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1

11.XI.来自主的

11.XI.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存在于仁爱中,智慧存在于信仰中

那些只以属世的方式,同时不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因不能思想别的而只思想主是作为人而被爱的,邻舍也是作为人而被爱的;而那些既以属世的方式,也以属灵的方式思考的人则感知到,并出于感知认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都能爱作为人的主,同样能爱作为人的邻舍;恶人若去爱,反过来却不会被爱;而善人若去爱,反过来就会被爱。因此,一个属灵-属世的人会得出以下结论:爱主就是爱来自祂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神性,因为主在其中;这就是向邻舍行善;一个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主所爱,并通过爱与主结合。然而,一个属世人不能以属灵的方式思想这个问题,除非它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所以这个问题将按以下标题来清楚呈现: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简言之,它们关注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才能实现结合,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

爱和仁爱

(1)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这三者在里面,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原因来源于目的,目的通过原因产生,在结果中拥有存在。当目的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时,它就拥有存在。每一种爱及其情感都有目的在里面,这目的打算或渴望去做它所爱的事,所做的事就是它的结果。主就是所来自的目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功用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主是所来自的目的,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也就是向人类实行良善。人是所通过的原因,因为一个人处于或能处于对功用的爱,当处于这爱时,他就打算或愿意履行功用;功用就是目的存在于其中的结果;功用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事物。由此清楚可知,对功用的爱就是一个人当向邻舍所拥有的仁爱。

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目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在里面,这一点可从任何事中被测出来;例如,当一个人在做某事时,他要么对自己,要么对别人说,或别人对他说,你为何做这事?目的是什么?你如何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出于什么原因或用什么方法做到这一点?你在做什么?也就是结果会是什么?目的、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目的原因,中间原因和所引起的事物;目的根据原因的法则而是原因中的全部,并由此而是结果中的全部,因为目的是原因和结果的真正本质。同样,主因是目的而是与人同在的对功用的爱,或仁爱中的全部,并由此是人所行的功用中的全部。教会里所有的人由此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神是良善本身。因此,作为结果可推知,实践仁爱是指履行功用,或实行系功用的良善;所以对功用的爱就是仁爱。

(2)主是仁爱的源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主是对功用的爱,或仁爱来自主,从主出来或存在。邻舍之所以是它的对象,是因为人当向邻舍心怀仁爱,仁爱是向他履行的。既然说邻舍是仁爱的对象,那么就要说明什么是邻舍,谁是邻舍。从广义上说,邻舍是指总体或公共利益;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它是指教会、一个人的国家和大大小小的社区;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同胞、同伴和兄弟。出于爱向这些履行功用就是向邻舍实践仁爱,因为凡出于爱向它们履行功用的人就是在爱它们。他之所以爱它们,是因为对功用的爱和对邻舍的爱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一个人出于对功用的爱,或仁爱能向仇敌或恶人行善;但他向这些人所履行的功用是使他们悔改或和解的功用,这些功用各种各样,并以各种方式来实现(参看马太福音5:25, 43, 44等; 路加福音6:27, 28, 35)。

(3)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遵守祂的诫命、话和命令”就是实行仁之良善,也就是对邻舍的功用。又:

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第三次回答说,他爱祂;耶稣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羔和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喂养羊羔和绵羊”是指那些传福音并爱主之人的功用或仁之良善。这清楚表明,对主之爱因存在于功用中而存在于仁爱中;还表明,对主之爱与对邻之仁的结合,因而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功用中,并且对功用的爱的性质和程度如何,这种结合的性质和程度就如何,因为主在功用中,如同在来自祂自己的良善中;一个处于对功用的爱之人貌似凭自己在功用中,然而又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爱主,也不能凭自己爱功用;相反,主爱人,并使祂的爱在人里面成为相互的,同时使他觉得似乎是他在凭自己爱主。这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是如何存在于仁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中的。

(4)功用就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仁之良善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好行为”和“果子”,在此则被称为“功用”;其确切含义只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并仅被一些人知道。人们根据圣言的字义以为功用就在于施舍穷人,帮助贫乏的人,向寡妇、孤儿行善,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然而,这些功用并不是圣言中“果子”、“行为”和“仁之良善”的意思。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中,还是在生意和工作中。当如此行时,总体或公共利益就得到照顾,因而一个人的国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社区和同胞、同伴和兄弟的福祉也得到照顾;这些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如前所述。因为这时,每个人,无论是牧师,统治者,还是官员、商人和工人,每天都在履行功用;牧师通过讲道履行功用,统治者和官员通过行政工作履行功用,商人通过交易履行功用,工人通过劳动履行功用。以一个法官为例,他正确、忠信、诚实、公正地审判,就是在每次审判时向邻舍履行功用;一个牧师在每次教导时同样是在向邻舍履行功用;其它例子也是如此。

