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329

329a. 由于经上

329a. 由于经上说“你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还由于在教会,这句话是完全根据字义,而不是根据任何灵义来理解的,所以我也想说明,“血”不是指血液,或主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而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对它的接受;因此,“你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祂把那些承认祂,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人从地狱中解救和释放出来,如前所述(AE 328节)。我想引用以下经文来说明这一点。由于在以色列教会中所吩咐的一切事都代表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哪怕最小的事也是如此,所以当逾越节的晚餐首次设立时,经上还吩咐:

他们要取点血,涂在吃羔羊的房屋两边的门柱和门楣上;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为你们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打埃及地的时候,灾殃必不从灭命的临到你们。而且:拿一把牛膝草,蘸盆里的血,把盆里的血涂在门楣上和两边的门柱;你们一个人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直到早晨。耶和华要巡行击杀埃及;祂必看见血在门楣上和两边的门柱,耶和华必越过那门,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击杀你们。(出埃及记12:7, 13, 22–23)

人若不知道圣言里面有任何灵义,就会以为此处的“血”表示主在十字架上的血;但这根本不是在天堂的含义;相反,对那里的天使来说,此处所描述的逾越节的晚餐与主所设立的圣餐具有相同的含义,只是圣餐的饼和酒取代了逾越节的羔羊;那时主说,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每个人都知道,或可能知道,饼和酒是滋养肉体的,饼是食物,酒是喝的,在圣言(圣言在其至内层上是属灵的)中,这些事物也必须作属灵的理解,“饼”表示一切属灵的食物,“酒”表示一切属灵的喝的。

属灵的食物就是被主传达并赋予人的一切良善。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使人变得属灵;之所以说“或爱和信”,是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信。由此可见,“饼”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所接受的这良善;“酒”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人时,表示他所接受的这真理。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酒,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吃”它表示接受它,并把它变成人自己的,从而与主结合;“主的血”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喝”它表示接受这真理,并把它变成人自己的,从而与主结合。

再者,属灵的营养来自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正如身体的一切营养来自食物与喝的;它们的对应关系也由此而来,这种对应关系是这样:在圣言中,凡提到任何食物,或用作食物的东西的地方,所表示的都是良善,凡提到任何喝的,或用来喝的东西的地方,所表示的都是真理。由此可见,以色列人被吩咐涂在他们房屋两边的门柱上和门楣上的逾越节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真理在信仰和生活上被接受时,它就保护人免受从地狱升上来的邪恶;因为主在祂的神性真理中与人同在,这真理属于与人同在的主自己,其实就是与人同在的主自己。凡出于正常理性思考的人,谁看不出主不是在祂的血中与人同在,而是在祂的神性,也就是人所接受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同在?至于此处的细节表示什么,即“两边的门柱”、“门楣”、“灭命的”、“击杀”、“埃及”,以及本章中的其它许多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

329b. 无需进一步解释,从这些观察清楚可知,当主设立圣餐时,祂的话表示什么: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神国里,同你们喝它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6–29; 马可福音14:22–25; 路加福音22:15–20)

由于“酒”表示滋养属灵生命的神性真理,所以主对他们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神国里,同你们喝它的那日子。”这句话清楚表明,所表示的是某种属灵事物,因为祂说,“祂必不同他们喝”、“在神国里”,或在天堂里,还说祂要在那里与他们同吃逾越节的羔羊(路加福音22:16)。

从前面所说的也清楚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神性良善,主的“血”是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些就是滋养灵魂的事物;因此,经上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由于人通过神性良善和真理与主结合,所以经上进一步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他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主之所以这样说话,也就是说,祂之所以说祂的“肉”、祂的“血”,而不说祂的神性良善、祂的神性真理,是为了圣言的字义可以由诸如对应于天使所在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构成;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有教会之人通过圣言与天使的结合(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52, 258–262节; 《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由于“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通过人对它的接受实现,所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表示结合。当主设立圣餐时,祂称血为“立约的血”,因为祂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或见证)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在摩西五经中,它也被称为“立约的血”,有以下经文,出埃及记:

