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形成神创造宇宙的观念,或感知到神创造了宇宙,除非他首先对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和由此实现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有所了解。
⑵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自然界。
⑶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另有一轮太阳;灵界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⑷灵界的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自然界的太阳则是纯粹的火。
⑸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活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死的。
⑹因此,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世的。
⑺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灵界,又通过这太阳间接创造了自然界。
⑻属灵事物是实质的,属世事物是物质的;后者从前者存在并持续存在,就像在后者从在先者,或外层从内层存在并持续存在。
⑼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也在自然界,反之亦然,只有完美的不同。
⑽由于属世之物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物质来源于实质,所以它们处处都在一起;因此,属灵之物通过属世之物进行活动并执行它的功用。
⑾在灵界,创造的概念不断存在,因为那里所存在并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耶和华神在一瞬间创造的。
⑿天上的每位天使周围都有创造的概念。
⒀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关系存在结合。
⒁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若事先不知道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就决不能明白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基于自然主义的关于宇宙创造的假说,这些假说是愚蠢的。
旁注:在灵界,创造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在那里,一切都是由主瞬间创造出来的;房屋和家用器具、食物和衣服、田野、花园和平原是被创造出来的,羊群和牛群也是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和其它无数事物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及其由此产生的感知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出现在他们周围;只要他们处于这些情感,它们就持续存在;一旦这些情感停止,它们就被清除。在地狱,有害的蛇、野兽和鸟类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说这些是主所创造的,而是说良善被转变成邪恶。由此清楚可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创造的,并通过包围它们的属世事物被固定。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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