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328

328a. “因为

328a.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所有人与神性的分离,以及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这从“被杀”和“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当论及主时,是指所有人与神性的分离,因为在圣言中,“被杀”表示灵性上的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节);由于主也不在他们那里,因祂被否认,所以“被杀”当论及主时,表示不被承认(如前所述,AE 315节),也表示被否认;当主被否认时,可以说祂在他们那里被杀,他们因否认而与神性分离;因为那些否认主,也就是否认祂神性的人将自己与神性完全分离,因为主是宇宙之神,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如主自己所教导的;因此,教会里那些不承认祂神性的人与神性完全分离,那些从心里否认它的人更是如此。

在他们自己里面杀祂在此表示否认神性。在圣言的内义中,“把主钉在十字架上”所表相同(参看AE 83, 195c节);因为犹太人,和那时在他们中间的教会,都否认祂是基督,由此将自己与神性分离,从而将祂处死,或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此外,如今那些否认祂神性的人也是如此;所以牧师常说,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亵渎主的人在自己里面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因此,这就是此处“你曾被杀”所表示的。“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是指祂将通过承认祂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把我们与神性结合起来;因为“救赎”表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由此把人们归于祂自己,从而把他们与神性结合起来,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拯救和救赎的经文可以看出来,下面会引用这些经文。“主的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由于人通过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从地狱中被释放出来,并与祂结合,所以“你曾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

这层含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只局限于字义的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在字义里面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你曾被杀”表示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你曾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祂通过十字架受难使我们与父和解了。由于这层含义是字义,还由于迄今为止,人们不知道圣言的细节里面有属灵的内义,所以他们从字义制定了教会的教义,即:被他们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弃绝了整个人类,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作了和解,因此,祂为之代求的人得救了。凡理解力在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人,谁看不出这个教义违反神性本身?因为神性本身从来不弃绝任何人;事实上,祂爱所有人,因此渴望拯救所有人。通过流血来和解,通过考虑到祂自己的儿子所遭受的十字架受难才被带回到怜悯之中,由此而不是从祂自己拥有怜悯,也违反神性本身。尽管这个教义如此违反神性本质,他们为了相信它,却仍称之为基本信仰,称义的信仰。

再者,凡从被光照的理性思考的人,谁会以为全世界的罪都转给了主,任何人仅拥有这信,他的罪就会由此被除去?然而,这却是那些从来不超越字义思考之人的教义,但与人们同在的天使却不照着字义来感知它,而是照着灵义来感知,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因而属灵地,而非属世地思考。对天使来说,“用祂的血救赎人”表示把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因而通过承认祂,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索要人,并把他与自己结合起来。此外,教会能够知道情况是这样;因为它能知道,没有人是通过血与神性结合的,而是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并把它应用于生活而结合的。

主将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是通过祂取得人身,并通过这人身征服地狱,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实现的,这一切只有通过人身才能成就;因为神性从最初通过终端,因而从祂自己通过在终端中来自祂自己的事物进行运作,这些事物在人身里面。这就是神性能力在天堂和世界上的运作(对此,可参看前面一些细节,AE 41节; 《天堂与地狱》,315节; 《属天的奥秘》,5897, 6239, 6451, 6465, 8603, 9215—9216, 9824, 9828, 9836, 10044, 10099, 10329, 10335, 10548节)。主把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也通过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来实现;因为只有这样,祂才能将地狱永远保持在被征服的状态;由于征服地狱和荣耀祂的人身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实现的,所以祂的十字架受难是祂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担当了所有人的罪”表示当受到试探时,祂允许所有地狱进入祂自己,因为一切罪和邪恶都从地狱升上来,并进入人,在他里面;因此,主“担当罪”表示当受到试探时,祂允许地狱进入祂自己;祂“除去罪”表示祂征服了地狱,好叫邪恶在那些承认主,并接受祂,也就是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从而与主结合的人里面再也不从地狱升上来。

328b. 经上说“你曾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由于教会建立在这一点上,所以我想用几句话阐明结合是如何由此实现的。

