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在圣言中,“吃”表示吸收或采用;“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吃生命树”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吃”表示吸收或采用,因为正如属世食物当被吃掉时,就被同化为人身体的生命,属灵食物当被接受时,则被同化为他灵魂的生命。“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不表示别的,还因为人从由主那里所接受的爱和仁之良善中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许多地方都提到“树”,“树”是指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教会本身,其“果实”是指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在教会中并与教会之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适当的地方。我们说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爱之良善是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仁之良善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每种良善的性质或品质和特征将在下文被告知。关于它们,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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