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416.“大声说,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诅咒状态表示最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的哀悼;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哀悼。“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因为重复三次,或增至三倍构成最高级,“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全(AR 505节)。“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R 285节)。“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检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哀悼的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为他人现在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而哀悼;马太福音:
法利赛人和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又: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烈酒的人有祸了。那些牵罪孽的人有祸了。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有祸了。那些勇于饮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11, 18, 20, 21, 2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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