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0

40.⑴除非以对人来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揭秘启示录 #721

721.“地上的居民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由于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中间对圣言的玷污,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喝醉了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对它们的玷污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AR 134, 620, 632, 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如前所述(启11:10; 12:12; 13:13, 14; 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其实教会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AR 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这一点的确可以看出来,不需要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但由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他们在读圣言时,不是属灵地,而是感官地,也就是物质地思考圣言的细节,所以我要从圣言中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说,在神学事物上的疯狂;以赛亚书: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又: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当听这话。(以赛亚书51:21)
耶利米书: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列族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启示录: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4:8; 18:3)
耶利米书:
各坛都要装满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列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 13)
以西结书: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 33)
耶利米书: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那鸿书: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 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9:11-12,14; 24:20; 28:1, 3, 7-8; 56:12; 耶利米书23:9-10; 耶利米哀歌3:15; 何西阿书4:11-12, 17-18; 约珥书1:5-7; 哈巴谷书2:15; 诗篇75:8; 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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