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根据《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来证实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已经歪曲了整个圣言
45.⑴每个异端分子通过圣言都能证实,并的确证实他的异端,因为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圣言被一些人称为一切异端之书。
⑵一经证实,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信条是真的,即便它们是假的。
⑶从圣言通过许多事物来证实多神是有可能的;证实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在这样的信仰中,三神各自拥有自己单独的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仁爱对信仰毫无用处,因而对得救毫无用处同样是有可能的。
⑷从以下事实可能会证实多神:主提到了三位一体;当主受洗时,表面上看,的确有一个三位一体。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子、圣灵(约翰一书5:8)。耶和华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三位天使向亚伯拉罕显现,他们被称为耶和华(创世记17:2-3)。在新圣言中,福音书,以及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圣灵,然而并没有说他们是一个。证实有一个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唯独这信拯救人;仁爱的行为无助于救恩同样是有可能的。对此,需要补充的是,倾向于推理的心智可能会为它们添加自己的信条,并强化它们。
⑸这些论据当中的每一条都无法被视为虚假,因而无法被驱散,除非被主光照的理性通过圣言证实神是一,仁与信有一个结合。
⑹当如此行时,可以清楚看到,基于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并基于指向单独的每一位的信,以及对得救毫无用处的仁的神学已经歪曲了整部圣言;主要是因为这三者,即神、仁和信是宗教的共性,圣言的每一个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关系到这些共性。
⑺对已经证实这种重大罪恶的人来说,结果就是,无论他在哪里读到父、子或圣灵,事实上无论在哪里读到耶和华和神,都会想到三神,因为他正出于三个来思想一个;此外,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信,都不会想到其它信,只会想到一种可以归算基督功德的信;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仁,都会想到它对得救毫无用处,或想到这信取代了它。一旦固定下来,或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证实就具有这一切结果。
635.启14:10, 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些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的神烈怒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同样被歪曲的通向良善的真理。“喝”表示采用这些被歪曲的真理,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AR 632节);显然,“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着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AR 634节)。在诗篇,“掺杂(或调和)的酒”和“掺杂(或搀杂)”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被调和,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忿怒等)”,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发“烈怒”,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处于“愤怒”;在圣言中,这两者都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被归于主,但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AR 525节)。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愤怒中发烈怒的日子,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又:
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34:2)
又:
耶和华必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又:
我要在烈怒中踹下众民,在我的愤怒中使他们喝醉。(以赛亚书63:6)
耶利米书:
我的怒气和我的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5:13; 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发烈怒(wrath of anger)”(如以赛亚书13:13; 诗篇78:49, 50; 申命记6:14, 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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