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概要:
I.有一个圣三一
II.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
III.创世之前,三位一体并不存在
IV.创世之后,三位一体存在于耶稣基督里面
V.这三位一体从圣言,也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但从《尼西亚信经》看不出来
VI.荒谬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VII.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VIII.它还歪曲了圣言
IX.因此才会有主所预言的“灾难”和“毁坏”
X.任何救赎都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
XI.三位一体在主救主里面;这就是为何要唯独靠近主,因为祂是救恩或永生
38.需要注意的是:
⑴普通人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父神坐在高处,祂的儿子坐在祂右手边,他们差圣灵到人那里去。
⑵神职人员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和主,这三者拥有同一个本质。
⑶神职人员当中的智者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相通的属性和品质;但三个位格是指不相通的属性和品质。
⑷圣三一的存在从《圣经》和理性可以证明。
⑸从三位格三位一体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三位一体。
⑹如果神是一,那么属于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一位格三位一体必然存在。
⑺神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位格三位一体,在成肉身的神,或耶稣基督里面。
⑻这一点从《圣经》可以证实。
⑼这一点也可从理性证实,因为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
⑽使徒教会从未想过三位格三位一体,这从他们的信经明显看出来。
⑾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议会发明的。
⑿它由此传到那个时代之后,直到现代的众教会。
⒀在今天之前,该教义无法被纠正。
⒁三位格三位一体已经使整个教会都颠倒了,并歪曲了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
⒂所有人都声称,它是不可理解的;必须在服从信仰的情况下保持理解力。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呢?
⒃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体。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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