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
36.⑴若不从主耶稣基督那里,没有人能受圣灵,因为圣灵从父神通过祂发出。圣灵是指神性发出或行进。
⑵没有人能受圣灵,也就是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同时处于仁爱,或对主之爱。
⑶圣灵,也就是神性发出永远不会成为人的,而是始终属于与人同在的主。
⑷因此,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在人里面变成固有的;它只是存留在接受它的人身上,只要这人信主,同时信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
⑸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那里,而是从主通过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⑹父神不差遣圣灵,也就是祂的神性通过主进入人;而是主从父神差遣它。
⑺神职人员因要从圣言教导关于主,关于来自祂的救赎和救恩的教义,所以应通过圣灵的应许和圣灵转移的代表来就职;但神职人员照着他生活的信仰来接受它。
⑻圣灵所指的神性从主藉着神职人员通过讲道、照着平信徒对由讲道而来的真理之教义的接受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⑼也藉着圣餐的圣礼、照着事先的悔改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