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8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

第十一章 圣三一在主神救主里面; 因此,要唯独靠近主神救主,才可以有拯救或永生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容,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3节等来解释这些事。从当今教会的教义可知,主没有权柄,因为唯独父归算祂的功德,祂自己则说情,并求父这样做;此外,他们忘了主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父的一切都到了祂这里,祂拥有管理血肉的一切权柄和管理天地的一切权柄。主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的身体。因此,身体要靠近作为它的头的那一位。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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