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242a.“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表示他们必须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好叫他们能接受信之真理。这从“买”、“火炼的金子”和“叫你富足”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获得并归于自己(参看《属天的奥秘》,4397, 5374, 5397, 5406, 5410, 5426节);“火炼的金子”是指纯正良善,因而来自主的良善,下文很快会解释这一点;“叫你富足”是指能接受信之真理。这就是“富足”的含义,因为“财富”和“财物”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富足的或富人”是指那些通过知识处于聪明的人,在此是指那些通过知识处于信的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表示他们必须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好叫他们能接受信之真理。
首先要解释一下当如何理解这一点。前面频繁说明,本身为真理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除非它来自良善,因此,本身为信的信是不存在的,除非它来自仁;因为本身为真理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除非它里面有属灵生命,只有当它从仁之良善中形成时,属灵生命才在它里面;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因而也是它的生命;良善只来自主,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当良善来自主时,来自良善的真理就首先看向主,也看向邻舍及其良善,因为主以良善流入,从良善形成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并使人的属灵视觉看向祂和邻舍。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那里说明:主在前额看天使和世人,他们则通过眼睛看主;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由此被光照的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之真理。这本书(HH 17, 123, 124 142–144, 510节)还说明,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那些承认主并信祂的人都转向祂,并因此从祂那里接受良善,通过良善在真理上被光照。由此可见,“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纯正良善唯独来自主。
由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那些照着唯信教义生活的人,还由于那些已经确认该教义,并因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能将虚假与真理联系在一起,使该教义看上去就像是真的,所以我被恩准在来世与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交谈;鉴于那时双方所说的话有助于说明,我想引用它们。那些有学问的人因在世时所持的观点,以为无仁之信是可能的,人可以唯信称义。他们的谈话非常巧妙;他们说,信没有仁是可能的,因为它在仁之前,人通过信而处于良善。他们说:“谁不能相信有一位神,圣言是神性,以及其它类似真理,除非他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能被人接受和思及?”他们由此得出结论,由于信先于仁,或在它之前,所以信没有仁是可能的;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它必是得救,因为人无法凭自己行善;因此,除非信拯救人,否则所有人都会灭亡。此外,没有信,神也不可能与人同在;而没有神的同在,邪恶就会掌权,没有人会拥有任何良善;他们说,这些事就是唯信称义的意思。但向他们说明,若非同时有仁,就不可能有信;他们称为信的东西无非是每个人首先获得的知识,如:有一位神,圣言是神性,等等;这些知识在人的意愿中之前,并不在他里面,只是在进入他的入口或媒介,也就是他的记忆中;不过,它们在何等程度上在他的意愿中,就在何等程度上在这个人自己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并且它们在何等程度上在意愿中,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他的视野,也就是信中。走在前面,并且在属世视觉看来似乎被相信的知识本身在此之前不会成为信的知识。这就是为何被视为信的对知识的这种看见会随着人开始出于意愿邪恶思想邪恶而逐渐从他那里消退,并且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也从他那里退出,除非知识已经植根于他的生命,也就是他的意愿或爱。
这一点可通过对比鸟的胃和被称为反刍胃的地上走兽的胃来说明。它们首先将食物收集在这些胃中,然后再逐渐从那里把它取出来吃,从而滋养血液;食物由此变成它们生命的一部分。人的记忆就对应于这些胃;人被赋予记忆,而不是这些胃,因为人是属灵的。他首先将属灵的食物,也就是知识收集到记忆中,然后可以说通过一种反刍,也就是通过思考和意愿把它们提取出来,并归于自己,从而把它们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从这种看似琐碎的对比可以看出,知识若不通过思考、意愿并实行它们而被植入生命,就像留在反刍胃中尚未消化的食物,要么在那里变得腐臭,要么被吐出来。此外,人生命的循环是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因为人的属灵生命始于认识,从认识继续到理解,然后到意愿,最后到实行。由此清楚可知,只要知识在记忆中,它们就只在生命的入口,没有完全在人里面,直到在他的行为中;而且,它们越完全在他的行为中,就越完全在他的理解力和意愿中。
242b.进一步说明,知识的信在变成生命的信之前,纯粹是历史的信,其性质是众所周知的,即:它被相信,是因为别人这么说;这种信在变成人自己的之前,是一种外来的信,或与他同在的别人的信。历史的信还具有另一种品质,也就是说,它就像对未知事物的信,因为有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哪怕不理解它们;事实上,它们决不可用理解力来探究;然而,属灵的信具有这种性质,真理本身在它里面被看到,因而被相信。在天堂,没有人相信任何真理,除非他看见它,或已经看见它;因为他们说:“谁能相信,一个事物是这样,除非他看见它?或许它可能是假的。”只有恶人才会相信假的东西;因为恶人出于邪恶看见虚假,而善人出于良善看见真理;由于良善来自主,所以出于良善对真理的看见也来自主。天使之所以看见真理,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世上所有拥有这光的人都能看见真理。关于天堂之光,这就是它的性质和品质(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然后说明,仁与信行如一体,一起进入人;因此,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因为信本质上就是仁,正如真理本质上就是良善;事实上,当良善存在于形状或形式中时,它就是真理;仁以同样的方式是信,因为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此外,这一个爱那一个,并与那一个结合;因此,这一个不会被赋予,除非那一个与它一起被赋予。