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刚才(AR 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吃”表示吸收或采用(AR 89节);他们可以吃的“肉”表示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之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AR 20, 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AR 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博学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博学(AR 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AR 298, 820节)。“自由的、为奴的”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知道,或凭自己获得知识的人,和那些从其他人那里知道或获得知识的人(AR 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的人(AR 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
要知道,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良善在这光的热中,除非理解力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和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形成,但不是通过只在理解力中的那些真理,而是通过照之的生活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通过这种方式,真理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变成良善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所列出的那些人的“肉”在此是指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通过圣言来自的真理而对良善的吸收。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里面有灵义,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如果按照字义,不按照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是物质的?
与此处的经文类似的,是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战士而饱足?因此,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很明显,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与约翰福音(6:51-58)所提到的“饼和酒”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肉”也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诗篇: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内心和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又:
我的肉身必安然居住。(诗篇16:9)
以赛亚书:
你见赤身的就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你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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