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从那一位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的圣灵本质上就是那一位神;但对在空间中的主体来说,从表面上看,它就是圣灵或神性行进
34.⑴神在创世之前是什么样,在创世之后就怎样;因此,祂自永恒是怎样,直到永恒就怎样。
⑵神在创世之前不在扩展的空间之中,在创世之后,直到永远也不在扩展的空间之中。
⑶因此,神在脱离空间的空间、脱离时间的时间之中。
⑷因此,从那一位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的圣灵就是那一位神。
⑸由于神处处都是一样的,所以人不能说,祂行进,除非表面上参照空间如此说,因为这些空间的确会行进;正如表面上在那些在空间中的主体看来那样。
⑹由于这些空间在被造的世界中,所以可知圣灵在那里是神性行进(译注:divine proceeding,通常译为神性发出)。
⑺神的全在充分证明,圣灵是从一位不可分割的神发出的神性,并不是作为单独一个位格的一位神。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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