“仁之良善”和“行为”所指的,正是这类功用,这一点从主在天堂的管理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必须发挥某种功能,提供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每个人都照着他在其中的忠信、诚实和公正而享有荣誉、辉煌、财富和幸福。无所事事的懒汉不允许进入天堂,而是要么被驱逐到地狱,要么被驱逐到沙漠,在那里生活在匮乏和悲惨中。这些就是在天堂被称为仁之良善、行为和功用的东西。此外,凡在世上的职业或工作中忠信、诚实、公正的人离开这个世界后也是忠信、诚实、公正的,并在天堂受到天使欢迎;而且每个人的天堂喜乐都与他的忠信、诚实、公正相一致。这是因为心智在出于对功用的爱而专注于职业或工作时,会保持紧密结合,从而保持在属灵的快乐中;属灵的快乐是一种忠信、诚实和公正的快乐,远离欺诈和不诚实的快乐,以及纯粹的闲聊和盛宴的快乐;此外,后一种快乐也是懒惰的快乐;懒惰是魔鬼的长榻。谁都能看出,主不能住在对后一种事物的爱中,但能住在对前一种事物的爱中。

(5)普遍的功用也是仁爱的功用。如前所述,仁爱的恰当和真正的功用是与人的职能或管理有关的功用;当有人出于属灵的忠信和诚实来执行它们,并且所有爱自己的功用,因为它们是功用,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都如此行时,他们的功用就变成仁之良善,对主之爱就存在于这良善中,或与它结合。除了这些功用外也有其它普遍功用,即:忠诚地爱自己的配偶,适时地抚养自己的孩子,谨慎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事务,公平地对待家里的佣人。当出于对功用的爱来做这些工作,并且就配偶而言,当出于相互和贞洁的爱来做它们时,它们就变成仁爱的工作。这些功用就是属于仁爱、与家庭有关的功用。还有其它普遍功用,如为教会的运转做出适当和应有的贡献;只要教会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被爱,这些好的工作就变成仁爱的功用。在建造并维持孤儿院、好客的旅栈、教育机构和其它此类机构中的金钱和劳动付出也在普遍功用之列;所有这些都不是强制性的。向穷人、寡妇、孤儿提供帮助,仅仅因为他们是穷人、寡妇、孤儿;施舍乞丐,仅仅因为他们是乞丐,是外在仁爱的功用,这种仁爱被称为“虔诚”;但它们不是内在仁爱的功用,除非它们是由功用本身和对它的爱驱动的,因为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是仁爱;外在仁爱因内在仁爱也存在而变成仁爱,因为从内在仁爱发出的外在仁爱与公正一起行动,但没有内在仁爱的外在仁爱不与公正一起行动,而是经常与不公正一起行动。

(6)功用只在那些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的人那里才会变成仁爱的功用。只要一个人在地狱,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他生命的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他所履行的功用就不是仁爱的功用,因为它们与天堂毫无共同之处,主也不在它们里面。只要一个人不与在地狱并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他的生命之爱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些邪恶被写在十诫中,在解释十诫时就会被看到。圣言描述了要么在仁爱的表象之下,要么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事实上,马太福音描述了在仁爱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路加福音则描述了在虔诚的表象之下所行的功用: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当这五个童女来到时,新郎对她们说:

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事实上,只要内在和魔鬼般的邪恶不通过争战被移除,一个人可能会履行功用,但这些功用没有任何仁爱,因而没有任何虔诚在里面,因为它们从内层被污染了。

(7)因为它们,即不是仁爱功用的功用,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这是因为一切本质上系仁爱功用的功用都来自主,是祂通过人这个工具所行的;当一种功用如此来自主时,主就在这功用中与此人结合,或对主之爱在这功用中与对邻之仁结合。若不靠着主,没有人能履行任何功用,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果子”是指功用。一个没有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作过斗争,或正在作斗争的人所行的功用之所以违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因为从内在隐藏于这些功用里面的邪恶违背主,从而违背对主之爱,因此违背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天堂与地狱不能在一起,因为它们是对立的,或这一个反对那一个;因此,那些履行这种功用的人不爱邻舍,也就是“人民或人类的共同体”,教会,他们的国家和同胞,以及同伴或兄弟,也就是广义和狭义上的邻舍。这一事实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这就是这些功用在履行它们的人里面的性质;然而,它们在此人之外依然是功用;事实上,主为了共同利益,或某部分的利益而在他里面把它们召唤出来;然而,它们不是主所行的,因而在天堂不会得到补偿,而是在世上得到补偿,也应该在世上得到补偿。

(8)以人自己的利益为其最初和最后目的的功用不是仁爱的功用。前面章节已经证实:目的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主是目的,功用凭它的目的而为仁爱的功用。因此,当一个人是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是目的时,他就是结果的全部,或功用的全部;因此,他的功用不是本质上的功用,而是表面上的功用;其中的生命来自身体,丝毫不来自灵。