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将耶和华一切的话、一切的典章都告诉百姓。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公牛为平安祭。摩西取一半的血盛在盆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又拿起约书来,在百姓耳边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3–8, 10)

此处“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结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半血洒在了祭坛上,一半血洒在了百姓身上;“祭坛”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一切敬拜,“百姓”表示那些献上敬拜并通过真理接受爱之良善的人;因为对神性良善的一切接受都是通过成为生活真理的真理实现的,由此而来的结合是通过这些真理中的良善实现的。通过这些真理中的良善,或通过成为生活真理的真理就会有结合,“血”是其代表,这一点从那里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时,这事就发生了;律法,以及要遵守的律例、典章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经上说:“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在百姓耳边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这些话他们说了两次(参看出埃及记24:3, 7)。

话或真理通过遵行它们变成生活的真理;摩西因写下这些话而称它们为“约书”,这表示通过它们,或以它们为手段才有结合。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以及那时所吩咐的律例和典章,表示一切神性真理,或整体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约书”,又为何盛放约书的柜子被称为“约柜”,“约”表示结合。由于通过神性真理才有结合,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在百姓看来,主“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祂“脚下”看上去如此表示在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这样。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蓝宝石的作工”表示这字义因内义或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以色列的神”是主。“蓝宝石”表示因内在真理而透明(参看《属天的奥秘》,9407节),“以色列的神”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28f节)。由此清楚可知,“约”或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洒在祭坛上的血,和洒在百姓身上一半的血是它的一个代表,因为“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因而表示一切神性真理(AC 2606, 3382, 6752, 7463, 9417节)。“西乃山”由此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严格和广泛意义上的律法来自主(AC 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祭坛是主和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AC 921, 2777, 2811, 4489, 4541, 8935, 8940, 9388–9389, 9714, 9963–9964, 10123, 10151, 10242, 10245, 10642节)。

329c. 由于“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由此而有结合,所以代表从主发出、也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的一切事物,都用油和血来祝圣,然后被称为圣。它们之所以用油和血来祝圣,好叫它们可以具有代表性,或说进行代表,是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因真理从良善发出。祝圣和成圣是用油来作成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那里在合适的段落论述了它们;此处只提及这些经文,它们都与血有关;如出埃及记:

当亚伦和他儿子要分别为圣时,血洒在了坛角上和坛的周围,还洒在亚伦和他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21; 利未记8:24)

利未记:

在约柜上的幔子面前和香坛的四角上弹血七次。(利未记4:6–7, 17–18)

又:

在亚伦进入幔子内到施恩座前面之前,他要献祭烧香,用指头在东面的施恩座上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又:

燔祭和祭牲的血要洒在祭坛上和坛的周围,以及坛的底座上。(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出埃及记:

血要洒在坛角上,从而为祭坛赎罪,或说祭坛被洁净。(出埃及记30:10; 利未记16:18–19)

燔祭和祭牲的血之所以洒在、倒在祭坛上,或坛的周围,或坛的底座上,是因为祭坛与它上面的燔祭并祭牲代表、因而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一切敬拜;由于真理从良善发出,所以血洒在、倒在坛的周围,因为“周围”表示发出。

从《属天的奥秘》关于燔祭和祭牲的说明能更好地看出这些事物,如以下说明:“燔祭”和“祭牲”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敬拜的一切事物(AC 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因此,燔祭和祭物被称为饼(AC 2165节),因为“饼”表示滋养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AC 2165, 3478, 4976, 5147, 5915, 6118, 8410, 8418, 9323, 10686节)。燔祭和祭牲表示属天的神性事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或说神性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敬拜的一切事物都来自它们(AC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只是照着敬拜的不同而不同(AC 2805, 6905, 8936节)。因此,燔祭和祭牲的种类有很多,其中有各种过程和它们所包含的各种动物(AC 2830, 9391, 9990节)。它们具体所表示的各种事物从内义所揭开的过程或程序细节可知(AC 10042节)。祭祀的仪式和程序包含天堂的奥秘(AC 10057节)。一般来说,它们包含主人身荣耀的奥秘,在相对意义上包含人的重生,以及他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出来的奥秘(AC 9990, 10022, 10042, 10053, 10057节)。在祭祀中也献上的素祭,就是饼和烙饼表示什么(AC 10079节);“奠祭”,也就是酒表示什么(AC 4581, 10137节)。

