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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