首要的是承认主,承认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以及祂拯救人类的全能;人通过这种承认与神性结合,因为除了人以外,别的地方没有神性;事实上,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如主自己所教导的;因此,那些仰望祂附近或旁边的另一神性之人,如那些习惯于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而施怜悯的人所行的,偏离正道,敬拜其它地方的神性,而不是敬拜祂里面的神性。此外,那时他们不思想主的神性,只思想人身;然而,这些是无法分离的,因为根据教会从《亚他那修信经》所接受的教义,神性与人身不是两个,乃是一个位格,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结合在一起。因此,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或神性人身是教会首要的事,由此而有结合;这是首要的,故也是教会的第一件事。正因这是教会的第一件事,所以主在世时,经常问祂所治愈的人:“你相信我能做到吗?”当他们回答说,他们相信时,祂便说:“照你的信成就吧。”祂经常这样问,是为了让他们可以首先相信,祂从祂的神性人身拥有神性全能,因为没有这种信仰,教会无法开始,没有这种信仰,他们不能与神性结合,而是一定与它分离,因而不能从祂那里接受任何良善。

后来,主教导了他们如何得救,即:他们要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当这真理被应用于生活,并通过实行它而被植入生活时,它就被接受了;所以主常说,他们要遵行祂的话。由此可见,这两件事,即相信主和遵行祂的话构成一体,决不能分离;因为人若不遵行主的话,就不信祂;人若以为他信主,却不遵行祂的话,也不是信祂;因为主就在祂的话里面,也就是在祂的真理里面,主通过它们把信赐给人。从这几件事可知,与神性的结合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实现。因此,这就是“羔羊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所表示的。“羔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对此,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7节),以及该书对《属天的奥秘》一书的引用(NJHD 300–306节);也可参看那本书的末尾,那里具体论述了主。

328c. “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用祂的血救赎”表示通过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解释。

“救赎”表示解救和释放,当论及主时,是指从地狱中解救并释放出来,因而分开,并与祂自己结合,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在他们的一切苦难中,祂也同受苦难,并且祂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扶持他们,怀抱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这论述了主,祂的试探–争战,祂通过试探–争战征服地狱。祂所来自的“以东”表示祂的人身,“祂面前的天使”也是。“能力广大,大步行走”表示祂争战所凭的神性能力;将那些起来反对祂的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升到天堂由“公义”,因而由这些话来表示:“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在他们的一切苦难中,祂也同受苦难,并且祂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扶持他们,怀抱他们”描述了祂的神性之爱,祂出于神性之爱做这些事。由此清楚可知,“赎民”和“祂所救赎的人”表示祂从那些来自地狱之人的烈怒中解救出来并拯救的人。

同一先知书:

雅各啊,耶和华,那创造你的,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如此说;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呼召你,你是我的。(以赛亚书43:1)

“救赎”表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分开,与祂自己结合,好叫他们可以是祂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呼召你,你是我的。”由于这一切是通过从主改造和重生实现的,所以经上说:“雅各啊,耶和华,那创造你的,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祂被称为创造者,是因为在圣言中,“创造”表示重生(参看AE 294节)。“雅各”和“以色列”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

又: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的工价在祂面前。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这也论述主降临,并建立教会。“锡安的女子”表示处于对主之爱的教会;“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的工价在祂面前”表示祂的降临;“耶和华的赎民”表示那些被祂改造和重生的人。

这些人被称为“赎民”,是因为他们通过重生从邪恶中被释放出来,被主分开,并与祂结合。又:

在那里必没有狮子,饥肠辘辘的野兽在那里遇不见;只有赎民在那里行走。并且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临到他们的头上。(以赛亚书35:9–10)

这同样论述主的降临,以及对那些让自己被主重生之人的拯救。“在那里必没有狮子,饥肠辘辘的野兽在那里遇不见”表示对这些人来说,既不会有摧毁真理的虚假,也不会有摧毁良善的邪恶;“只有赎民在那里行走。并且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表示这些人从邪恶中被解救出来,从虚假中被释放出来;“他们必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临到他们的头上”表示他们永恒的幸福,“锡安”表示教会。至于“歌唱”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26a,b节)。在原文,有两个词来表达“救赎”,一个表示从邪恶中解救出来,另一个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此处用到这两个词;故经上说:“只有赎民行走,并且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何西阿书(13:14)和诗篇(69:18; 107:2)也用了这两个词。