329d.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由此知道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祭牲的血”也表示神性真理,如以西结书: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桌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这论述了教会的恢复;“以色列”和“雅各”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此,关于他们,经上说了这些话。“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表示他们敬拜的一切事物;“肉”和“脂肪”表示爱之良善,“血”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敬拜来自这些事物;他们“吃肉和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并且这一切来自祭筵,描述了这两者的丰盛;故经上进一步说“你们必在我桌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因为“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战车”表示教义,“战士”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谁看不出此处的“血”不是指血液,因为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从祭筵上喝血直到醉”?“地上的首领”表示教会的首要真理;因此,他们的“血”表示来自这些真理的属灵营养。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所以经上在这一章的末尾论到表示教会的以色列,还说:

我也不再掩面不顾他们,因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以西结书39:29)

经上之所以说“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是因为“各翅膀的鸟”表示整体上的属灵真理,“田野的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在圣言中,“鸟”表示属灵事物(AC 745, 776, 866, 988, 991, 3219, 5149, 7441节);“翅膀”也是(AC 8764, 9514节);“走兽”表示情感,“田野的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AC 2180, 3218, 3519, 5198, 9090, 9280, 10609节);因此,鸟和兽都用于祭祀(AC 1823, 3519, 7523, 9280节)。

为证实“田野的走兽”和“鸟”表示这些事物,我仅从圣言引用这一段经文: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要从地上折断弓和剑。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同情聘你归我,也以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8–20)

此处“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立约”表示与对良善的情感、与属灵真理,因为主以这些与人结合,主在这些事物里面与人同在;因此,它被称为与它们所立的约,“约”表示结合。“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鸟”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将在下文它们的段落得到充分说明。

由于祭牲的“脂肪或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还由于当被人接受时,这两者就实现结合,所以雅各的后裔,也就是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都被禁止吃任何脂肪或任何血(参看利未记3:17; 7:23–27; 17:11–14; 申命记12:17, 23–25; 15:23)。这是因为这个民族并未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未处于任何良善之真理,而是处于邪恶之虚假;“吃脂肪和血”表示对他们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与源于邪恶的虚假的混杂;由此也可以看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6409, 10033节)。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处于外在事物,并未处于内在事物,因而未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而是处于邪恶之虚假;他们敬拜的一切事物都是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但他们仍能通过外在事物来代表敬拜的内在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由于祭牲的“血”表示神性良善,所以他们:

不可将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

因为“酵”表示虚假,“有酵之物”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342, 7906, 8051, 9992节)。

主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后者是祂的血,前者是祂的肉。发出之物是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这些构成总体和具体的天堂。不过,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看出这一点,如以下标题:主的神性构成天堂(HH 7–12节);主在天堂里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因此,整体和部分上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77节);这是源于主的神性人身(HH 78–87节);此外源于关于天堂的太阳,以及由此而来的光和热的说明,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这两者都从主发出(HH 116–140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为何“肉和血”表示发出的神性,即“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

对人来说,也有两样事物构成他的属灵生命,即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他里面,意愿是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信之真理的容器。属于心智,也就是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与属于身体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后者经前者点头才行动,或说在前者的指挥下行动。一般来说,意愿对应于肉体,理解力对应于血;因此,在圣言中,“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自愿,“血”表示人自己的理解力或智力,如在马太福音:

耶稣对西门说,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与血指示你的。(马太福音16:17)

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肉和血”表示意愿和理解力或自愿和智力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但这些事是为那些心智能被提升到属世观念之上,能看到原因的人而写的。

329e. 这也是从主的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所表示的;对此,约翰福音描述如下:

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4–35)