智慧和信仰

(1)信仰无非是真理。仁爱不复存在之后,基督教界开始不知道仁爱与信仰为一,因而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不可能有任何仁爱。从这种无知中又发展出这种盲目: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于是,他们开始把它们分离,不仅在思维中分离,还在教义上分离,并通过如此行而使本身为一个教会的基督教会分裂为数个教会,并照着“分离之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的教条来区分它们。当仁爱与信仰在人们那里分离时,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信仰。因为仁爱应当将“是或存在”赋予信仰,信仰则应当教导这一点;此外,仁爱应当给予启示,信仰应当看见;因此,如果仁爱与信仰分离,那么无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都不会存在于人们当中,就像当你拿走蜡烛时,也会带走光,由此导致黑暗一样。这就是为何人们将“信仰”理解为人们不用看见而相信;所以他们说,要相信这样那样的事,几乎没有人说“我没有看见它”,他会说“我相信它”。结果,没有人知道这事是真是假,因而“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掉进沟里”。当宣称真理是信仰的事,或信仰是真理的事时,信仰的确被承认无非是真理;然而,如果有人问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理,回答就是“这是信仰的事”,他就不再进一步追问。以这种方式在眼睛闭上、理解力关闭的情况下去相信人生在其中的一切,被视为真正的信之真理。古人从来不将这样的盲目称为信仰;只有他们能通过思考时的某种启示而承认为真实的东西,他们才称之为信仰。因此,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即:阿们和阿门(译注:AM(e)N and AM(u)N(a))。

(2)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当被知道和思考时,它被称为信仰。那些捍卫“分离之信”的人会通过宣称属灵事物超出人类理解力的领悟范畴,因为它们超越它来确保信仰;然而,他们不否认启示的存在。他们不否认的启示就是此处的感知,也就是“当真理被感知到和被爱时,它就变成真理”这句话的意思。尽管如此,正是对真理的爱使得被感知到的真理成为真理,因为爱赋予它生命。启示之所以是前面所说的感知,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一切真理之所以都在光中,是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就是真理本身;因此,天上的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将一种共同的光赋予那里的天使;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还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1-3)。

人类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这光中,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获知这一点;就连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的理解力也能被提升到这光中,让他们只处在求知的热情中,或处在对拥有知识带来的名声的情感中。不同之处在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实际上就在天堂的光中,因而在启示和当阅读圣言时对真理的感知中;而其他人不在启示中,也不在对真理的感知中,只在对他们自己信条的确认中,丝毫不明白这些信条是真是假。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在阅读圣言,并出于圣言反思某种东西时,会使他们理解力的视觉一直专注于原则本身,在确认这个原则之前,以这种方式检查它是不是真的。而其他人则出于自己的记忆知识采取一个原则,却不想理解它是不是真的;他们若贪恋学问带来的名声,就会利用圣言和推理来证实它;学习的属世天赋以自己的能力为骄傲,它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证实任何虚假,甚至证实到使它无论在自己,还是在他人看来,都是真实的地步。这就是教会中的异端思想、分裂和为对立教条辩护的根源。由此也造成这种不同,即: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是智慧的,并变得属灵,而其他人则依然属世,缺乏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健全理性。当被知道和思考时,真理之所以被称为信仰,是因为当被感知到时,真理就变成记忆里所相信的东西;显然,这时信仰无非是真理。

(3)信之真理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一切真理都视这三件事为真理的普遍对象,即:主和天堂在自己之上;世界和邻舍在自己周围;魔鬼和地狱在自己之下;正是真理要教导一个人如何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这一切是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上的生活,以及与邻舍交往的生活实现的;一切分离和一切结合都是通过这两者实现的。一个人若要与魔鬼和地狱分离,与主和天堂结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邪恶,并从中知道什么是虚假,因为这些邪恶和虚假就是魔鬼和地狱;他还必须知道什么是良善,并从中知道什么是真理,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主和天堂。邪恶和虚假之所以是魔鬼和地狱,是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和地狱;良善和真理之所以是主和天堂,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和天堂。人若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就看不到逃出地狱的任何道路,也看不到进入天堂的任何道路。这些就是真理要教导的事,教导它们的真理已经在圣言中并从圣言被赋予人们;由于通向天堂的道路和通向地狱的道路都来自世界,还由于人是在世界上并与邻舍的交往中过生活的,所以这种生活就是真理所教导的道路。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符合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地狱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主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成为与他同在的主的生命。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违背圣言的真理,那么往返天堂的道路就会关闭,而往返地狱的道路则打开,这个人的生命就不会成为生命,而是成为死亡。前面论述仁爱的地方说到,与人同在的主的生命是对邻之仁的生命,并且结合在对功用的爱中;由于真理教导这种生命,所以很明显,它们一方面关注主,一方面关注邻舍。

