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姻缔结;有些特许涉及离婚;有些特许涉及邪恶,甚至大恶,以及当时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赎罪券也有特许;有些特许涉及在未经世俗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的行政管理权;其中还包括对公爵的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充实修道院、扩充其宝库的人承诺天堂的喜乐,称他们的礼物是神圣而有功德的善行本身而获利。他们通过让这些人深信圣徒的权柄和帮助,以及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诱使他们如此行。尤其是,当富人生病时,他们就暗算他们,那时还灌输地狱的恐怖,从而通过承诺照着他们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逐渐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折磨之地解脱出来,从而获准进入天堂来勒索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断言,炼狱纯粹是巴比伦为了物质利益而虚构的,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各人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准备。在灵人界,没有人会受到任何折磨;不过,恶人在做好准备后进入地狱时,首先进入折磨。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喜乐与地上的很相似,因为那里的居民与地上的人结合,后者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灵人界,他们的外在会逐渐脱去,他们的内在因此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事实上,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也是掌控他们外在的爱;当这爱被揭示出来时,人的真实品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按照这爱的品质,他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良善,就被送往天堂;若为邪恶,就被送往地狱。情况就是这样,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到现在这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了。因此,我可以断言,炼狱是可称之为恶魔般的虚构,因为它是为了利益,为了掌控灵魂的权力,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灵魂的权力而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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