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阿

199.“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在圣言,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阿们”是指来自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来自主的神性确认(可参看AR 23节);当论及主时,“忠信真实的见证人”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AR 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都是一样的,因为此处对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AR 44节)。这些事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来,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既出于自己,又出于圣言相信的人;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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