这一点可通过人的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和属于意愿的情感来说明;脱离情感的思考是不可能的,因为思维的真正本质是情感或爱。诚然,人能思考他从教会的教义所知道的一切,却只出于一种属世情感,也就是对荣耀、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情感或爱来思考;但这种情感不会将思维变成属灵的;这一点只通过仁爱实现,仁爱是属灵的情感本身。当这种情感与知识结合时,它就变成信,然后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种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在思维中看见属于其信、被称为真理的事物,承认它们,因为它们来自他的灵本身,因而来自他的属灵生命本身;这也是那被称为光照的。这就是为何没有人能从圣言中被光照,除非他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确有类似光照的某种东西被赋予那些确认诸如属于唯信教义和因信称义的事物之人;但这种光照是一种愚蠢的光照,因为虚假和真理一样能被确认,如盛行在犹太人和天主教徒当中的一切异端邪说的情形。经过这些确认之后,那些被称为自然主义者,否认神和圣言的神性,以及属于教会的一切之人也有一种类似的光;那些确认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同样是这种情况。确认之光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也存在于恶人身上(参看《属天的奥秘》,8780节)。
242c.不过,让我们回到本质上为仁的信。这信不断通过那些确认的事物被完善;因为更多的真理不断凭属灵之光被看见,这些真理都与仁之良善结合,并完善它;人由此拥有最终变成天使般的聪明和智慧。此外,那些只处于信的知识,没有照之生活的人以为,人能很容易接受信,即便在世上不接受,在来世也会接受;他们对自己说:“当我听见并看见事情是这样时,难道我不能相信吗?”但他们大错特错了;因为那些在世上不接受属灵之信的人以后也永远不能接受它,即便他们上千次地听说,并看见它。原因在于,这种信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所有从世界来到灵界的人首先受到天使和善灵的接待,并以各种方式被教导;事实上,许多东西都会活生生地展示给他们,展现在他们眼前,但他们仍不接受;因此,他们使自己疏远了天使和善灵,并去往那些缺乏信的人那里。此外,他们还被告知,如果信只通过认识并思想它就能被接受,那么所有人都会接受它,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因而没有人会受到诅咒。仁,也就是属灵的情感,永远无法被赋予任何人,除非他认识真理,通过真理检查自己,接受它们,并照之过一种新生活(可参看AE 239节)。
由此可知,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除非在仁在信中的程度内,或也可说,生命只在仁在信中的程度内而在信中;而且,仁在信中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但仁不在信中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自己引导;被自己,而不是被主引导的人不能思想良善,更不能意愿并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从人的自我发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当一个人出于自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时,那只是为了他自己和世界,自己和世界是他行事的目的,目的就是那引导他的爱;人无法从他的自我中退出或被提升,除非他在生活的事上仰望主;他以这种仰望与天堂结合,并且主从天堂赋予他一种属灵情感。这些话说完之后,那些与我谈论这个主题的人就被恩准处于属灵之光,这光是这样:真理在这光中能像世上的物体在自己的光中那样看得清清楚楚;然后那些处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不得不声称情况确是如此。可一旦这光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被带回到自己的属世之光中,他们就只能看到,知识的看见就是得救之信;因此,被他们变成其信的一部分的虚假就是真理。当邪恶属于生活时,虚假就变成了信的事。
242d.不过,要回头解释这段经文的话,即“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这句话表示他们应当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好叫他们能接受真理。现在有待说明,在圣言中,“金”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来到祂的殿;祂必坐着熬炼和洁净银子,必洁净利未人,炼净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会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玛拉基书3:1–3)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此处说,耶和华要差遣祂的使者,在祂前面预备道路;这使者是指施洗约翰,这是众所周知的。“在我前面”,或在耶和华前面,表示在主的神性本身前面;祂必来到的“殿”表示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被称为立约的使者,因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人身与神性本身结合,“约”表示结合。“祂必坐着所熬炼和洁净的银子”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利未人”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故经上说:“祂必炼净他们像金银一样。”经上这样说,是因为“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由此而来的真理。“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表示出于仁之良善对主的敬拜。“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AE 220a节);“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银”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AC 1551, 1552, 2954, 5658节);“供物”表示爱与仁之良善(AC 4581, 9992–9994, 10079, 10137节);“公义”论及良善(AC 2235, 9857节)。因此,“凭公义献供物”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
撒迦利亚书:
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撒迦利亚书13:8, 9)
