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一个圣三一是存在的,即父、子、圣灵
39.⑴全世界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地方,都承认并接受神的一体。
⑵因此,知道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知道了它,事实上只是提一下,一个人就会认为神的三位一体是多神;而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正常理性,都憎恶多神。
⑶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知识只能从启示,因而只能从圣言获得;这种知识也无法被接受,除非神的三位一体也是神的一体,因为若非如此,就会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会产生虚无的东西。
⑷在神的儿子,世界的救主出生之前,神的三位一体不是实际存在的;在此之前,三位一体中的一体和一体中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⑸人类的拯救依赖于神的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同时也是一体。
⑹同时也是一体的神的三位一体是指一个位格里面的圣三一。
⑺主世界的救主教导,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灵,因为祂吩咐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去施洗(马太福音28:19)。祂还说,祂要从父那里差圣灵给他们(约翰福音15:26)。此外,祂经常提到父的名,自称是祂的儿子,并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另外,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从父那里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灵以鸽子的形式出现在祂上面(马太福音3:16-17; 马可福音1:10-11; 路加福音3:22; 约翰福音1:32-33)。天使加百列也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至高者”就是父神。使徒们同样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父、子、圣灵;约翰在约翰一书中说,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圣言、圣灵(约翰一书5:8),等等。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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