不像高层天堂的天使那样是纯属灵的,而是属灵–属世的;然而,他们在天堂之中,尽管是在终端天堂,因为他们从圣言字义所获得,并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就包含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层良善和真理在里面;事实上,这两者相对应,并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例如:人从圣言字义相信神发怒,谴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并把他们投入地狱,尽管这本身不是真的,因为神从不发怒,也不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然而,对那些生活良善,并因圣言字面上就是这么说的而如此相信的人来说,这些会被主作为真理来接受,因为真理从内在隐藏在它里面,尽管他们自己没有看到它,但它对内层天使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另举一例,人相信他若照十诫的诫命爱父母,就会得享长寿,并且他若因此爱他们,生活良善,就会被接受,就好像他相信了真理本身一样,因为他不知道“父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及其国度,“父”表示主,“母”表示祂的国度,“日子延长”或“长寿”表示永恒的幸福。其它上千个例子也一样。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可以知道圣言的外层良善和真理,以及内层良善和真理是什么意思,因为“小麦和大麦”表示外层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于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而“油和酒”表示内层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于圣言灵义的良善和真理。

375b. “小麦和大麦”之所以表示外层良善和真理,或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田间的庄稼,不能当作食物,除非做成饼,而“饼”在圣言中表示内层良善;因此,“小麦和大麦”表示诸如这些良善从中形成的那类事物,也就是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但“油和酒”表示内层良善,也就是圣言内义或灵义的良善,这一点从它们在圣言中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如从下文所清楚看出的。之所以不可向这些造成伤害,或说它们“不可糟蹋”,是因为它们不可遭到亵渎;事实上,它们若被知道、相信,然后又被否认,或违背它们生活,就会遭到亵渎;亵渎内层良善和真理就是同时与天堂和地狱结合,这是对属灵生命的彻底摧毁。因为不仅被相信的良善和真理会存留下来,而且通过否认或违背它们的生活而取代它们的邪恶和虚假也会存留下来。因此,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与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会有一种结合,两者无法分离,而是必定被撕裂;当它们被撕裂时,属灵生命的一切就都被摧毁了。正因如此,亵渎者死后不像其他人那样是人形式的灵人,而是纯粹的幽灵或幻想,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没有任何思想地飞来飞去;最终,他们与其他人分开,并被投入最低的地狱;他们因不像其他灵人那样以人的形式显现,故不再被称为他或她,而是被称为它,也就是说,不是人。关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9, 172节)。

375c. 由于这样的命运等待着那些亵渎天堂和教会的内层良善和真理的人,所以包含这些良善和真理的圣言内义或灵义没有向犹太人揭开;如果它被揭开,那么他们就会亵渎它;它也没有向基督徒揭开,因为如果它被揭开,他们也会亵渎它;因此,就连圣言的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里面有任何的内义或灵义也向犹太人和基督徒隐藏了;为叫他们不知道它,就规定,对应的知识,也就是古人的首要知识,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对应的性质完全是未知的,因而圣言灵义的性质也是未知的。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因此,没有对应的知识,就不可能知道灵义或内义的性质。主规定这一点,是防止高层天堂所处的纯正良善和真理本身遭到亵渎。

但如今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被揭开了,因为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了,因此,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了秩序,故主可以规定,亵渎不可发生。主在启示录已经预言,当最后的审判完成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会被揭开(对此,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兵丁分了主的外衣,没有分从上面一片织成的没有缝的里衣(约翰福音19:23–24),也表示那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不会受到伤害。因为主的“衣服”表示圣言;被分的“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里衣”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兵丁”表示那些应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而作战的人。“兵丁”就表示这些人(参看AE 64e节);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给良善穿衣的真理,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参看AE 64, 195节)。