这些事发生,是为了表示主通过从祂的爱之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与人类的结合;“肋或胸”表示神性之爱;“血和水”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血”表示给属灵人的神性真理,“水”表示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与主的受难有关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意义(参看AE 83, 195e节)。由于这些事物表示祂的爱,以及人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得救,所以福音书补充说:“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

对于已经引用的经文,我想从圣言中补充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尽情快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放出你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9–11)

这些话论及主,以及祂在列族当中建立教会;“立约的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才有主与那些将属于祂教会之人的结合,如前所述;故经上进一步说“我要从无水坑里放出你被囚的人”,因为这些人表示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民族;“无水坑”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放出他们”表示把他们从虚假中释放出来。“水”表示教会的真理(参看AE 71节);“坑里被囚的人”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然而又渴望知道真理的人,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4728, 4744, 5038, 6854, 7950节)。

诗篇: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在山顶上,他的果实必摇动。(诗篇72:13–16)

这论述了“穷乏人”, “穷乏人”表示那些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以此表示他们从摧毁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邪恶和虚假中被释放出来。“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表示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是蒙主悦纳的,“血”在此表示被接受的神性真理。“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描述了他们的改造;“示巴的金子”表示仁之良善;“常常为他祷告”表示他们要不断远离虚假,并持守在真理中,“祂终日赐福给他”表示他们不断处于仁与信之良善;因此,经上进一步说“在山顶上,他的果实必摇动”;“山顶”表示天堂,他们从天堂拥有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果实”。

摩西五经: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0–11)

这个预言论述了主,论到祂,经上说:“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葡萄树”表示教会,“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神性真理。至于其它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71–6377节对这些话的解释。申命记(32:14)中的“葡萄血”所表相同;那里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改造的古教会。

329f. 那些承认圣言灵义的人从此处和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这一点,即:“你曾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该预言书第十二章中的“血”所表相同,在那里,经上说:

米迦勒与他的使者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胜过龙。(启示录12:11)

经上说“羔羊的血和见证的话”,是因为“羔羊的血”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见证的话”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利用邪恶之虚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以及它被这些摧毁;由于这些反面意义也表明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什么,所以我想引用一些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血”就具有这种含义。要知道,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反面意义,从这反面意义就可以知道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什么。以下经文有助于说明。启示录:

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一切活物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碗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水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又:

这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启示录11:6)

以赛亚书:

宁林的水必荒凉;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6, 9)

诗篇:

祂差遣黑暗,使它黑暗。祂使他们的水变为血,叫他们的鱼死了。(诗篇105:28–29)

从这些经文清楚看出“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因为“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对那些接受它的人来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那些如此行的人来说,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这反面意义从这种情况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海”、“江河”和“泉源”的“水”都“变成了血”;因为“水”表示真理,故“血”在此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海中的活物”和“鱼”表示已知的真理,或真正的科学;因此,它们因血而“死了”、被杀了,表示这些真理也被摧毁了。“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鱼”表示属世人所知的真理,或属世人的真正科学(参看《属天的奥秘》,40, 991节)。

启示录:

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约珥书: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的大日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此处从反面意义也可以知道,“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因为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月亮”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月亮要变为血。”这是“月亮”的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8—119节)。

以赛亚书:

行走于公义,说话正直,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明显表示不听源于邪恶的虚假。诗篇:

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因此,经上说“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以赛亚书:

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或焚烧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那时,剩在锡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凡录在耶路撒冷的生命册上的,必称为圣。(以赛亚书4:3–4)

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经上说“祂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的时候,“血”表示邪恶之虚假。“审判的灵”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真理进行洁净,所以经上说“洁净或焚烧的灵”。

以西结书:

在你出生的日子,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在你的血中被踩在脚下,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是的,我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了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5–6, 9, 22, 36, 3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此处先论述了它被改造之前所处的邪恶之虚假,后来论述了它的改造。它被看见“在血中被踩在脚下”表示邪恶之虚假;“祂洗了,洗净血,又用油抹”表示它的改造;“洗”表示被真理洁净;“洗净血”表示移除邪恶之虚假;“用油抹”表示赋予爱之良善。

