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73.启2: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示写给并涉及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前面说明(AR 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但照着接受程度而各不相同;这些多样性好比构成一体的全身各种肢体和器官,或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这就是为何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经上用“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以弗所教会”是指教会中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当在灵义上来理解时,写给该教会的内容清楚看出来。这是写给该教会的“天使”的,因为一位天使是指一个对应于由这些人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前所述(AR 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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