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耶和华神在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15.⑴耶和华神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是为了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祂可以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⑵祂凭那时祂在人身方面所披上的公义而成为救赎主。
⑶若不藉着神性真理,祂就无法成为公义,因而无法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因为被造的一切事物从起初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造的。
⑷神性真理能与众地狱争战,能被试探、亵渎、辱骂和受苦。
⑸但这对神性良善来说是不可能的,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一个按照神性秩序孕育和出生的人身里面。
⑹因此,耶和华神在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⑺这与《圣经》一致,与在那里并来自它的被光照的理性也一致。
715.“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他们因确认了这些虚假,所以就否认真理到这种程度:因源于其内在虚假和邪恶的厌恶或抵触,他们不能承认它们。“亵渎神”表示否认和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AR 571, 582, 697节),同样否认和不承认圣言的真理;“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因确认的唯信称义的教义所导致的这些可怕而残暴的虚假(AR 714节)。他们之所以因这些虚假而不能承认真理,是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表面上看,意思好像是说这“雹灾”如此之大,以至于当这雹子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因折磨或痛苦而亵渎神;但意思不是这样,而是说,他们因虚假而不能承认真理;这与本章前面的情况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因热“就亵渎神之名”(启16:9);因痛苦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启16:11);对它们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R 692, 6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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