耶利米哀歌:

因耶路撒冷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在她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耶利米哀歌4:13–14)

“耶路撒冷的先知”表示那些将要教导教义之真理的人,“祭司”表示那些将要通过真理引向良善的人;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提及的,因为经上说“因他们的罪”;“流义人的血”表示歪曲真理、玷污良善;因此,经上说:“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在街上如瞎子乱走”表示根本看不见真理,“街”表示真理;“被血玷污”表示完全处于虚假;“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表示他们仍歪曲了他们不能败坏的,“衣服”表示给予内层事物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以赛亚书:

群众或一切喧嚣都必因地震混乱,衣服被血玷污。(以赛亚书9:5)

“地震”表示教会因歪曲真理而败坏,“衣服被血玷污”表示对圣言字义的歪曲。

耶利米书:

你把你的路教导恶人;你的衣襟上也发现纯真灵魂的血;我不是在挖窟窿时遇见他们,而是在这一切事上。(耶利米书2:33–34)

此处在衣襟上发现的“血”与前面“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所表相同,“衣襟”就是“衣服”。“我不是在挖窟窿时遇见他们,而是在这一切事上”表示他们不敢摧毁真理本身,而是歪曲字义的真理,“衣襟”表示这些真理。

以赛亚书: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以赛亚书1:15)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谋划乖谬。他们的脚奔向邪恶,急速流纯真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 7)

“手被血沾染,指头被罪孽沾污”表示在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虚假和虚假之邪恶;“手”和“指头”表示能力,因而表示他们所拥有的有能力的一切事物。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还说“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谋划乖谬”,“谎言”表示虚假,“乖谬”表示虚假之邪恶;“他们的脚急速流纯真的血”表示他们急速摧毁爱与仁之良善;这由“流纯真的血”来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纯真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276–283节)。由此可见,复数形式的“血”在一般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向圣言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施的暴行。

329g. 由于“流纯真的血”表示摧毁爱与仁之良善,所以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来避免流纯真的血;如果流了这血,那么就要为那地赎罪(申命记19:10, 13; 21:1–9);因为“地”表示教会。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露出她的血,不再掩盖她所杀的人。(以赛亚书26:21)

地必露出的“血”表示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虚假和邪恶,“地”是指这些事物所在的教会;“所杀的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参看AE 315节)。启示录:

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巴比伦被发现了。(启示录18:24)

“先知和圣徒的血”表示被灭绝的真理和良善;“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如刚才所述)。

地上所流先知的血,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之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0, 34–35; 路加福音11:50–51)所表相同。在灵义上,“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表示这良善本身;“该隐”表示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唯一手段,认为仁之良善毫不重要,从而弃绝并杀了它的人;“撒迦利亚”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表示教义之真理本身;因此,这两个人的“血”表示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灭绝;“他们在殿和坛之间所杀”在灵义上表示对主的各种弃绝;因为“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它们之间”表示两者一起。“亚伯”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仁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42, 354, 1179, 3325节);“该隐”是指与仁分离的唯信(AC 340, 347, 1179, 3325节)。“先知”表示真理的教义(AC 2534, 7269节)。“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主的国度和教会(AC 2777, 3720, 9714, 10642节)。这两者“之间”表示有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婚姻的地方(AC 10001, 10025节)。

在圣言中,论到那些被判死刑的人,经上常说,“他们的血归到他们身上”,这在灵义上表示诅咒要归到他们身上,因为他们利用虚假和邪恶摧毁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事实上,一般来说,“血”表示教义、生活和敬拜的一切虚假,摧毁教会的邪恶来自这些虚假。以西结书(18:10–13)部分列举了这些邪恶;约翰福音中的“血”也表示这些邪恶: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血”表示进行摧毁的一切虚假和邪恶;“肉欲”和“人意”表示一切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因为“肉”表示一切邪恶所来自的人自己的意愿或自愿,“人”表示一切虚假所来自的人自己的理解力或智力;意愿是指这些事物所在之地;“从神生”是指通过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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