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760

760.启18:4.

760.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都要小心,不要通过承认和情感而与它结合,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并灭亡。“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因为经上接着说:“我的民要从她那里出来”,也就是说,所有靠近主的人(要出来)。这劝诫来自主,因为声音是“从天上”来的。“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他们要小心,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由于结合是通过承认和情感实现的,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他们的“罪”是可憎之物,因为它们在前一章(启17:4)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免得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免得他们灭亡,因为“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同时表示因它们而毁灭。这些由前面(AR 657, 673, 676节)和别处的“灾或灾殃”来表示。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耶利米书: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巴别中间出去,各人拯救自己的灵魂,躲避耶和华烈怒,免得你们的心软弱,因风声而惧怕。(耶利米书51:45-46)
又:
你们要从巴别中间中逃出,各人救自己的灵魂,免得你因她的罪孽被剪除。(耶利米书51:6)
又:
离弃巴别,让我们各人各归本地去吧,因为她受的审判直达诸天,又高抬自己,直到云霄。(耶利米书51:9)
以赛亚书:
你们要从巴别出来,用歌唱的声音从迦勒底人中逃脱;要将这事传扬,叫它被听见;你们要将这事宣扬到地极;说,耶和华救赎了。(以赛亚书48:20, 21; 耶利米书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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