(4)真理教导一个人当如何靠近主,之后主又如何通过他履行功用。前面已经描述了如何靠近主,等到解释十诫时,我们会充分描述这一点。但现在必须描述之后与这人同在的主如何履行功用。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能从主如此行;因此,他也不能凭自己履行任何本身为功用的功用,因为功用就是良善;由此可推知,主通过此人履行系良善的一切功用。其它地方已经说明,主的意愿是,一个人当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一个人如何貌似凭自己行善,这也是圣言的真理所教导的;由于真理教导这一点,所以很明显,真理是知识和思维的事,而良善是意愿和行为的事;因此,真理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成为良善;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凡他所知道和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此外,很明显,意愿、思考和知道在行为中,因而在良善中;所以这些在终极事物中的综合体就是一种良善;这综合体拥有源于思维中的真理的外在形式和源于意愿之爱的内在形式在自己里面。至于主如何与人一起履行功用,也就是实行良善,这也在解释其圣治律法时描述并说明了。

(5)这些事都是属灵、道德和文明的真理所教导的。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其次说明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再次说明,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第四说明,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A.什么是属灵真理,什么是道德真理,什么是文明真理。属灵真理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即:祂是宇宙唯一的创造者;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全能、全知和全在,是提供者;就其人身或人性而言,主是祂的儿子;神,创造者和主为一;祂是救赎者和改造者,重生者和救世主;祂是天地之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是生命本身;爱、仁和良善的一切,以及智慧、信和真理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因此,功德不会因爱、仁或良善,或因智慧、信或真理而属于任何人;因此,唯独祂受到敬拜;还有,神圣的圣言是神性,死后有生命,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生活良善的人上天堂,生活邪恶的人下地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来自圣言的教义,如关于洗礼和圣餐的。确切地说,这些和类似真理都是属灵真理。

然而,道德真理是圣言所教导的关于一个人与邻舍交往的生活的真理,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它的良善,也就是功用,概括起来都与公义和公平、诚实和正直、贞洁、节制、真实、谨慎、善意有关。这些的对立面,对仁爱具有破坏性,也属于道德生活的真理;它们概括起来,都与不公义和不公平、不诚实和欺诈、淫乱、放纵、不真实、狡猾、敌意、仇恨、报复、恶意有关。这些之所以也被称为道德生活的真理,是因为一个人认为就是这样的一切,无论是恶是善,他都把它们归入“真理”的范畴,因为他会说,这确实是恶,或这确实是善。以上是道德真理。而文明真理是国家和政府的世间法律,这些法律概括起来,都涉及应该遵守的几个正义原则,反过来涉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侵犯。

B.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许多人以为,属灵人是指那些知道上述属灵真理的人,尤其是那些谈论这些真理的人,更是那些对它们有某种聪明理解的人。然而,这种人不是属灵的;这种情况纯粹是知道,并基于他们的知识来思考和谈论,利用赋予每个人的理解力来领悟;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源于主的爱是缺乏的,源于主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被称为仁爱;主正是在这爱中与一个人结合,并使他变得属灵,因为这时此人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功用,或仁之良善,就是“果子”;仁之良善无非是道德良善。显然,一个属灵人也是一个道德人。一个道德人也是一个文明人,因为世间法律正是付诸于实践的这些功用,被称为行动、作为和行为。

以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偷盗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据为己有,论到它就如同是自己的;也是指不可利用虚假剥夺别人的信之真理。其中的道德禁令是指不可不诚实、不公正或欺诈地对待邻舍,也不可骗取他所拥有的东西。而文明禁令是指不可偷盗。谁看不出凡被主引导,并因此而为属灵人的人也都是道德和文明的人!

再以第五诫不可杀人为例。这条诫命的属灵禁令是指不可否认神,因而不可否认主,因为否认祂就是在自己里面谋杀和钉死祂;还指不可摧毁任何人的属灵生命,因为这样会杀害他的灵魂。道德禁令是指不可对邻舍心怀仇恨,也不可想着去报复他,因为仇恨和报复包含对邻舍的毁灭。文明禁令是指不可杀他的身体。由此可见,一个属灵人因是一个被主引导的人,所以也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一个被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后面会论述这种人。

C.属灵之物在道德和文明中。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可推知,大意是:主正是在对功用的爱,或对邻之仁中将自己与人结合。属灵之物来自与主的结合;道德来自仁爱;文明来自对仁爱的践行。一个人若要得救,就必须有属灵之物在里面;这属灵之物来自主,不在他之上,也不在他之外,而是在他里面;它不可能只存在于人的知识中,或由此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言语中。它必须在他的生活中,而他的生活在于意愿和实行。因此,当知道和思考也是意愿和实行时,属灵之物就在道德和文明中。若有人问,我怎么能意愿和实行?答案是,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争战,你就会既意愿,也实行,但不从自己,而从主如此行,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主就会做一切事。

