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1

21.⑴耶和华神自永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揭秘启示录 #106

106.“必不受第二

106.“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第一次死是指肉体的死亡,第二次死是指灵魂的死亡,也就是诅咒(参看AR 853, 873节)。由于“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他们应当承认真理,直到通过这些真理,虚假被移走(AR 102节),所以可推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他们由此免于诅咒。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