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
31.⑴新旧约圣言都教导,神成为肉身。
⑵在神成为肉身之前,教会的一切敬拜都预言并关注后来成为肉身的祂;由于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敬拜是神性。
⑶神成为肉身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我们的救赎”、“耶和华我们的救恩”、“耶和华我们的真理”;这一切由两个名字,耶稣基督来表示。
⑷未成肉身的神不能与众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⑸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试探,更不能忍受十字架的痛苦。
⑹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看见和认识;因此,祂若不通过自己成为肉身,就不能被靠近,因而不能与世人和天使结合。
⑺信未成肉身的神是不可能的,只有信成肉身的神才是可能的。
⑻这就是为何古人说,人见神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并且为何主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也没有人听见过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37)。
⑼又为何神藉着人形式的天使向古人显为可见,这形式是成肉身的神的代表。
⑽神的一切运作都是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因而从祂的神性通过祂的人身实现的。正因如此,神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11, 17)。
⑾所有神性事物都一起存在于神的终极事物里面;因此,父的所有事物都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
⑿由此可知,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是决不能实现的。
⒀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通过主救赎主和救主,也不可能有救恩;这救恩是永恒的救赎。
⒁正因如此,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有永生;那些不信祂的人没有永生(约翰福音3:15-16, 36)。1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将诸天堂排列得井然有序,从而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也没有天使能继续处于其幸福的状态。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参看第6章)。救赎是一项纯神性的工作,这救赎只能由成肉身的神来实现(参看第8章)。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祂作为最大的先知忍受最后的试探,也通过这试探真正征服众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因此,它不是救赎,而是救赎的方式。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这一点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错误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教会的属灵余剩荡然无存。要列举当今所持有的从救赎的教义(救赎是十字架受难)流出的错误。信之虚假不能与仁之良善结合。但以理书和先知书中关于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关于基督(马太福音24章)。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因此,前面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但祂会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AR 20, 483, 664, 830节)。“祭司”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详情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节)。
前面说,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但要知道,他们永远在接受它们,或说永远是接受者,因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不能被任何天使或人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只能看上去像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没有哪个天使或人能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在其中。因此,有人若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和真理被他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就会立刻从天上被送下来接受教导。从这些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可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被引用,所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这拯救的工作来自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按顺序发展的主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AC 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民事事务(AC 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从而引向主(AC 10794节);他们不能声称自己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AC 10795节);祭司可以因圣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以将这尊严归于自己,而是要归于主,圣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着于这个人,或说紧挨着他(AC 10796, 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相反的意义(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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