“全地”不是指全地,而是指整个教会;“三分之一”也不是指三分之一部分,而是指教会里的一些人。“使它经火,熬炼它,如熬炼银子,试炼它,如试炼金子”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他们,以便良善和真理可以被植入。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662, 1066, 1068, 1262, 1413, 1607,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6516, 9325, 9643节);“三分之一”表示一些(AC 2788节)。上述经文将银和金与真理和良善作对比;但在圣言中,服务于对比的一切事物也都对应,因而表示(参看《属天的奥秘》,3579, 8989节)。由于“火炼的金子”表示从邪恶中洁净的爱之良善,所以经上吩咐:
从米甸人那里取来的金银要经火,从而洁净。(民数记31:22, 23)
“金”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明显;何西阿书:
以色列丢弃良善;仇敌必追逼他。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何西阿书8:3, 4)
“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表示他们将真理和良善变成虚假和邪恶,这从经上说“以色列丢弃良善,仇敌必追逼他”明显看出来;“仇敌”是指出于邪恶的虚假和出于虚假的邪恶。
约珥书:
推罗和西顿哪,你们与我何干?你们既然夺取我的银、我的金,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的庙宇,并将犹大的众子和耶路撒冷的众子,卖给希腊的众子,使他们远离自己的边界。(约珥书3:4–6)
“推罗和西顿”表示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败坏这些知识,将它们应用于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这一点由“你们既然夺取我的银、我的金,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的庙宇”来表示,“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可爱的宝物”表示源于真理和良善,也就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知识;“把它们带入他们的庙宇”表示把它们变成亵渎的敬拜;“他们将犹大的众子和耶路撒冷的众子,卖给希腊的众子”表示他们将一切良善之真理都变成邪恶之虚假;“使他们远离自己的边界”表示远离真理本身。“推罗和西顿”表示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201节);“犹大的众子和耶路撒冷的众子”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因为 “儿子”表示真理(AC 1729, 1733, 2159,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 7499, 8897,9807节);“犹大”表示属天教会(AC 3654, 6364节);“耶路撒冷”表示有纯正教义的教会(AC 3654, 9166节);“希腊的众子”表示虚假,因为“希腊”表示处于虚假的各个民族(参看AE 50节)。
以西结书:
示巴和拉玛的买卖人以各类上好的香料、各类的宝石和黄金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22)
同一先知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黄金。(以西结书28:4, 13)
这两段经文论述的主题也是推罗,推罗表示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如前所述。她的“交易”表示这些知识本身。“示巴和拉玛”也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知识的人(AC 1171, 3240节);“香料”表示因源于良善而悦人的真理(AC 4748, 5621, 9474, 9475, 10199, 10254节);“宝石”表示因源于良善而美丽的真理(AC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伊甸园”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AC 100, 108, 1588, 2702, 3220节)。由于这些事物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金银”表示良善和真理本身,还由于一切聪明和智慧都通过它们而获得,所以经上说:“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
耶利米哀歌:
黄金何其暗淡无光!最纯的金子何其变质!圣石竟倒在各街头。锡安的众子估计等于纯金;现在竟被视为瓦瓶,就是窑匠之手所作的!(耶利米哀歌4:1, 2)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变得暗淡无光的“黄金”和变质的“最纯的金子”表示教会的良善;“倒在各街头的圣石”表示由此而来的被歪曲的真理;估计等于纯金“锡安的众子”表示前教会的真理;“瓦瓶,就是窑匠之手所作的”表示源于教义的虚假,也就是自我聪明的生活之邪恶。
以西结书:
我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脖子上。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工。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形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1, 13, 1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打扮她的“妆饰”表示总体上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属天的奥秘》,10536, 10540节);戴在手上的“镯子”表示具体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属天的奥秘》,3103, 3105节);戴在脖子上的“链子”表示内层良善和真理与外层良善和真理,或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属天的奥秘》,5320节);“细麻衣”表示纯正真理,“丝”也表示因内层良善而辉煌的纯正真理(AC 5319, 9469节);“刺绣的工”表示属世人的科学知识(AC 9688节);与她行淫的“形像”是指感官的谬误,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来说,这些谬误看似真理;“与它们行淫”是指通过谬误建立虚假,或说通过它们得出虚假的结论。“行淫”表示充满虚假(可参看AE 141节)。由此清楚可知,本章内容描述了当主刚刚建立教会时,就其品质而言的该教会,以及它的品质后来变成什么样。
以赛亚书:
看哪,我必激起玛代人攻击他们,玛代人并不看重银子,也不喜爱金子;他们的弓必击碎少年人,他们的眼也不顾惜儿子。(以赛亚书13:17, 18)
“玛代人”表示那些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必不看重银子,也不喜爱金子。”“银子”是指教会的真理,“金子”表示教会的良善。“他们的弓”表示与真理和良善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属天的奥秘》,2686, 2709节);他们必击碎的“少年人”表示那些凭真理而聪明的人(AC 7668节);他们必不顾惜的“儿子”表示真理本身。
