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7

17.⑴圣灵是神性发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揭秘启示录 #579

579.启13:4.

57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教会的领袖和教导者们所教导的因没有律法作为的信而称义的教义的承认,他们因普通民众的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因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普通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AR 567节);“给权柄”表示通过平信徒当中对它的接受而使它盛行(AR 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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