D.如果这些分离,就没有与主的结合。 这一点从理性和经历可以看出来。从理性:如果有人拥有这样的记忆和理解力,以至于能学习并明白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然而却不愿实行其中的任何一个真理,那么论到他,难道人们不会说,他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恶人吗?事实上,他们难道不会补充说,他更应该受到惩罚吗?这表明,凡将属灵之物与道德和文明分离的人都不是一个属灵人,也不是一个道德人或一个文明人。从经历: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我曾与死后其中的一些人交谈过,发现他们知道圣言中的一切,由此知道许多真理,并相信他们会因此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闪发光;然而,当他们的生活受到检查时,却发现他们的生活是纯物质和世俗的;从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思想和意愿的邪恶和可耻的事来看,他们纯粹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从圣言所学到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各自都成为自己的意愿,并被赶到地狱中他们的同类那里,在那里照着他们在世上的想法而像疯子那样说话,并照着他们在世上的爱而做出可耻的行为。

(6)信仰就是知道并思考这些真理;仁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它们。前面说明,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这真理就被称为信仰;现在要说明,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真理时,这真理就变成仁爱。真理就像种子;当一个人只是看着种子,却不把它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仅仅是一粒种子;但当被种到地里时,它就变成一株植物,或一棵树,并披上自己的形式,因而获得另外一个名字。真理也像衣服;人若不穿它,它只是一块适合身体的布料;当人穿上它时,它就变成一个人的衣服。真理和仁爱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知道并思考真理时,它就只是真理,被称为信仰;但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时,它就变成“仁爱”,就像种子变成植物或树木,或一块布变成一个人的衣服一样。此外,知道并由此思考是不同于意愿和实行的两种官能,并且前者有可能与后者分离;因为一个人能知道并思考他不意愿,因而不实行的许多事。然而,当分离时,它们不会构成人的生命;当结合时,它们就构成人的生命。信仰和仁爱同样如此。这一切通过对比会变得更清楚。在世上,光和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要么结合,要么分离,实际上在冬天分离,在夏天结合。当分离时,它们不产生植物界的生命,也就是说,不产生任何事物;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会产生并构成生命。还有,人的肺和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运动要么分离,要么结合;在昏厥和窒息中,它们是分离的;当分离时,它们不构成人体的生命;但当结合时,它们的确构成生命。构成信仰的人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以及构成仁爱的意愿和行为也一样。此外,肺和光还对应于他的思维,因而对应于信仰;心和热则对应于他的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里面的生命不比与意愿和实行分离的知道和思考里面的多;其中的生命仅仅是这个人意愿去思考,使自己谈论他所思考的,并因此相信,或说它只是一种相信。

(7)因此,当主的神性之爱与人一起存在于仁爱,也就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中时,主的神性智慧就与他一起存在于信仰,也就是知道并思考真理中。前面已经说明何谓主的神性之爱,何谓主的神性智慧;还论述了仁爱和信仰,以及主在对功用的爱,也就是仁爱中与人的结合;现在必须说一说主与同人在一起的信仰的结合。主在人的仁爱中,并从这仁爱而在他的信仰中与他结合,但不在他的信仰,并从这信仰而在仁爱中与他结合。这是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在构成人生命的意愿之爱中,因而在构成其属灵生命的仁爱中。主从仁爱将生命赋予他思维中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并将它们与他的生命结合在一起。与人同在并被称为信仰的最初真理还不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仅仅停留在记忆中,并从记忆而停留在与他的属世之爱相连的思考和说话中;这属世之爱出于其求知欲很容易吸收它们,并出于对知识所带来的名声的渴望和学习而把它们从记忆中召唤出来,以便认真思考或谈论它们。但当人正在重生,并且这种重生是通过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实现的,这种生活就是仁爱时,这些真理才开始成为活的真理。当这一切发生时,一个人的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主与人的结合就在属灵心智中实现,而人在婴儿期、童年期和青年早期所获得的真理由此变成活的。这时,与人里面的仁爱同在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结合,以及他里面的信仰中的神性之智慧和爱的结合也在那里实现,这结合使得仁爱与信仰在人里面为一,就像神性之爱和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一样。等到解释十诫时,再详述这个主题。

(8)仁爱与信仰的结合是相互的。这一点在前面论述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地方已经解释了,在那里是通过它与心肺的相互结合的对应关系来说明的。

诠释启示录 #195

195a.启3:4.

