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主耶和华的人身就是“被差到世上的神的儿子”
18.⑴耶和华神通过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而把自己差到世上。
⑵从耶和华神成孕的这人身被称为那被“差到世上来的神的儿子”(约翰福音3:17)。
⑶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和“人子”:因祂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就是“圣言”;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人子”,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
⑷圣言中所指的不是其他“神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那个儿子。
⑸单独为一位神的“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不是来自《圣经》,也违背被神光照的理性。
⑹这是由尼西亚会议发明和虚构出来的,作为那些想要避开阿里乌及其追随者对主的人身所散布的丑闻而可以前往的庇护所。
⑺被称为使徒教会的初期教会,完全不知道自永恒所生的什么神的儿子。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地狱之爱的表象。“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通常被称为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内在的人被称为神职人员(AR 397, 402节)。“大山”表示爱(AR 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AR 494, 599节);这是地狱之爱在此处所论述的那些人中间的表象,这爱在天使看来就是这样;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AR 388节);哪里没有仁,也就是没有对邻之爱,即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也不热的人(关于他们,参看启示录3:15, 16)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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