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揭秘启示录 #587

587.“也赐给他权

587.“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的统治,无论在教会的教义方面,还是在教会的生活方面。“权柄”表示统治,如前所述(AR 575节);“支派”表示在其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在其虚假和邪恶方面的教会(AR 27, 349节);“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AR 282, 483节);“民族”表示与教义一致的生活(AR 4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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