195a.启3:4.“甚至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那些通过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他们生活的功用而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这从“名字”、“撒狄教会”和“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人生命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48节),故此处“名字”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品质的人;“撒狄教会”是指那些因轻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过着道德生活,却未过属灵生活的人(参看AE 148, 182节),但在此表示那些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衣服”是指属世人中的知识或科学真理和认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示他们不是为了自我和世界,也就是只为了肉体及其生命,而是为了主和天堂,也就是灵魂及其生命而过着道德生活。由此清楚可知,“甚至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品质,即通过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自己的生活而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

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道德生活,什么叫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自己生活的功用,所以有必要解释这个问题。当人出于宗教生活时,也就是当他认为若有邪恶、不诚实或不义的事发生在他身上,这事因违反神性律法而一定不能做时,他就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当一个人不去做诸如反对神性律法的事时,他就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那时他的道德生命就来自属灵之物。因为人通过这种思维和信仰与天堂天使交流,他的内在属灵人通过与天堂的交流被打开,内在属灵人的心智是一种更高的心智,就是诸如天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心智;他由此充满天上的聪明和智慧。由此可见出于一种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就是出于宗教生活,在教会里则是出于圣言生活。因为那些出于宗教或圣言如此生活的人被提升到他们的属世人之上,从而被提升到他们的自我之上,被主通过天堂引导。这就是为何他们拥有信仰,对神的敬畏和良心,以及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情感,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就是他们生活所依照的神性律法。许多外邦人或异教徒就过着这样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们认为,一定不能作恶,因为这违反他们的宗教;这就是为何他们当中有那么多的人得救了。

而另一方面,那些不是出于宗教,只是出于对世上的法律,以及丧失名声、荣耀和利益的惧怕而过一种道德生活的人不是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而是出于一个属世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因此,那些如此生活的人与天堂没有交流。由于他们关于邻舍的思维是不诚实和不公义的,尽管他们的言行不是这样,所以他们的内在属灵人是关闭的,只有内在属世人被打开;当这内在属世人打开时,他们在世界的光中,不在天堂的光中。因此,这些人轻视神性和天上的事物,有些人则否认它们,视自然界和世界为一切。由此可见什么叫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什么叫出于一个属世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不过,这些事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8–535节),那里在更清晰的光中阐述了它们。论到那些出于一个属世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的人,可以说他们“污秽了自己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在人自己之外,作为衣服给他穿上的东西,因而表示他的属世人,以及它所包含的事物,也就是知识和认知;当这些来自圣言时,它们因以下事实而被污秽,即:他学习并持守它们只是为了名声,以便被视为有学问或知识渊博的人,或由此获得荣誉、赚取财富;若不是为这些目的,他就不会关注它们。来自圣言的知识就这样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玷污和污秽了,因为这些知识与从这些爱,如同从它们自己的源泉涌出的邪恶和虚假一起住在某个地方。

前面说过,人通过应用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变得属灵。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而不是通过其它知识变得属灵。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它们是神性,因为它们包含一个灵义在自己里面,并通过灵义与天堂和那里的天使交流。因此,当人拥有来自圣言的知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时,他就通过这些知识与天堂交流,并凭这种交流而变得属灵;因为人通过处于与天堂天使相似或对应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之所以说处于相对应的真理,是因为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事实上,它们对应于天使所拥有的真理。而源于其它书、被阐述出来并通过各种方式建立教会教义的知识若不通过它们所包含的来自圣言的知识,就不会实现与天堂的交流。如果这些知识得到正确理解,并被应用于生活,而不是应用于唯信,它们的确打开一种交流。情况就是这样,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如果他将本身为神性之物应用于生活,它就可以变成人里面的神性。变成人里面的神性意味着主能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因而能与他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与世人和天使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住在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参看《天堂与地狱》,12节)。当主与人住在那些来自圣言的事物里面时,祂就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因为主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14);祂所说的话,也就是圣言里的话就是“灵和生命”(约翰福音6:63, 68; 12:50)。

195b.“衣服”表示属世人里面的事物,也就是知识或科学真理,或虚假、认知,这一点来源于灵界;因为在灵界,所有人,无论有多少,看上去都照着他们的道德生活而穿衣。因此,那些出于一个属灵源头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的人看似身穿闪亮的白衣,就像细麻衣;而那些只出于一个属世源头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的人则照着这种生活的性质而出现:那些因邪恶和虚假而玷污了自己的生活之人穿着黑色、劣质、撕裂和看上去很脏的衣服(参看《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衣服”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两者都在属世人里面;属世人里面的真理和虚假被称为知识和认知。

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或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锡安哪,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因为从今以后,未受割礼的和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你内。(以赛亚书52:1)

在圣言中,“锡安”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因而也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国度和属灵教会。至于什么叫属天国度,什么叫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耶路撒冷必穿的华美衣服”是指神性真理;“必不再进入你内的未受割礼的和不洁净的”是指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脖子上,将环子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也极其美貌,发达到王国的尊荣。你拿了你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在其上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盖在男性的像上,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0–13, 16–18)

