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⑴在耶稣基督里面,永恒的神性和时间中的人身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
⑵这种合一过去是相互的,现在也是相互的,因而是完全的。
⑶因此,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身是一个位格。
⑷父的一切神性事物同时在主的人身里面。
⑸因此,主是独一无二的神,祂自永恒并将永远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
⑹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全能者”。
⑺祂是“永在的父”、“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救主和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
⑻那些靠近作为耶和华和父的祂,并与祂结合的人就成为祂的儿子,被称为“神的儿子”。
⑼他们是祂的神性人身的容器。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