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324

324a. “和盛

324a. “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称谢。这从“金炉”和“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金炉”也被称为“香炉”,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由于和所有盛纳的器皿一样,“炉”也表示真理,制造它们所用的“金”表示良善,所以“香炉”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器皿”表示真理,因为真理作为接受和容纳的器皿而服务于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68, 3079, 3316, 3318节);祭坛、燔祭和盛香的器皿也是如此(AC 9723—9724节);“金”表示良善(AE 242a,d,e节)。“香”是指出于属灵良善或仁之良善所作,因而被愉悦感知到的那些敬拜的事物。“香”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以色列民族中设立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与气味有关的事物也是如此;属于愉悦气味的事物代表愉悦的感知,但属于不愉悦气味的事物代表不愉悦的感知。正因如此,香是用香料做的,如没药、施喜列(onycha)、喜利比拿(galbanum)、乳香。此外,气味和感知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灵界,感官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被感觉为令人愉悦的气味的芳香,反之亦然(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来自经历的说明,《属天的奥秘》,1514, 1517–1519, 1631, 4626, 4628, 4630—4631, 5711–5717节)。由此可知,在通用话语中,嗅或闻表示感知;这些词语,和其它许多词语一样,由于对应关系而进入了人类的话语;因为人的灵实际上就在灵界,尽管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此外,人的感知能力就是那在他身体中产生嗅觉的,或说是他身体的嗅觉的原因,这也来自对应。但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奥秘,因为这奥秘至今不为人知。要知道,甜味或香味是由爱与仁之良善产生的,不过是通过真理,而不是通过没有真理的良善本身产生的,更不是通过被称为没有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产生的;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任何感知力,没有良善的真理也没有任何感知力。

“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所作的那些敬拜的事,因为属灵良善从属天良善拥有自己的起源和存在,属天良善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正是天堂的良善。事实上,这良善直接来自主,主与天使同在于这良善里面,如同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甚至直到这种程度:无论你说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还是说主与他们同在于这良善里面,当在这良善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意思都一样。从属天良善拥有自己的起源和存在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出于该良善的敬拜,就是“香”所表示的。由于对主的一切敬拜都来自良善,尽管是通过真理,还由于有两种普遍的良善构成天堂,并将天堂区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所以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是燔祭坛,一种是香坛;燔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香坛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由此清楚可知,“香”代表什么。

324b.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这两者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你要用纯金把坛包裹,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在施恩座前面。亚伦每早晨要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在傍晚之间使灯燃起的时候,要烧这香,在耶和华面前世代不断的香。不可使异样的香、燔祭、素祭、奠祭上到这坛上。(出埃及记30:1–10)

这“坛”和坛上的“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它被置于会幕的幔子外,那里也有灯明显看出来;会幕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而幔子内的会幕的那部分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9457, 9481, 9485节)关于会幕和约柜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会幕里有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有香坛和灯台;约柜里有法版,法版上有施恩座(AC 9457, 9481, 9485, 10545节)。由此清楚可知,在会幕里幔子外的事物,即灯台,香坛和陈设饼桌子表示诸如属于属灵国度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属灵良善及其真理有关。摆放陈设饼的“桌子”表示对属灵良善中的属天良善的接受(参看AC 9527);“灯台”与“灯”表示那国度的属灵层本身(AC 9548, 9551, 9556, 9561, 9572, 9783节);“香坛”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由于在香坛上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灯台”表示属灵层本身,所以经上吩咐,亚伦每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在坛上烧香;但《属天的奥秘》(10176–10213节) 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物,那里论述了这些细节。

由于属灵良善从属天良善获得自己的起源和存在,如前所述,所以祭坛不仅被摆放在约柜上的幔子附近,而且经上还吩咐,当亚伦为自己和家人赎罪时,他要把香带到幔子内,这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流注、交流和结合。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亚伦为自己和家人赎罪时,要宰赎罪祭的公牛;他要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盛满火炭的香炉,再拿一捧香料,带进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11–13)