375d. “油”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尤其从以色列人当中或他们教会里的膏抹明显看出来,膏抹是用油来进行的;因为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用油来祝圣,当它们被祝圣时,就被称为圣,如祭坛及其器具,会幕及其中的一切,同样如那些被任命为祭司的人和他们的衣服,进一步如先知和后来的君王。谁都能看出,使之成圣的,并不是油本身,而是“油”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这良善由“油”来表示;因此,当人或物被膏抹时,从那一刻起,它们就变成代表,因为油引发了对主和来自祂的爱之良善的代表。事实上,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神圣本身,或说本质神圣元素,因为一切神性之物都通过它流入;因此,被称为属灵事物的天堂和教会的事物随着它们包含这种元素而神圣。

通过油代表神圣的原因在于: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当祂在世时,由此而来的祂的人身是神性真理本身,那时祂通过将这人身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也使它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教会的一切事物都代表来自主的神性事物,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因设立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油”被用来引发代表;后来,被膏抹的物或人都被视为神圣,倒不是说由此他们里面就有什么神圣,而是说当他们进行敬拜时,神圣由此在天堂被代表。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油”表示爱之良善。

375e. 为使这一点变得更加清晰,我将按顺序解释每个细节,即:

(1)在古代,他们用油来抹雕像的石头;

(2)同样抹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

(3)后来又抹祭坛及其一切器具,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

(4)除此之外还抹那些被任命为祭司的人和他们的衣服;

(5)以及先知;

(6)最后膏抹君王,他们因此被称为“受膏者”。

(7)用油来膏抹他们自己和其他人,以证明心中的喜悦和善意,这也是一种普遍接受的习俗。

(8)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油”表示良善;为膏抹那些在教会的敬拜中所用的事物的“圣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油”一般表示良善及其快乐或享受。

(1)他们膏抹雕像的石头,这一点从创世记明显看出来:

雅各清晨起来,拿放在他头下面的石头立作雕像,浇油在它头顶上。他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他说,我若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我所立为雕像的这石头也必作神的家。(创世记28:18–22)

石头之所以被如此膏抹,是因为“石头”表示真理,没有良善的真理没有属灵生命,也就是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但当石头用油来膏抹时,它们就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主由此被称为“以色列的石头”。所立的石头本身被称为雕像,并被视为神圣,古人对雕像的使用由此产生,后来在他们的圣殿也使用雕像。由于那时雅各所立的这石头代表性地成圣,所以雅各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并说,这石头“必作神的家”,“伯特利”表示神的家,“神的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约翰福音2:19–22)。其余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解释;此外还有,古人立雕像为记号、见证和敬拜(3727节);起初,它们是神圣的边界(3727节);后来,它们用于敬拜(4580节);它们表示什么(4580, 10643节)。“石头”表示真理,“以色列的石头”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643, 1298, 3720, 6426, 8609, 9388—9389, 10376节)。把油浇在雕像头上,或抹它,是为了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代表可以被引入,从而可以用于敬拜(3728, 4090节)。

(2)他们抹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首领啊,你们起来抹盾牌。(以赛亚书21:5)

撒母耳记下:

英雄的盾牌被污;扫罗的盾牌没有抹油。(撒母耳记下1:21)

战争武器被膏抹,是因为它们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那战胜虚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而不是没有良善的真理;因此,战争武器代表主自己在人里面与来自地狱的源于邪恶的虚假争战所用的真理。“战争武器”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758, 2686节;AE 131a, 367节);“战争”一般表示属灵的争战(AC 1664, 2686, 8273, 8295节);“敌人”表示邪恶和虚假,一般表示地狱(AC 2851, 8289, 9314节)。

(3)他们又抹祭坛及其一切器具,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膏抹坛,使坛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36)

出埃及记:

你要制成圣膏油,用来抹会幕和法柜,桌子及其一切器具,灯台及其一切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及其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你要如此使它们分别为圣,好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要使自己分别为圣。(出埃及记30:25–29; 40:9–11; 利未记8:10–12; 民数记7:1)

