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4

14.⑴无论整体还是

第一章 耶和华神里面有具有相同本质的两样事物,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14.⑴无论整体还是个体,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神,宇宙的创造者和建立者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⑵正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整体还是个体,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意愿是良善或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

⑶也正如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就存在和持续存在而言,都与热和光有关;灵界的热本质上是爱,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自然界的热和光对应于灵界的爱和智慧。

⑷正因如此,教会中的一切事物都与仁和信有关,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

⑸因此,先知圣言有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它们与耶和华神有关,耶和华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⑹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实存,也就是神性真理;“耶和华神”表示这两者;“耶稣基督”同样表示这两者。

⑺照着良善与真理结合的量和质,良善是良善,真理是真理。

⑻良善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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