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当在自然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开始胜过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同时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25.⑴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他自己的良善,并由此进入真理,他在世上就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他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自己的邪恶,并由此进入虚假。
⑵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进入天堂;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进入地狱。
⑶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从内层处于真理;即便处于虚假,死后他们仍能接受与他们的良善一致的真理。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正好相反。原因在于,良善和邪恶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的存在,理解力则拥有由此而来的实存。
⑷从灵界中的天堂和地狱的状态可以知道在地上,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归到自己人那里,也就是进入他自己的邪恶或良善,而天堂和地狱就来自人类。
⑸出于许多原因,这一点在地上绝无可能为人所知,
⑹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间隔,从地狱呼出的邪恶升入其中,良善则从天堂降于其中;它们在那里相遇。
⑺这个间隔的中间有一个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
⑻从该平衡可以知道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
⑼主在那里如在一架天平上权衡它。
⑽这种平衡随着邪恶胜过良善而向天堂提升,随着良善胜过邪恶而向地狱下降,因为来自天堂的良善把它压下去,来自地狱的邪恶把它提上来。
⑾这种平衡对天堂天使来说如同一个脚凳,他们的良善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
⑿由其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产生的天堂天使的幸福照着这种平衡提升的程度而减少。
⒀就在地上邪恶胜过良善的同时,地狱胜过天堂。
⒁由此清楚可知,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⒂之所以说“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是因为良善通过真理拥有权势,邪恶通过虚假拥有权势。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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