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揭秘启示录 #475

475.“创造天和天

475.“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他们里面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创造”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创造,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改造和重生(AR 254, 290节),也就是复活。“天”是指天使们所在的天堂;“地”和“海”表示教会;“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AR 398, 470节)。“其中的事物”表示与这些人同在,或他们里面的每一和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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