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0

40.⑴除非以对人来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揭秘启示录 #938

938.启22:4.

938.启22:4.“他们必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他们将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因为他们通过爱结合在一起。“见神和羔羊的面”或“见主的面”不是指看见祂的脸,因为没有人能看见诸如在祂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中的那种脸而能存活;事实上,祂是天堂和整个灵界的太阳。因为看见诸如在祂自己里面的那种脸,就好像一个人进入太阳,会瞬间被太阳的火烧灭。不过,主有时会在祂的太阳之外出现;但那时祂会遮盖自己,并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是通过一位天使实现的;如祂在世上在亚伯拉罕、夏甲、罗得、基甸、约书亚等人面前所行的那样;因此,这些天使被称为天使或使者,也被称为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临在从远处在他们里面。
然而,“他们必见祂的面”在此不是指以这种方式看见祂的脸,而是指看见在来自祂的圣言里面的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认识并承认祂。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天使们就在这光中;它们因构成这光而像可以在其中看到主面容的镜子。下面将说明,“见主的面”表示转向祂。“主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主爱他们,将他们转向祂自己。“主的名”表示主自己,因为所表示的是祂的一切品质,祂通过这些品质被认识,并照着它们受敬拜(AR 81, 584节);“额”表示爱(AR 347, 605节);“写在额上”表示主的爱在他们里面(AR 729节);由此明显可知,准确地说,这些话表示什么。
但它之所以表示他们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是因为主看着所有通过爱与祂结合之人的额头,从而将他们转向祂自己。因此,天上的天使们只把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奇妙的是,无论他们怎样转动身体,都是这样。正因如此,俗话说:“他们有神常在他们眼前。”类似的事发生在一个活在世上,并通过爱与主结合之人的灵身上。关于脸转向主,值得一提的详情可见于《圣爱与圣智》(129-144节),以及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 123, 143-144, 151, 153, 255, 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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