“他要从燔祭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从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和发出;“坛上的火”表示那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4489, 6314, 6832, 9714等节)。这就是为何烧香的火不是从别的地方取得,只从燔祭坛上取。当亚伦为自己和家人赎罪时,他要在幔子内烧香,因为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他凭他的职能代表那些从该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属灵良善有关;属灵良善若不来自属天良善,就不是良善;因此,亚伦的职能不可能来自神性,或不可能代表神性的任何事物;这就是为何亚伦若按不所吩咐的去行,就会受到死亡的威胁。

出于同样的原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被天上的火吞灭,因为他们从其它火,而不是从燔祭坛上的火烧香;因此,他们出于另一种爱,而不是出于对主之爱来献上敬拜;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在其中盛上凡火,在上面加香。于是,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吞灭,他们就死了,后来他们被抬到营外。(利未记10:1–5)

“他们被抬到营外”表示他们的敬拜不是来自天堂,因为不是来自对主之爱;“以色列人的营”代表天堂和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236, 10038节)。

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党被地吞了,尽管他们从坛上取火并烧香,因为“他们向摩西、亚伦争闹”表示对属天之爱的良善的亵渎;“摩西”和“亚伦”代表主;向主争闹(也就是悖逆主),同时又履行圣职,就是亵渎;但由于他们从坛上取了火,所以那火被抛弃了,他们的香炉被锤成包坛的;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摩西对他们说,他们要取火,把火放进他们的香炉中;这事也做了,但他们却被吞了。(民数记 16:1–50)

但后来,经上吩咐:

他们要捡起那些香炉来,把火撒在别处;他们要把铜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因为它们是圣的。(民数记16:37–38)

香炉因“坛上的火”而成圣,这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

由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从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灵魂,所以也表示属灵良善的“乳香”被放在“陈设饼或脸饼”上,以此表示属天良善;这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又要把乳香放在脸饼(或陈设饼)上,好让饼可以作为记念。(利未记24:7)

“好让饼可以作为记念”表示好让主可以接受并垂听;因为系真敬拜的对主的一切敬拜都从属天良善通过属灵良善而来;事实上,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是属天良善的一个结果,因为对邻之仁就是履行功用,从一个天堂的源头去过一种道德的生活(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90, 484, 529–535;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因此,这是属灵良善;而属天良善是仰望主,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而来自人或人之自我的,只有邪恶。

不能从其它火,只能从燔祭坛的火来烧香,以此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当会众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受到瘟疫攻击时,亚伦就从坛上取火,把火盛在香炉中,又加上香,跑到他们中间;瘟疫就止住了。(民数记16:41, 46–48)

以及启示录(8:3–5)。

324c.“香”和“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烧香”表示由于那良善而可悦纳的敬拜,因而表示主的垂听和接受,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满你。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表示丰富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表示来自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示巴”表示这类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171, 3240节);他们要奉上的“黄金乳香”表示出于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的敬拜;“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由于所表示的是来自这些的敬拜,所以经上说:“他们要奉上黄金乳香。”“传说耶和华的赞美”表示传扬关于主和对祂的敬拜的好消息。

马太福音:

东方的智者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刚出生的主。(马太福音2:11)

“东方的智者”也表示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黄金、乳香、没药”表示他们出于属天良善、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的敬拜;因为“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东方的许多人仍然知道,这些表示这类事物;因此,他们也被称为“东方人”,在圣言中,“东方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3249, 3762节),因为对应的知识仍留在他们当中;因此,为叫他们可以证明他们内心的喜乐,他们献上诸如表示一切良善,从初至末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以赛亚书所预言的,即:他们必从示巴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如刚才所述。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表示主的教会和对主的敬拜在各处都必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里;“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表示凡有良善的地方;“我的名必为大”表示对主的承认和敬拜;“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而对主的敬拜;“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素祭”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素祭”表示这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10079, 10137节)。

324d. 在以下经文中,“香”和“素祭”具有同样的含义;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得悦纳,如香陈列在你面前;愿我举手如献晚上的素祭。(诗篇141:1–2)

以赛亚书:

你并没有将你的羊带来献给我作燔祭,也没有用祭物尊敬我。我没有因素祭使你服劳,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

由于对主的一切敬拜都是从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而来的,所以“素祭”和“乳香”这两者在字面上被分别提及;然而,它们在内义或灵义上要联合起来理解,但这一个来自那一个。

在耶利米书同样如此:

