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1

1.I.在天堂,神性

1.I.在天堂,神性智慧在天使眼前显为光

主里面有爱,有智慧。祂里面的爱是存在或实体,祂里面的智慧是实存或显现;然而,这些在祂里面不是二,而是一;因为智慧属于爱,爱属于智慧;它们通过这种相互合一而成为一。这一就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神性之爱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的相互合一由主的这些话来表示: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还由这句话来表示: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这两者在主里面是一体,事实上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智慧作为光,爱作为热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自己发出;然而,它们只是表面上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发出,其实本身并无不同,光属于热,热属于光;因为正如它们在太阳中为一,它们在每一个最小的点上也为一。凡从这太阳发出的东西,也都是在其最小部分中的这太阳,因而是普遍在每一个点上的这太阳。说“每一个点”和“最小部分”,意思并不是说空间上的一个点或最小部分,因为空间与神性毫不相干,神性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由于表面上看,爱与智慧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智慧显为光,爱被感知为热,所以它们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被天使接受;有些天使从热,也就是爱中接受得更多一些,有些天使从光,也就是智慧中接受得更多一些。相应地,所有天堂的天使都被分成两个国度。那些从热,也就是爱中,比从光,也就是智慧中接受得更多的天使构成一个国度,被称为属天天使;最高层天堂就是由这些天使构成的。而那些从光,也就是智慧中,比从热,也就是爱中接受得更多的天使构成另一个国度,被称为属灵天使;低层天堂就是由这些天使构成的。虽然说属灵天使从光,也就是智慧中,比从热,也就是爱中接受得更多,但这“更多”只是一种表面的“更多”,因为他们的爱越不与他们的智慧构成一体,他们就越不明智;这就是为何属灵天使被称为聪明,而不是智慧。这些事涉及主里面的光,这光从祂发出,并在天使里面。在天堂显为光的神性智慧本质上并不是光;它以光为衣给自己穿上,以便它可以出现在天使面前。这智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光是它的表象和对应。智慧之光和前面所说的爱之热是一样的。由于光对应于智慧,并且主是神性智慧,所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光,如以下经文: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36, 46)

此外还有其它大量地方。主的神性智慧也由祂变像时的衣裳来代表:祂的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马太福音17:2)

在圣言中,“衣裳”表示智慧之真理;因此,天上的所有天使都根据他们的知识、聪明和智慧的真理而穿衣。

光是智慧的表象和对应,这在天堂是显而易见的,但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天堂只有属灵之光,也就是智慧之光,这光照亮那里从神性之爱存在的一切事物。对天使来说,智慧能使他们理解这些事物的本质,光能使他们看到它们的形式。因此,各个天堂的光都与那里天使的智慧处在同一层级上。最高层天堂的光是火焰色的,金光闪闪,仿佛是从抛光度最高的黄金发出的,因为它们处于智慧。这些天堂之下的天堂里的光是白亮的,银光闪闪,仿佛是从抛光度最高的银子发出的,因为它们处于聪明。最低层天堂里的光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因为它们处于知识。高层天堂里的光是明亮的,就像本身在夜间闪闪发光的一颗星星;那里的光是连续的,因为那里的太阳永不落下。正是这光启示世上那些喜欢变得智慧之人的理解力;只是这些人看不见它,因为他们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看见它是可能的,因为我看见过它,不过是用我的灵眼看到的。此外,我还被恩准感知到,当我处于最高层天堂的光时,就处于智慧;当处于第二层天堂的光时,就处于聪明;当处于最低层天堂的光时,就处于知识;而当处于纯属世之光时,则处于对属灵事物的无知。

为叫我了解当今世上的学者处于哪种光,有两条路出现在我面前:一条被称为智慧之路,另一条被称为愚蠢之路。在智慧之路的尽头有一座宫殿,它在光中;而在愚蠢之路的尽头也有一个类似宫殿的东西,但它却在阴影中。大约有三百名学者聚在那里,他们被允许选择自己要走的路;只见有二百六十名学者走上愚蠢之路,只有四十名学者走上智慧之路。那些走上智慧之路的学者进入在光中的宫殿,殿里有壮丽的事物;他们被赐予细麻衣,成为天使。而那些走上愚蠢之路的学者却想进入那看似一座宫殿,但在阴影中的东西;看哪,这是一个演员舞台,他们在那里穿上戏服,戴上面具,冒充占卜师,变成傻瓜。后来我被告知,当今处于属世之光的有学问的傻瓜,与处于属灵之光的有学问的智者相比,是如此之多,又如此愚蠢;那些喜欢理解别人所说的话是否真实的人拥有属灵之光;而那些只喜欢确认别人所说的话之人则拥有属世之光。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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