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揭秘启示录 #106

106.“必不受第二

106.“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第一次死是指肉体的死亡,第二次死是指灵魂的死亡,也就是诅咒(参看AR 853, 873节)。由于“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他们应当承认真理,直到通过这些真理,虚假被移走(AR 102节),所以可推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他们由此免于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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