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爱在所有将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属天教会的教义。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由于在这个系列中,经上首先提到“犹大”,所以它表示在所有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天之爱;事实上,首先提名的支派是其余支派中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也如同进入后续一切事物的一个共性,这个共性把后续事物都聚集在一起,限定并影响或调整它们。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处于这爱的人(可参看AR 348节)。
众所周知,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两个国度,即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犹大国代表主的属天国度或祭司国度;以色列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后者中间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剩下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国却因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出生在那里。但当他们完全玷污圣言,从而不能认识主时,他们的国就被摧毁了。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由于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所以“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爱被称为魔鬼的爱。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以西结书: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所立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作祂自己的产业,就是祂在圣地的份。(撒迦利亚书2:10-12)
那鸿书: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彼列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 4)
约珥书: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 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诗篇:
犹大就成了祂的圣所,以色列成了祂的领土。(诗篇114:2)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赐下我的律法,把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以赛亚书: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列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脸伏于地,向你下拜,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数量太多,不再引用)很明显地看出,“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立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族或外邦人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魔鬼的国,也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之爱的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没有忠诚在里面的子孙;他们是缺乏计谋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它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这岂不都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又: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耶利米书: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所筑向巴力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约翰福音8:44)
马太福音: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罪孽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 28)
又:
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 启示录11:8)。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在这些地方,经上说,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 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 耶利米哀歌1:8, 9, 17; 以西结书4:1-17; 5:5-17;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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