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763.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到何等程度,他们死后就因被推翻和嘲笑,并因贫穷和困苦而经历内在的痛苦到何等程度。“她怎样荣耀自己”表示在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的程度上,因为他们由此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在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的程度上,如前所述(AR 759节)。“给她折磨”表示因统治被推翻和那时的嘲笑所导致的内在痛苦;他们死后的折磨不是来自其它源头;“给她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所导致的内在痛苦;这是他们死后悲哀的原因。
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属于主的一切,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爱之快乐,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折磨;对那些处于上述对统治的爱之人来说,对用源于富裕的快乐充满心智和身体的爱之愉悦,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悲哀。因为从爱发出的快乐和愉悦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当这些变成对立面时,它们就变成折磨和悲哀。这些就是圣言中地狱的“折磨”所指的报应和惩罚;因此,那里的“火”是指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仇恨。在先知书,类似的话论及巴别,如耶利米书:
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别,因他们在锡安所行的一切邪恶。(耶利米书51:24)
又:
荒废者必临到巴别,因为报应的神耶和华必定施行报应。(耶利米书51:56)
以赛亚书:
你的威势下到地狱,你下面铺的是虫(折磨,就是内在的痛苦);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凡看见你的都必说,这就是那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的人吗?(以赛亚书14:11, 13-17)
这话论及路西弗,他在那里是巴别,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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