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从那一位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的圣灵本质上就是那一位神;但对在空间中的主体来说,从表面上看,它就是圣灵或神性行进
34.⑴神在创世之前是什么样,在创世之后就怎样;因此,祂自永恒是怎样,直到永恒就怎样。
⑵神在创世之前不在扩展的空间之中,在创世之后,直到永远也不在扩展的空间之中。
⑶因此,神在脱离空间的空间、脱离时间的时间之中。
⑷因此,从那一位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的圣灵就是那一位神。
⑸由于神处处都是一样的,所以人不能说,祂行进,除非表面上参照空间如此说,因为这些空间的确会行进;正如表面上在那些在空间中的主体看来那样。
⑹由于这些空间在被造的世界中,所以可知圣灵在那里是神性行进(译注:divine proceeding,通常译为神性发出)。
⑺神的全在充分证明,圣灵是从一位不可分割的神发出的神性,并不是作为单独一个位格的一位神。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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