祭坛和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抹,是为了它们可以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因而代表敬拜的神圣事物;它们无法代表这些,除非它们被表示爱之良善的某种事物祝圣,因为神性通过爱之良善进入,并通过它被呈现;这同样适用于敬拜,没有爱之良善,神性既无法进入,也无法被呈现。祭坛是主、因而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属天的奥秘》,2777, 2811, 4489, 4541, 8935, 8940, 9388—9389, 9714节);帐幕和约柜是主所在的天堂的主要代表(AC 9457, 9481, 9485, 9594, 9596, 9632, 9784节)。

(4)他们膏抹那些被任命为祭司的人和他们的衣服,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拿膏油把它倒在亚伦的头上膏他。(出埃及记29:7; 30:30)

出埃及记:

要给亚伦穿上圣衣,又膏他,使他成圣,可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怎样膏他们的父亲,也要照样膏他的儿子,这样他们的受膏就使他们世世代代永远当祭司的职任。(出埃及记40:13–15)

利未记:

摩西把膏油倒在亚伦的头上膏他,使他成圣。后来他取点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同他在一起的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使亚伦和他的衣服,并同他在一起的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成圣。(利未记8:12, 30)

亚伦和他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之所以被膏抹,是为了它们可以代表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儿子代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一般来说,祭司可以代表其救赎工作方面的主。他们的衣服之所以被膏抹(出埃及记29:29),是因为“衣服”代表穿衣的属灵事物。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节);他的儿子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AC 9807节);祭司一般代表其救赎工作方面的主(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的衣服代表属灵事物(AC 9814, 9942, 9952节)。

由于为了代表而祝圣通过膏抹来实现,而亚伦和他儿子代表主和从主发出之物,所以以色列人的神圣事物,也就是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被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被称为“举祭”;经上说,它们是受膏的份,或为了受膏的份,也就是说它们是主和从祂发出的神性事物的代表,或为了这代表,这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从以色列人当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取出、作为亚伦受膏的份和他儿子受膏的份,就是在他从以色列人中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给他们的。(利未记7:34–36)

民数记:

耶和华对亚伦说,看哪,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之物,交给你照管;因受膏我把受膏的份赐给你和你的儿子,作为一个时代的律例。他们的一切供物,就是他们的一切素祭,他们的一切赎罪祭和他们的赎愆祭,以色列人的一切摇祭。所有纯油的脂肪,所有新酒、五谷的脂肪,就是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以色列中所有奉给耶和华的,一切子宫的打开,因而圣物的一切举祭都要归给你。你在他们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份;在以色列人中间,我就是你的份,你的产业。(民数记18:8–20)

由此明显可知,受膏的份是指代表,因为他们通过膏抹被祝圣来代表,并由此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神圣的一切祝圣都是通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就是与他们同在的主;由于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经上说,耶和华就是他的份,他的产业。

(5)他们也膏抹先知,这一点从列王纪上清楚看出来:

耶和华对以利亚说,你要膏哈薛作亚兰王;又膏耶户作以色列王;并膏以利沙作先知接续你。(列王纪上19:15–16)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先知之所以被膏,是因为先知代表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因而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的教义。先知代表、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尤其以利亚和以利沙(属天的奥秘》,2762, 5247e, 9372节)。在此所代表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而耶和华正是通过祂膏抹,主自己在路加福音(4:18–21)教导了这一点。

(6)他们后来膏抹君王,这些君王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 24:6, 10; 26:9, 11, 16, 23; 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3; 19:22; 列王纪上1:34–35; 19:15–16; 列王纪下9:3; 11:12; 23:30; 耶利米哀歌4:20; 哈巴谷书3:13; 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以及别处)。君王受膏,是为了可以代表从神性真理来审判方面的主;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31节)。君王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因此,伤害他们就是亵渎行为,是因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尽管在字义上,这个词被应用于用油被膏抹的君王;事实上,当主在世时,祂在其人身方面是神性真理本身,在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方面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生命的存在在人那里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耶和华在圣言中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所有人生命的存在;因此,唯独主在真正本质和真正行为上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祂里面有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从祂在世时自己人身里面的那良善本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63, 200, 228, 328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5, 303–305节)。此外,地上的君王并不是“耶和华的受膏者”,但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们代表主,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此,由于他们受膏,所以伤害地上的君王是亵渎行为。但地上君王的受膏是通过油来实现的,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受膏是通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实现的;这就是“油”所表示的,并“膏抹”所代表的。因此,主被称为弥赛亚和基督,希伯来语的弥赛亚表示受膏,希腊语的基督同样表示受膏(约翰福音1:41; 4:25)。