此处描述了主刚刚建立教会时,该教会的品质;所提到的“衣服”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刺绣衣服”是指真正的知识,或真理;“细麻布和丝绸”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镯子”、“链子”、“环子”、“耳环”和“华冠”是表示各种属灵事物的装饰品;她所戴的“金和银”是指爱之良善及其真理。下文以这句话,即“她拿了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由此表示被歪曲的真理来描述被败坏的这个教会;“她拿刺绣衣服,盖在男性的像上”表示他们将圣言字义的真理用来证实虚假,甚至使它们看似真理;“与它们行淫”和“在它们下面”表示从虚假中制造教义和敬拜。这就是行淫(参看AE 141, 161节)。“耶路撒冷”是指有真教义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3654, 9166节)。“刺绣衣服”是指知识或科学真理(AC 9688节)。“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AC 5319, 9469节)。“镯子”是指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C 3103, 3105节)。脖子上的“链子”代表内层与外层的结合(AC 5320节);鼻子上的“环子”和“耳环”代表感知和服从(AC 4551节)。“华冠”表示智慧(参看AE 126节)。“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银”是指来自这良善的真理(AC 1551, 1552, 2954, 5658节)。“彩色丘坛”是指被歪曲的真理(AC 796, 4005节)。“男性”或“雄性”是指真理(AC 749, 2046, 4005, 7838节);因此,“男性的像”是指真理的表象。

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亚兰作你的客商,用绿宝石、紫色布、刺绣、细麻布兑换你的货物。底但用战车的敞篷与你交易;亚述和基抹以绣花蓝色包袱所打的包和华丽衣服的宝藏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7, 16, 20, 23, 24)

此处论述的是推罗及其货物,“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货物”和“交易”表示为自己获得并传播这些知识;“蓝色,紫色”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天之爱;“埃及”表示属于属世人的知识;“埃及绣花布”所表相同;“亚兰或叙利亚”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亚述”表示该教会的理性;“底但”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的人。由此可见,整个这一章所论述的“推罗的货物”不是指财物,而那里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表示人必须获得、充满和传播的属灵事物。“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201节);“埃及”表示属于属世人的知识(AC 1164, 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2, 6683, 6692, 7296, 9340, 9391节);“亚兰或叙利亚”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AC 1232, 1234, 3664, 3680, 4112节);“底但”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事物的知识之人(AC 3240, 3241节);“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理性(AC 119, 1186节);“紫色”是指对良善的属天之爱(9467节);“蓝色”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AC 9466, 9687, 9833节);“绿宝石”所表相同(AC 9868节)。至于“细麻”和“刺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

诗篇:

君王的女儿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 14)

“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表示由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组成的教会;“君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表示来自那真理的聪明和智慧;她被引到王前所要穿的“锦绣的衣服”表示真理的知识。“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2, 2623, 3373, 3963, 4257, 6729, 6775, 6779, 8649, 9055, 9807节)。“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1节)。

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儿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是大卫吊扫罗的哀歌,他写这歌教导犹大人,这歌名叫弓歌(撒母耳记下1:18);“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686, 2709节);此处“扫罗”作为一个君王表示这种真理;“犹大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使以色列的女儿穿朱红色的衣服”并“使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是指将聪明和智慧赋予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

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坐席吃饭的人,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那人无言以对。于是王说,捆起他的手脚,把他扔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穿婚筵礼服”表示属灵人的聪明,这聪明来自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表示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他通过一种道德生活来伪装属灵生活,而事实上,他是纯属世的;“捆起他的手脚”表示剥夺来自圣言的知识,这样一个人凭借这些知识装成一个属灵人;“被扔在外边的黑暗里”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当中;因为“外边的黑暗”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西番雅书:

我必察罚首领和王子,以及一切穿着外邦衣服的人。(西番雅书1:8)

“首领”和“王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经上说这些人“穿着外邦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虚假,“外邦”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不承认教会真理的人。

马太福音: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凶残的狼。(马太福音7:15)

“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凶残的狼的假先知”是指那些教导虚假,仿佛它们是真理,并且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其实独自一人时只思想自己和世界,渴望或研究剥夺其他人的真理之人。

约翰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你年轻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约翰福音21:18)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9节),即:“彼得”表示教会的信仰;他“年轻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表示教会在开始时的信仰,那时教会成员处于仁之良善,所以他们出于属灵人思考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出于自己的灵,因而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即出于自由来思考。但“彼得年老的时候,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他束上”表示教会在结束时的信仰,那时信仰没有仁爱,所以他们不会出于自己,而是从其他人,因而只从教义,不从圣言来思考教会的真理;相对来说,这是一种奴役的状态。因为相信别人说的话是奴役,而相信自己从圣言所思考的是自由,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约翰福音8:31, 32)

路加福音: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不然,新的撕破了,而且从新衣上撕下的一块,与旧的也不相称。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不然,新酒要涨破皮囊,酒要漏出来,皮囊也破了。(路加福音5:36, 37; 马太福音9:16, 17; 马可福音2:21, 22)

