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根据《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来证实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已经歪曲了整个圣言
45.⑴每个异端分子通过圣言都能证实,并的确证实他的异端,因为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圣言被一些人称为一切异端之书。
⑵一经证实,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信条是真的,即便它们是假的。
⑶从圣言通过许多事物来证实多神是有可能的;证实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在这样的信仰中,三神各自拥有自己单独的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仁爱对信仰毫无用处,因而对得救毫无用处同样是有可能的。
⑷从以下事实可能会证实多神:主提到了三位一体;当主受洗时,表面上看,的确有一个三位一体。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子、圣灵(约翰一书5:8)。耶和华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三位天使向亚伯拉罕显现,他们被称为耶和华(创世记17:2-3)。在新圣言中,福音书,以及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圣灵,然而并没有说他们是一个。证实有一个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唯独这信拯救人;仁爱的行为无助于救恩同样是有可能的。对此,需要补充的是,倾向于推理的心智可能会为它们添加自己的信条,并强化它们。
⑸这些论据当中的每一条都无法被视为虚假,因而无法被驱散,除非被主光照的理性通过圣言证实神是一,仁与信有一个结合。
⑹当如此行时,可以清楚看到,基于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并基于指向单独的每一位的信,以及对得救毫无用处的仁的神学已经歪曲了整部圣言;主要是因为这三者,即神、仁和信是宗教的共性,圣言的每一个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关系到这些共性。
⑺对已经证实这种重大罪恶的人来说,结果就是,无论他在哪里读到父、子或圣灵,事实上无论在哪里读到耶和华和神,都会想到三神,因为他正出于三个来思想一个;此外,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信,都不会想到其它信,只会想到一种可以归算基督功德的信;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仁,都会想到它对得救毫无用处,或想到这信取代了它。一旦固定下来,或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证实就具有这一切结果。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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