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404

404.“海的第三部

404.“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他们中间的一切总体真理都被歪曲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AR 398, 402节)。这些人中间的总体真理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只处于总体真理,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正是由于他们中间的总体真理,他们才看似在海中;原因在于,水表示真理(AR 50节),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AR 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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