必有人从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四围而来,都带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此处“犹大”和“耶路撒冷”不是指犹大和耶路撒冷,而是指主的教会,该教会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仁之教义;“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表示来自这些的敬拜。

由于“素祭”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乳香”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所以细面的素祭要浇上油,加上乳香;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当一个灵魂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时,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为他的供物;祭司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它作为记念烧在坛上。(利未记2:1–2)

之所以设立这素祭,是因为“细面”表示纯正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995节);由于这真理来自良善,即来自属天良善,因而来自属灵良善,所以“油和乳香”加到它上面;“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乳香”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在内义上,这一个来自那一个。素祭还有其它种类,这些素祭用油来制备,它们表示类似事物。

以西结书:

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给男性的像盖上,与它们行淫;并将我的油和我的香摆在他们面前。(以西结书16:18–19)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在此是完全败坏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她用刺绣衣服所盖,并与之行淫的“男性的像”表示他们通过曲解使之看似真理的虚假,因而表示歪曲的真理;“刺绣衣服”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行淫”表示歪曲;“将我的油和我的香摆在他们面前”表示玷污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当圣言被应用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时,这些就被玷污了。

摩西五经:

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将你的律法教导以色列;他们要将香摆到你的鼻孔,把燔祭献在你坛上。(申命记33:10)

这是摩西关于利未的预言,利未表示祭司职分;由于祭司职分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包括属天的和属灵的,所以经上说:“他们要将香摆到你的鼻孔,把燔祭献在你坛上。”“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坛上的燔祭”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到鼻孔”表示到感知。

诗篇:

我要带着燔祭进你的家,向你还我的愿。我要把肥畜作燔祭,将公羊的香祭献给你。(诗篇66:13, 15)

“把肥畜作燔祭”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公羊的香祭”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香”和“公羊”表示那良善。

启示录: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后来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启示录8:3–5)

下文对这些话的解释将阐明这些事物的含义;在此只需说,“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也表示这种敬拜;因此,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然后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升到神面前”。“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可见于下一段,出于属灵良善,或仁之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也可见于下一段。

以赛亚书:

这人民时常在我面前惹我发怒;在园中献祭,在砖上烧香。(以赛亚书65:3)

此处“献祭”和“烧香”表示对立的事物,即出于教义之虚假的敬拜,这教义之虚假来自自我聪明;“园”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砖”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献祭”和“烧香”表示敬拜。古人在花园和小树林里根据其中树木的含义举行神性敬拜,但这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是禁止的,免得他们图谋出于自我的敬拜(AC 2722, 4552节)。

324e. 何西阿书:

他们在各山顶献祭,在各高冈上烧香,在橡树、杨树、笃耨香树之下献祭、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13)

这描述了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教义之虚假的敬拜;“在各山顶献祭”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敬拜;“在各高冈上烧香”表示出于世界之爱的敬拜;“在橡树、杨树、笃耨香树之下献祭、烧香”表示出于教义之虚假的敬拜;“山顶”表示属天之爱,在此表示自我之爱;“高冈”表示属灵之爱,在此表示世界之爱;因为自我之爱是属天之爱的对立面,世界之爱是属灵之爱的对立面;“橡树、杨树、笃耨香树”表示最低级的属世人的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属世人的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因为树影美好”表示自满;“所以,你们的女儿行淫”表示由此而来的对属灵良善的歪曲,“你们的儿媳通奸”表示对属天良善的玷污。

耶利米书: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就是你城的数目;你照着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筑坛,就是向巴力烧香的坛。(耶利米书11:13, 17)

此处“城”并非表示城市,“神”并非表示神明,“耶路撒冷街道”也并非表示那里的街道;而是“城”表示虚假的教义;“神”表示虚假本身;“耶路撒冷街道”表示教会教义的虚假。“筑坛,就是向巴力烧香的坛”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敬拜,如前所述。这个民族筑坛,向巴力烧香;但由于他们敬拜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所以那些照着律例所做的事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那些违背律例所做的事代表地狱的事物;所以“向神所筑的坛”和“向巴力烧香”表示对立的事物。

同一先知书:

他们离弃我,向别神烧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针对这一切恶行,向他们宣读我的判决。(耶利米书1:16)