同一先知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必遮蔽你,他们必都从示巴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众海岛必指望我,他施的船只将你的众子,连他们的银金从远方一同带来。(以赛亚书60:6, 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成群的骆驼”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属天的奥秘》,3048, 3071, 3143, 3145节);他们所来自的“示巴”表示这些知识本身所在之地(AC 1171, 3240节);他们要奉上的“黄金乳香”表示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它们因此令人愉悦,“黄金”是指良善,“乳香”是指真理(AC 9993, 10177, 10296节);必指望祂的“众海岛”表示处于神性敬拜,但离教会的真理更远的各民族(AC 1158节);“他施的船只”表示包含许多具体知识的总体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AC 1977, 6385节);他们必从远方带来的“众子”表示更远的真理,“儿子”表示真理,如前所述,“从远方”表示更远的(AC 1613, 9487节);与他们在一起的“他们的银金”表示与他们同在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242e.下面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从东方来到基督所生之地的智者或博士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1)
他们献上这些东西,是因为它们表示良善和真理,包括内层的和外层的,这些良善和真理是讨神喜悦的礼物。
诗篇:
众王都要在祂面前下拜;所有民族都要服侍祂。祂要拯救贫穷人的灵魂。他们要存活,祂要把示巴的金子赐给他们。(诗篇72:11, 13, 15)
此处论述的也是主的降临;都要在祂面前下拜的“众王”和都要服侍祂的“民族”表示所有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AE 175a节);祂要拯救的“贫穷人”表示那些未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却渴望它们的人(AE 238节);祂要赐给他们的“示巴的金子”表示主将要通过知识把他们所引入的爱之良善;至于“示巴”表示什么,可参看刚才的内容。
哈该书:
我必搅动所有民族,使他们,就是所有民族中上好的,都来到,我就使这房屋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后起房屋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这些话也论述了主的降临;“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房屋”表示教会(《属天的奥秘》,3720节);它将充满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表示真理和良善唯独来自主。
撒迦利亚书:
周围所有民族的财物,连大量金银衣服,必一同被收聚。(撒迦利亚书14:14)
“所有民族的财物”表示知识,无论它们在哪里,甚至在恶人那里;“大量金银衣服”表示良善和真理,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当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人时,他们从埃及人那里所借的金、银和衣服(出埃及记3:22; 11:2, 3; 12:35, 36)所表相同。至于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它涉及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914, 6917节),那里说明:这是为了代表恶人所拥有的东西必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并给予善人,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5:28, 29)和路加福音(19:24, 26)所说的;他们要藉着那不义的玛门(即钱财)结交朋友,正如主在路加福音(16:9)中所说的。“不义的玛门或钱财”表示在那些不正当地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那里的这些知识,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
诗篇: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王的女儿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篇45:9, 13)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王的女儿”表示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这由王的女儿在她的尊贵人当中来描述;她们,即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本身;“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处于爱之良善;“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表示它的真理来自良善。
马太福音:
耶稣对祂差出去传福音的门徒说,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马太福音10:9)
这句话代表他们将没有来自他们自己,只有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一切都会白白赐给他们。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包上金子 (出埃及记25:23, 24);香坛同样包上金子,它因此被称为金坛(出埃及记30:3);出于同样的原因,灯台是用纯金做的(出埃及记25:31, 38);基路伯也是(出埃及记25:18);出于同样的原因,约柜里外包上金子(出埃及记25:11);耶路撒冷圣殿中的许多东西都是这种情况。因为约柜所在的会幕,基路伯,摆放陈设饼的桌子,香坛,灯台都代表天堂,圣殿也代表天堂;因此,其中的金子表示爱之良善,银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由于圣殿中的金子代表天堂最神圣的事物,所以:
当伯沙撒用从那殿中所掠的金器饮酒,同时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时,墙上就显出字来,即数算,称量,分裂;当夜他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2等)
这表示对良善的亵渎。
此外,在圣言中,就反面意义而言,“金”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银”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如在摩西五经:
他们不可垂涎列族的银和金,因为它们是可憎的,也不要把它们带进家去,不然,他们就会受到诅咒,因为它们是可憎恶的。(申命记7:25, 26)
后面我们会提到“金”和“银”的这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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