328d. “救赎”表示从邪恶中解救出来,从虚假中释放出来,还表示从地狱中解救并释放出来,因为与人同在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是从地狱产生的;由于主通过改造和重生移除它们,所以动词或名词形式的“救赎”也表示改造和重生;如以下经文。

诗篇:

求你起来帮助我们,为了你怜悯的缘故救赎我们。(诗篇44:26)

“救赎”在此表示释放和改造。又:

神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祂必收纳我。(诗篇49:15)

“救赎脱离地狱之手”表示释放;“收纳我”表示分开,并与祂自己结合,或使他们变成祂自己的,如同买来和赎回的仆人。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14)

“救赎”表示从诅咒中解救并释放出来。诗篇:

我的灵魂哪,你要祝福耶和华,祂从坑中救赎了你的性命。(诗篇103:1, 4)

“从坑中救赎”表示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坑”表示诅咒。又:

求你亲近我的灵魂,救赎它,因我的仇敌把我赎回。(诗篇69:18)

“亲近灵魂”表示把它与祂自己结合;“救赎它”表示从邪恶中解救出来;“因我的仇敌把我赎回”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仇敌”表示虚假。又:

愿耶和华的赎民说,就是祂从阻止的敌人手中所救赎的。(诗篇107:2)

“耶和华的赎民”表示那些从邪恶中被解救出来的人;“就是祂从阻止的敌人手中所救赎的”表示那些祂从虚假中释放出来的人。耶利米书:

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我必搭救你脱离恶人的手,救赎你脱离强暴人的手。(耶利米书15:20–21)

“救赎你脱离强暴人的手”表示从向仁之良善施暴的虚假中释放出来;“强暴”表示这些虚假,因而也表示那些处于它们的人。

诗篇: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耶和华那里有怜悯,祂里面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8)

“救赎”表示释放;“以色列”表示教会;“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表示改造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把他们从虚假中释放出来。又:

愿纯全、正直保护我,因为我等候你。神啊,求你救赎以色列脱离他一切的困苦。(诗篇25:21–22)

“救赎以色列脱离困苦”在此也表示把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从造成困苦的虚假中释放出来。以赛亚书:

我的手岂是过短,以致没有救赎吗?我里面岂无拯救的能力吗?(以赛亚书50:2)

“救赎”表示释放,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还说:“我的手岂是过短,以致没有救赎吗?”诗篇:

神必垂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得享平安。(诗篇55:17–18)

“救赎”在此表示释放。又:

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向你唱诗。我的嘴唇和你所救赎我的灵魂都必赞美。(诗篇71:22–23)

“救赎灵魂”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信之生命,“心”表示爱之生命;因此,“救赎灵魂”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并赐予信之生命。

又:

求你救赎我脱离人的欺压,好让我谨守你的训词。(诗篇119:134)

“救赎脱离人的欺压”表示从邪恶之虚假中释放出来,因为“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对虚假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疯狂;“人的欺压”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又:

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耶和华真理的神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救赎”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并通过真理改造;由于“救赎”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真理的神啊。”又:

罪人手中有奸恶,他们的右手充满贿赂。至于我,却要行走在你的纯正中;求你救赎我,怜悯我!(诗篇26:10–11)

“救赎”表示从虚假中释放出来,并改造。又: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诗篇72:14–15)

此处论述的是“穷乏人”,他们表示那些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这句话表示从摧毁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虚假和邪恶中释放出来;“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表示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描述了他们的改造;“示巴的金子”是指仁之良善;“常常为他祷告”表示他们要不断远离虚假,持守在真理中;“祂终日赐福给他”表示他们要不断处于仁与信之良善,因为这是一种神性祝福;而远离虚假,持守在真理中就是“常常为他祷告”。

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白白地被卖,也必不用银子赎回。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里寄居,亚述人却无故欺压他们。(以赛亚书52:3–4)

