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134.“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表示由于唯信,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导并引诱主的仆人”是指那些能够并愿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被教导的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可参看AR 3, 128节);“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淫”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与真理分离,并从真理那里被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正因如此,“行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由于这是属灵的淫行,所以那些凭自己的推理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时,就变成行淫者或性放荡者,或说沉迷于行淫;而且,世人至今不知道的是,那些确认唯信,以至于将仁爱的作为排除在外的人,就处于儿子与母亲通奸的欲望。在灵界,我经常感知到,他们处在犯这种如此可憎的通奸的欲望之中。谨记此事,待死后查证,你就会确信。以前我不敢透露这一点,因为它太刺耳了。
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就表示这种通奸(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示这信;由于这个原因,他被他父亲以色列诅咒,后来他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了;因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预言他的儿子们时,论到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如水一样轻,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因此,他长子的名分被剥夺了。历代志:
流便本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后来代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的信,这一点可见于对启示录7:5的解释。
“淫行”表示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任何淫行,而是指她的行为,如前所述(AR 132节)。民数记: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民数记14:33)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所有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她与他们行淫。以西结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因此,她向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放弃在埃及的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由上述“淫行”来描述。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她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以及其它地方)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行公平、求真理的人。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山丘上的通奸,嘶声,淫乱的罪行,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愚昧的事,他们行淫,又冒我的名用谎言说我的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占据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同一先知书: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又: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污秽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此处“以色列”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出于并照着这理解而形成;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为自己娶妓女为妻,经上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同伴所爱的,又是个奸妇。(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太教会如所描述的那样,所以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奸夫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并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论到她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通奸或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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