由此可见,当圣言提到“耶和华的受膏者”时,在代表意义上所表示的是主。如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祂差遣我去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耶和华所膏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路加福音,在那里,主以这些话公开声明了这一点:

有人把以赛亚先知的书交给耶稣,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去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内众人的眼睛都盯着祂。祂开始对他们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7–21)

但以理书:

因此,你要知道,要明白,从话语发出恢复并建造耶路撒冷,直到弥赛亚君王,必有七个七。(但以理书9:25)

“建造耶路撒冷”表示建立教会,“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弥赛亚君王”,也就是受膏者,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同一先知书: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封住异象和预言”表示达成并完成圣言中关于主所说的那些事;“膏至圣所”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或耶和华就在这神性人身中。

在以下经文中,“耶和华的受膏者”也表示主。诗篇:

地上君王一齐站着,掌权者要对抗耶和华和祂的受膏者。我已经在锡安,我的圣山膏立了我的君王。(诗篇2:2, 6)

“地上君王”是指虚假,“掌权者”是指来自地狱的邪恶,当主在世时,祂与众地狱争战,并征服和战胜它们;“耶和华的受膏者”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从神性人身争战;经上说祂已经在锡安,圣山被膏立为君王,其中“锡安,圣山”是指属天国度,属天国度处于爱之良善;这国度是天堂的至内层和教会的至内层。

又: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油膏立他。(诗篇89:20)

“大卫”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耶和华膏立他所用的“圣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大卫在此表示主,这一点从前后文清楚看出来,因为经上说:

你在异象中晓谕你的圣民,说,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他要称呼我我的父。我也要立他为长子,高过地上的列王。我要永远坚立他的种,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诗篇89:19, 25–27, 2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又:

在锡安,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他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18)

此处“大卫”也表示主,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我们听说他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寻见他。我们要进他的居所,在他脚凳前下拜。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圣民欢呼;求你因你仆人大卫的缘故,不要转理你受膏者的脸。(诗篇132:6–10)

由此可见,此处大卫,就是“耶和华的受膏者”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山上追赶我们,在旷野埋伏等候我们。我们鼻中的气,耶和华的受膏者,在他们的坑中被捉住;我们曾论到他说,我们必在他荫下,在列族中存活。(耶利米哀歌4:19–20)

此处“耶和华的受膏者”表示主,因为此处论述了虚假和邪恶对神性真理的攻击,这就是“他们在山上追赶我们,在旷野埋伏等候”的含义;“鼻中的气”表示来自主的天堂生命本身(《属天的奥秘》,9818节)。

由此可知,为何伤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被视为亵渎行为,如从圣言所明显看出的。因此,在撒母耳记上:

大卫说,耶和华禁止我对我的主,耶和华的受膏者做这事,伸手害他,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又:

大卫对亚比筛说,不可毁灭他;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撒母耳记上26:9)

撒母耳记下:

大卫对那说他杀了扫罗的人说,你的血归到你自己头上,因为你说,我将耶和华的受膏者处死了。(撒母耳记下1:16)

另一处:

亚比筛说,示每既咒骂耶和华的受膏者,岂不该因此把他处死吗?(撒母耳记下19:21)