由于“衣服”表示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也就是一个代表属灵事物的教会的真理比作一块旧衣,将新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本身比作一块新衣;祂也将它们比作酒的皮囊,因为“酒”以同样的方式表示真理,“皮囊”表示包含真理的知识。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9节)。

195c.由此可见,在圣言别的地方,“衣服”表示什么,它们在那里经常被提到,如以下经文;启示录:

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又:

骑着白马的那一位的众军,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又:

在羔羊眼里,那些站在宝座前的人穿着白袍。(启示录7:9)

又:

从殿中出来的七位天使穿着洁净明亮的细麻衣。(启示录15:6)

又:

有白衣赐给在祭坛之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又:

买金子和白衣。(启示录3:18)

以西结书:

他若将食物给饥饿的人,把衣服盖在赤身的人身上。(以西结书18:16)

“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在灵义上表示出于仁之良善教导那些渴望真理的人;“把衣服盖在赤身的人身上”表示以同样的方式教导那些未处于真理的人。同一先知书: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取你装饰的珠宝。(以西结书23:26)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天使面前。天使对站在他面前的人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他说,我使你的罪孽脱离你,要给你穿上华美的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4)

从“衣服”的含义可以得知,以色列人当中的许多律例表示什么,利未记:

他们不可穿上搀杂的衣服。(利未记19:19; 申命记22:11)

申命记: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的盔甲,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申命记22:5)

出埃及记等:

他们要洗衣服,好叫他们可以洁净,从而分别为圣。(出埃及记19:14; 利未记11:25, 28, 40; 14:8, 8; 民数记19:11–22)

他们要脱下自己的衣服,身穿麻布,为违反神性真理而哀悼(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 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1; 阿摩司书8:10; 约拿书3:5, 6, 8);他们要撕裂自己的衣服(以赛亚书37:1等)。还可以知道下面这段话表示什么:

当主将要去往耶路撒冷时,门徒把自己的衣服搭在母驴和驴驹上,那时百姓将自己的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 马可福音11:7, 8; 路加福音19:35,36)

可参看前文(AE 31b节)。

“衣服”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天堂之光就是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存在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从那里的光而拥有存在,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看上去所穿的衣服。正因如此,

坐在主坟墓上面的天使衣服洁白如雪。(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

他们的衣服放光。(路加福音24:4)

天使看上去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聪明,他们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拥有聪明(《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HH 126–135节),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衣服”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它因表示神性真理,故也表示圣言,因为圣言是来自主而在地上和天上的神性真理。当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祂的“衣服”就表示这一点;对此,福音书是这样描述的,马太福音:

当耶稣变了形像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路加福音:

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马可福音:

祂的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在但以理书,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

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永恒的主。由于“光”是指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衣服”也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诗篇,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由此可见,圣言别的地方所提到的主的衣服表示什么。如诗篇:

祂用没药、沉香和肉桂膏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7, 8)

此处论述主。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也论及主。“酒”和“葡萄血”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所以那些摸祂衣裳繸子的人都痊愈了(马太福音9:20, 21; 马可福音5:27, 28, 30; 6:56; 路加福音8:44)。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这服装华美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这些话也论及主。“衣服或衣裳”在此表示圣言;如前所述,圣言就是来自主而在地上和天上的神性真理;“祂穿着红色衣服,像踹酒榨的,溅在祂衣服上,祂污染了祂一切的衣裳”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形成教会的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此处清楚声明,骑在白马上的被称为“神的圣言”;显然,这是主,因为经上接着论到祂说: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因此,“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暴行是向它施行的,而不是向灵义上的圣言施行的;暴行无法向灵义上的圣言施行,因为他们对灵义上的圣言一无所知。

兵丁分主的外衣,不分祂的里衣也表示暴行是向字面上的圣言,而不是向灵义上的圣言施行的;对此,约翰福音如此说:

兵丁拿祂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作了这些事。(约翰福音19:23, 24)

诗篇:

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8)

他们所分的主的“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祂的“里衣”表示灵义上的圣言;“兵丁”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代表神性真理作战的人;因此,经上说:“兵丁果然作了这些事。”“里衣”表示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9826, 9942节);“兵丁”表示那些属于教会、要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参看AE 64e节,那里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要知道,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每个细节都涉及并表示那时在犹太人当中的教会是如何对待神性真理,因而对待圣言的,因为这是他们当中的神性真理;主也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约翰福音1:1, 2, 14)。至于每个细节都涉及并表示什么,这只能从内义得知。此处只解释“主的衣服”表示什么,因为此处论述的是“衣服”的含义,即:“衣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

亚伦及其儿子的衣服与主的衣服具有类似含义,因为亚伦和他儿子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们的衣服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些事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解释和说明;如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9806, 9946, 10017节);以及他们衣服上的每样东西,如胸牌、以弗得、外袍、杂色的内袍、冠冕和腰带,表示什么(AC 9814, 9823–9828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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