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742

742.启17:13

742.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于圣言。所指的,之所以是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他们说,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治,而是像高于身体的某种东西,它不是凭自己管理和统治,而是从神那里通过圣言来管理和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服从圣言。因此,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独属于教皇,如已经发生的那样,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被扭曲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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