因此,按照所罗门的吩咐,示每被杀死了(列王纪上2:36–46)。

(7)用油来膏抹他们自己和其他人,以证明心中的喜悦和善意,这也是一种普遍接受的习俗,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阿摩司书:

谁以大碗喝酒,用油的初熟果子抹身,却不为约瑟的破口悲伤。(阿摩司书6:6)

弥迦书:

你必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弥迦书6:15)

表示你必不得喜乐。摩西五经:

你全境有橄榄树,却不得其油抹身。(申命记28:40)

这些话具有类似含义。以赛亚书:

赐他们华冠代替灰烬,喜乐的油代替悲哀。(以赛亚书61:3)

诗篇:

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篇45:7)

又:

你要高举我的角,如野牛的角;我必因新油变老。(诗篇92:10)

又:

又有酒使人心欢喜,使脸面油润。(诗篇104:15)

路加福音:

耶稣对西门说,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路加福音7:44, 46)

马太福音:

但你禁食的时候,要用油抹头,要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马太福音6:17–18)

“禁食”表示悲伤,因为当他们悲伤时,就禁食;他们因那时不再喜乐,所以也不用油膏抹自己,如但以理书:

我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美味的食物我没有吃,肉和酒没有入我的口,我也没有用膏油抹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但以理书10:2–3)

由此清楚可知,用油抹自己和其他人是一种习俗;抹祭坛和帐幕的油不是抹祭司、君王的“圣油”,而是普通的油,因为这油表示来自对良善之爱的喜乐和满足,而“圣油”表示神性良善;对此,经上说:

不可倒在平常人的肉身上,也不可按它的品质去作和这个相似的;你们要以它为圣。凡制备与此相似的,或将它膏在生人身上的,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出埃及记30:32–33, 38)

(8)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油”表示良善;为膏抹那些在教会的敬拜中所用的事物的“圣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油”一般表示良善及其快乐或享受,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油”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诗篇:

看哪,弟兄住在一起,是何等美善,何等喜悦!这好比那珍贵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诗篇133:1-3)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弟兄”、“亚伦头上的油”、“他的胡须”、“他的衣襟”、“黑门的甘露”、“锡安山”表示什么。此处“弟兄”表示良善和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些被称为“弟兄”;因此,“看哪,弟兄住在一起,是何等美善,何等喜悦”表示一切天堂的良善和快乐都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中,因为一切天堂的良善和快乐都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流到胡须,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衣襟上的头上的油”表示天堂的良善和快乐,从至内层到终端,都来自那结合,“头”表示至内层,“胡须”表示终端;“流到他衣襟上”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流注和结合。在圣言中,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弟兄”(参看《属天的奥秘》,367, 3160, 9806节);“头”表示至内层(参看《属天的奥秘》,4938—4939, 9656, 9913—9914节);“胡须”表示终端(参看《属天的奥秘》,9960节);“衣襟”表示属天和属灵良善、因而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9913—9914节);这话论及亚伦,因为他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一切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都来自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黑门的甘露”表示神性真理,“锡安山”表示神性良善;因此,“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此处论述这种结合;由于天使和世人从这种结合中获得他们的一切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补充说:“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甘露”表示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579, 8455节);“山”表示神性良善,为什么(参看《属天的奥秘》,795, 4210, 6435, 8327, 8758, 10438, 10608节);“锡安”表示爱之良善所在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9, 9055e节)。由此清楚可知,圣言在其灵义上是何性质,尽管它的声音在文字中。

以西结书:

我与你立约,你就归我;我用水洗你,从你身上洗净你的血,又用油抹你。我使你穿刺绣服装,脚穿獾皮鞋。你吃细面、蜂蜜并油,你由此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以西结书16:8–10, 13)

