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6

46.⑴主在与门徒谈

第九章 因此才会有主在福音书和但以理书所预言的基督教会的“灾难”和“毁坏”

46.⑴主在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自己的降临,也就是今天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时,预言了这些事:

那时必有大灾难,自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马太福音24:21)

此外还有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行毁坏可憎的: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15, 29)

⑵世人完全不知道,也看不到教会有这样的灾难和毁坏,因为在教会的每个地方,人们都说,他们处于福音之光本身,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如果真有一位天使从天上降临,并教导别的,人们也不会相信他。罗马天主教会这么说,希腊教会这么说,以其领袖路德、墨兰顿(或梅兰西顿)和加尔文的名字来区分的三类改革宗教会当中的每一个教会也这么说,众多异端教派当中的每一个教派同样如此说。

⑶然而,在灵界,这预言的灾难和毁坏出现在清晰的光中,因为所有人死后都进入灵界,并留在他们在自然界所持守的宗教中;事实上,灵界的光是属灵之光,这光会揭开一切事物。

⑷当神职人员被问及神、信和仁,也就是教会、因而得救的三个要素时,他们几乎就像掉进坑里的瞎子一样答不上来。关于神,他们回答说,祂是一,祂是一致的三个人;当说到三个就是一个时,他们被要求按照他们当时所想的来说话;因为对灵界里的人来说,思维和言语行如一体,于是他们大声说:“三个神。”关于信,他们回答说,这是一种对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的信;父神赐予信,圣子调解它,圣灵运作它;因此,这是对有顺序的三神的信。当进一步被问及这信,即他们是否知道这信进入的迹象,以及它在任何人里面的迹象时,他们回答说,知道它的迹象干什么呢?这信不是出于美意,出于那独一神的拣选,并没有来自人的任何东西与之掺杂吗?当被问及那信(鉴于它指向三位,因而指向三神,而人对它一无所知)是什么东西时,他们回答说,它不仅是某种东西,还是教会的全部和得救的全部。如果有人问他们这是否可能,他们就会嘲笑这个问题。关于仁,他们说,仁存在于这信所在的地方,它既与信分离,又不分离;因此,它既有助于得救,也无助于得救。

⑸当平信徒被问及神、信和仁时,他们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当中只有少数人熟悉从神职人员那里听来的一些模糊的说法,他们将这些说法称为信条;这些说法都是笼统的,即父神因祂儿子的受难而施怜悯,祂赦罪、称义。

⑹当平信徒和神职人员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是否拥有神、信或仁的任何东西在里面时,结果发现他们什么都没有,因而没有天堂、教会和得救的任何东西;只有那些出于宗教行善的人除外,因为在灵界,这些人能接受对主神救主的信。

⑺从前面列举的这几件事清楚看出,“自从世界的起头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大灾难”从何而来,主所预言的在教会结束时,也就是今天的“行毁灭可憎的”从何而来。

⑻之所以自从世界的起头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是因为外邦人和犹太人自己都不知道主神救主是拯救的源泉;无知值得原谅;但主降临之后的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来说,这真理在新旧约圣言中都已经展开了。


揭秘启示录 #920

920.启21:24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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