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神里面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8.⑴爱和智慧是生命的两个本质和共性;爱是生命的存在,智慧是来自这存在的生命的实存。
⑵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为祂正是存在本身和实存本身。
⑶除非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天上的天使或世上的世人就没有任何爱或任何智慧。
⑷天使和世人通过爱和智慧与神结合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真正的爱和真正的智慧。
⑸两样事物,即热和光,从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发出;从它发出的热是爱,光是智慧。
⑹从它发出的光是爱的光辉,在圣言中由“荣耀”来表示。
⑺这光是生命本身。
⑻天使和世人在他们从神处于源自爱的智慧的程度内而活着。
⑼无论你说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还是说爱本身和智慧本身,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⑽爱与智慧是不可分离、不可分割的;良善与真理同样如此;因此,爱如何与天使和世人同在,智慧就如何与他们同在;或也可说,良善如何,真理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
824.“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和主所启示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是何品质。“名字”表示某人的品质(AR 165节,以及其它地方),在此表示圣言的品质,或圣言内在或里面是什么样,也就是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是什么样。经上说“写着的名字”,是因为圣言既存在于地上的人当中,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启示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属灵意义上是何品质。没有人看到圣言的灵义,唯独主除外,或说唯独主看到灵义;因此,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看到灵义,并且没有人从主那里看到灵义,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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