这些事物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这些细节表示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这些事物明显不是论及耶路撒冷的居民,即:耶和华“用水洗他们,洗净他们的血”、“使他们穿刺绣服装,脚穿獾皮鞋”;相反,“用水洗”表示通过真理改造和洁净;“洗净血”表示移除邪恶之虚假;“用油抹”表示赋予爱之良善;“穿刺绣服装,穿獾皮鞋”表示在来自圣言的字义或终端意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上进行教导;“吃细面、蜂蜜并油”表示使真理和良善变成人自己的;“极其美貌”表示变得聪明;“发达到一个王国”表示因而变成一个教会,“王国”表示教会。

耶利米书:

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他们要来到锡安的高处大声歌唱,又流归耶和华的美物,就是小麦、新酒和新油,并羊群和牛群之子;他们的灵魂必像浇灌的园子。(耶利米书31:11–12)

“新酒和新油”表示真理和良善。至于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74b节)。

约珥书:

锡安之子哪,你们要快乐,为耶和华你们的神欢喜,因祂按公义赐给你们前雨,好叫禾场满了纯五谷,榨池溢出新酒和新油。(约珥书2:23–24)

此处“新酒和油”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锡安之子” (这些话就是对他们说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按公义所赐的前雨”表示流入良善的神性真理,由此而有结合、结实和增多;“满了纯五谷的禾场”表示随之而来的完全。

又:

田野荒废,土地悲哀,因为五谷毁坏,新酒干竭,新油也衰萎。(约珥书1:10)

这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这些事物一般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田野”和“土地”表示教会,“田野”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接受的教会,“土地”表示来自对良善的感知的教会;“五谷”表示教会的一切,“新酒”表示真理,“新油”表示良善。

以赛亚书:

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我朋友的歌。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中,他刨挖园子,捡去石头,栽种上等的葡萄树;等着它结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5:1–2)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中”表示属灵教会,该教会从爱之良善拥有真理,因而是最优秀的;因为“葡萄园”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油之角”表示它的祝圣,因为祝圣礼是通过角中出来的油来执行的;“油之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亲爱的”表示主,由于正是祂建立教会,所以经上论到祂说“他刨挖园子,捡去石头,栽种上等的葡萄树”,“上等的葡萄树”表示源于属天之物的属灵真理,或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等着它要结的“葡萄”表示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它反倒结的“野葡萄”表示与仁之良善相反的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

何西阿书:

到那日,我必垂听诸天,它们必垂听地;地必垂听五谷、新酒和新油,这些必垂听耶斯列。我为自己必将她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1–23)

这些话论及主所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垂听”表示服从和接受;经上如此描述按顺序跟随并接续的服从和接受。“我必垂听诸天”表示天堂要从主那里接受;“诸天必垂听地”表示教会要从天堂,因而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接受;“地必垂听五谷、新酒和新油”表示良善和真理要从教会那里接受;“新酒”表示真理,“油”表示良善;“这些必垂听耶斯列”表示那些属于教会,那里有良善和真理的人要从良善和真理那里接受。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地、地的五谷、新酒和油,而是教会及其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我为自己必将耶斯列种在这地。”

以赛亚书:

我要在旷野栽植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油树;在沙漠栽上松树、杉树,和黄杨树。(以赛亚书41:19)

这些话论及主在外邦人当中对教会的建立;“旷野”和“沙漠”表示之前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油树”表示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松树、杉树,和黄杨树”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每种树都表示属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某种事物;“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油树”表示诸如在属灵人或内在人里面的那类教会事物;而“松树、杉树,和黄杨树”表示诸如在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的那类教会事物。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卧在嫩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你当着我敌人的面,在我面前预备桌子;你用油使我的头肥润,使我的杯满溢。(诗篇23:1–2, 5)

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信靠主的人被引向天堂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并富有其快乐,或说充满其享受;“我的牧者”表示主;“嫩草地”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安歇的水边”表示由此而来的天堂的真理;“桌子”表示属灵的营养;“用油使头肥润”表示来自良善的智慧;“我的杯满溢”表示来自真理的聪明,“杯”与“酒”所表相同。它们被称为“嫩草地”和“安歇的水边”,仿佛它们是比喻,因为主被称为牧者,牧者将羊群带到草地和清澈的水边;但它们却是对应。

