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神里面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8.⑴爱和智慧是生命的两个本质和共性;爱是生命的存在,智慧是来自这存在的生命的实存。
⑵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为祂正是存在本身和实存本身。
⑶除非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天上的天使或世上的世人就没有任何爱或任何智慧。
⑷天使和世人通过爱和智慧与神结合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真正的爱和真正的智慧。
⑸两样事物,即热和光,从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发出;从它发出的热是爱,光是智慧。
⑹从它发出的光是爱的光辉,在圣言中由“荣耀”来表示。
⑺这光是生命本身。
⑻天使和世人在他们从神处于源自爱的智慧的程度内而活着。
⑼无论你说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还是说爱本身和智慧本身,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⑽爱与智慧是不可分离、不可分割的;良善与真理同样如此;因此,爱如何与天使和世人同在,智慧就如何与他们同在;或也可说,良善如何,真理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
408.“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从天上落下来的大星”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这是因为它看上去“烧着好像一盏灯或火把”,还因为它的名字叫“苦艾”,如下文所述;“星”和“灯或火把”都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因为它似乎在燃烧,一切自我聪明都因骄傲而燃烧;它的骄傲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地狱之爱由“火烧着的大山”来表示(AR 403节)。“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自我聪明从地狱的虚假中存在并燃起。“星”表示聪明(可参看AR 151, 954节);“火把”,或“灯或灯笼”也表示聪明(AR 7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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