这论述了真理因知识和属世人基于它们的推理的荒凉;因为“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里寄居”表示属世人通过真理的知识和认知所接受的教导;“埃及”表示知识和认知,不过是诸如来自圣言字义的那种;“寄居”表示被教导;“亚述人却无故欺压他们”表示通过属世人的推理对知识的歪曲;“亚述”表示推理,“无故欺压”表示歪曲,事实上,虚假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毫无真理。当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得出结论时,知识就如此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白白地被卖,也必不用银子赎回。”“白白地被卖”表示从他自己或从自我使人自己疏远虚假,并弃绝它们;“必不用银子赎回”表示人不能通过真理从邪恶之虚假中被解救出来;“银子”表示真理,“被救赎”表示从邪恶之虚假中被解救出来,并被改造。

撒迦利亚书:

我要聚集他们,因我要救赎他们;他们就必增多;我必把他们播散在列民当中;我必再领他们出埃及地,把他们从亚述一起带出来;我要领他们到基列地和黎巴嫩。(撒迦利亚书10:8–10)

这论述了教会的恢复,以及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改造;“我要聚集他们,因我要救赎他们”表示对虚假的驱散,以及通过真理的改造;故经上说:“他们就必增多;我必把他们播散在列民当中。”这句话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和播种;“再领他们出埃及地,把他们从亚述一起带出来”表示把他们引离对真理的歪曲,就是他们通过基于知识的推理所拥有的真理(可参看前文)。“领他们到基列地和黎巴嫩”表示到教会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到信之良善和真理;前者是“基列地”,后者是“黎巴嫩”。

328e. 由此可见,耶和华“领百姓出埃及”并“救赎他们”表示什么;如摩西五经:

我要救你们脱离苦工,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藉着大判罚救赎你们。(出埃及记6:6)

申命记:

我用伸出来的膀臂领你们出埃及,从为奴之家把你们救赎出来。(申命记7:8; 9:26–29; 13:5; 15:15; 24:18)

出埃及记:

你凭怜悯引领你所赎回的百姓;你凭你手的力量引导他们到你的圣所。(出埃及记15:13)

弥迦书:

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把你从为奴之家救赎出来。(弥迦书6:4)

这句话在字义上是指他们被神性大能领出埃及,就是他们为奴之地;但在内义或灵义上却不是指这种事,而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的人,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被解救和释放出来,因为这些就是使人成为奴隶的东西;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天使处于灵义,而世人处于字义。

此外,天使将以下经文中的“救赎”理解为从邪恶中解救出来,从虚假中释放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在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之间施行救赎。(出埃及记8:23)

诗篇:

祂向百姓施行救赎,命定祂的约,直到永远。祂的圣而可畏。(诗篇111:9)

马太福音: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足以赎回自己的灵魂呢?(马太福音16:26; 马可福音8:36–37)

“救赎”在此表示从诅咒中解救出来。

328f. 由此可见,主救赎人类表示什么,即:祂把他们从地狱,以及不断从地狱升上来,把人带入定罪的邪恶和虚假中解救和释放出来,祂不断解救和释放他们。这种解救和释放通过祂征服地狱来实现;不断的解救和释放通过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它变成神性来实现,因为祂由此使地狱不断被征服;因此,这就是祂救赎人,并在圣言中被称为“救赎主”所表示的;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你这虫子雅各和你们以色列人,不要害怕;我就是那帮助你的,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1:14)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因信实的耶和华,因拣选你的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9:7)

又:

我们的救赎主是万军之耶和华,祂名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又:

你就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60:16)

“以色列的圣者”和在此被称为“救赎主”的“雅各的大能者”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祂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大能者”和“雅各的强者”(strong one of Jacob),是因为“以色列”和“雅各”表示教会,因而表示那些被重生和改造,也就是被主救赎的人,因为唯独这些人属于教会,或构成主的教会。

那被称为“圣者”的,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雅各的强者”和“雅各的大能者”;同一福音书: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以子宫怀孕,生出一个儿子。祂将要为大,永远统治雅各家,祂的国没有穷尽。(路加福音1:30–33)

显然,“雅各家”是指主的教会,不是指犹太民族。

由于主的人身就是与祂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所以在以下经文中,耶和华被称为“救赎主”。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同一先知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主的这句话:

人子来,是要给予祂的灵魂,为多人作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也就是说,好叫他们可以从地狱中被解救和释放出来;因为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以此征服了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7, 300–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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