以西结书:

犹大和以色列地是你的客商,用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蜜、油、乳香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7)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作为客商的“犹大”和“以色列地”表示教会,“犹大”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以色列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交易”表示为自己获得,并传给其他人。“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表示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蜜、油、乳香”表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蜜”和“油”表示良善,“乳香”表示因良善而令人愉快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天上都被感觉为芳香,因而感觉令人愉快;这也是膏油要从各种芳香事物中制备的原因(对此,参看出埃及记35:22–33);灯油也是(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7:20–21)。

摩西五经:

祂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些话论及古教会;“从火石中吸油”表示通过信之真理充满良善;“蜜”表示属世良善和快乐;“油”表示属灵良善和快乐;“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信之真理。如果这些话不表示属灵事物,那么“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能有什么含义呢?

哈巴谷书:

无花果树不开花,葡萄树上无出产,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哈巴谷书3:17)

此处所指的,不是无花果树、葡萄树、橄榄树和田地,而是它们所对应的天上事物。“无花果树”对应于并因此表示属世良善;“葡萄树”对应于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橄榄树”因其果实产油,故对应于行为中的爱之良善;“田地”对应于教会的一切事物;“出产”和“粮食”由此表示属于属灵营养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按顺序表示什么。

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这些话根本没有意义,或说根本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以法莲”、“亚述”和“埃及”表示什么。此处描述的是人自己的理解力或智力,或说人的智力或理解力的自我,这智力或理解力因从知识来推理而歪曲和玷污了教会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智力或理解力,“亚述”表示推理,“埃及”表示认知能力或科学;因此,“把油送到埃及”表示因从知识来推理而歪曲教会的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了一个金灯台;它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碗的右边,一棵在碗的左边。这些是两个油之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2–3, 14)

“两棵橄榄树”和“两个油之子”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后者在祂的左手,前者在祂的右手。

在启示录也一样:

两个见证人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启示录11:3–4)

“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同样表示这些良善,它们被称为“两个见证人”,因为它们来自主;但在解释这些时会对它们进行更详细的说明。

由于“油”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所以:

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因此,后者被称为愚拙的,前者被称为谨慎的。(马太福音25:1–11)

“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或一部分,因为这就是数字“十”和“五”在圣言中的含义;“童女”和“女儿”表示教会;“油”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灯”表示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即:灯里没有油,因而不准许进入天堂的童女是那些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知道真理,却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没有照这些真理生活的人;而灯里有油,被接入天堂的童女是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来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真理之人;这清楚表明为何后者被称为“谨慎”的童女,而前者被称为“愚拙”的童女。

由于“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酒”表示真理,所以:

主论到撒玛利亚人说,他旅行时在路上看见一个被强盗打伤的人,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一家客栈,告诉他们照应他。(路加福音10:33–35)

这些话在灵义上是这样来理解的:“撒玛利亚人”表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外邦人;“被强盗打伤的人”表示那些被来自地狱的人侵扰的人,来自地狱的人是强盗,因为他们伤害并摧毁人的属灵生命;“倒在他伤口的油和酒”表示医治人的属灵事物;“油”表示良善,“酒”表示真理;“他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他尽可能地照着自己的聪明这样做,因为“马”表示智力或理解力,“牲口”也是;“他带他到一家客栈,告诉他们照应他”表示带到那些在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上受过良好教导,比一个仍处于无知的人能更好地医治他的人那里。这些话在天上就是这样来理解的,由此也明显可知,主在世时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因而同时向世界和天堂说话。

由于“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那些灵性上患病的人由此得医治,所以经上论到主的门徒说:

他们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马可福音6:13)

此外,至于为灯制备的“油”具体表示什么,为膏抹制备的“油”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778–9789, 10250–10288节),那里解释了它们。由此可见,“油”表示属天和属灵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膏油”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灯油”表示来自主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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