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610.“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这种性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目”表示他们通过圣言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性质(608,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的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目”。之所以是这种含义,是因为“六”与“三”乘“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论及真理(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从前面(566节)可以看出,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经上之所以提到“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这个数字中有三个六,三个意味着完全;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并不改变什么(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并用在论述良善的真理之处,这一点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不过,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以灵义看到所论述的事物之人显明,如,当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马太福音13:8,23)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5)
在会幕中的桌子上把陈设饼摆成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逃城。(民数记35:6,7;申命记19:1-9)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的量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一天喝一欣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11)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之物,故要取“六分之一部分”来用,这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之物;如: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遗弃你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39:2)
以此表示对他来说,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被完全毁灭;他们由“歌革”来表示(参看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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