“向别神烧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表示出于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的敬拜;“别神”表示虚假,“自己手所造的”表示来自人自己的聪明或自我聪明的事物。

以下所表相同:向神烧香(耶利米书11:12; 44:3, 5, 8, 15, 18);给雕刻的偶像烧香(何西阿书11:2);向虚无烧香(耶利米书18:15)。向巴力烧香(耶利米书7:9; 何西阿书2:13)和前面所表相同;向天后烧香(耶利米书44:17–19, 21, 25)同样所表相同。“天后”表示整体上的虚假。

此外,“烧香”表示那些被视为恩典的敬拜事物,“香”表示属灵良善,因为建立在以色列民族中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事实上,他们中间的教会不像当今教会那样是内在的,而是外在的;外在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内在事物,就是诸如主在新约圣言中所透露的那种;因此,他们的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该教会的外在由诸如自然界中对应于灵界里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构成;由此可知,当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在敬拜上处于外在时,那些在灵界,也就是在天堂的人就处于内在,并与那些处于外在的人结合;正是以这种方式,那时天堂与世人合而为一。

由此可见,为何会幕里有桌子,又为何有灯台和灯,有香坛。因为“饼”代表、因而表示从主发出的爱之良善,或属天良善;“灯台和灯”代表、因而表示属灵良善和真理;“香”代表、因而表示敬拜;由于被视为恩典的一切神性敬拜都来自属灵良善,所以该良善由“香”来表示。为了可以代表这恩典,香是由香料制成的,这也是出于对应关系;因为香气对应于在来自属灵之爱的喜乐思维和感知中的愉悦和快乐。因此,香对应于诸如作为恩典被主接纳,并被天使视为恩典的那类事物。这种恩典完全来自属灵良善,或来自对邻之仁的良善;因为该良善是结果中的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事实上,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只通过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被带入结果;因此,处于该良善,并练习它就是热爱和敬拜主。至于什么是对邻之仁,什么是施行对邻之仁,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

324f. 由于膏抹所用的“油”表示属天良善,或对主之爱的良善,“香”表示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并且后者来自前者,如前所述,所以在出埃及记(30章),经上首先论述了膏油的制备,紧接着论述了香的制备;出埃及记30:23–33论述了膏油的制备,出埃及记30:34–38论述了香的制备。由于此处论述了香祭,所以我要引用那里关于香的制备所吩咐的,即: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这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每样都要相同的分量。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加上盐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放在会幕的法柜前,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你们所要作的香,不可按其品质来为自己作;你要以这香为圣,归于耶和华。凡作与它类似的,为要闻香味的,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出埃及记30:34–38)

但这些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289–10310节),那里按顺序解释了它们。此处只可以说,乳香是主要成分,其它三样是因它们的味道而加上去的;因此,经上论到乳香说,每样都要相同的分量,这一样与那一样是相同比例;膏油也一样,其中橄榄油是主要成分,它里面的其它东西都具有意义(出埃及记30:23–33)。由此清楚可知,为何乳香与复合香所表相同,即表示属灵良善。

由于属于气味的香味对应于属灵的愉悦,或由属灵良善产生的愉悦,所以作为最为恩典的东西被主接纳之物被称为安息的香气(出埃及记29:18, 25, 41; 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8, 13, 18; 民数记15:3; 28:6, 8, 13; 29:2, 6, 8, 13, 36)。

以西结书:

我必藉着安息的香气悦纳你们。(以西结书20:41)

摩西五经:

你若行在我的律例中,却行事与我反对,我就不闻你们安息的香气。(利未记26:27, 31)

何西阿书:

他的枝条必伸展,他的尊贵如橄榄树,他的香气如黎巴嫩的。(何西阿书14:6)

这话论及以色列;“橄榄树的尊贵”表示属天良善,“黎巴嫩的香气”表示来自它的恩典的属灵良善。“尊贵”论及属天良善(参AE 288b节);“橄榄树”也表示属天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277, 10261节);“香气”表示照着爱与信的品质而被视为恩典之物(AC 1514–1519, 3577, 4624–4634, 4748, 5621, 10292节);“安息的香气”表示对平安的感知力(AC 925, 10054节);对平安的感知力的性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84–2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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