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12.⑴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不在人类的理解范围之内,因为神的全能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知是无限的智慧,神的全在是在从祂已经发出和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的无限存在;事实上,神性的无限不在有限的理解范围之内。
⑵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这一点无需理性的调查就能得到承认,因为这一点从神流入人类心智的更高区域,因而在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人那里流入承认。它也流入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中间,但他们不接受,因而不承认。
⑶一个人能从属于理性,同时从属于宗教的无数事物证实,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如以下事实。
⑷第一:唯独神存在并实存于自己里面;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
⑸第二:唯独神从自己去爱、有智慧、活着并行动;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如此行。
⑹第三:唯独神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那里拥有能力。
⑺因此:神是整体的灵魂;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活着、活动。
⑻除非世上和天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与从自己存在、活着、拥有能力的那一位有关,否则宇宙就会瞬间消散。
⑼因此,神所造的宇宙是神的丰满或完全;因此,祂自己说:
祂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7; 21:6)
⑽宇宙的保存,也就是不断的创造,完全证明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
⑾对立面,也就是邪恶,不会因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而被移除,因为邪恶与主体和被造物无关,因而不会渗透到里面的神性事物。
⑿因在最小事物上也普遍的圣治,邪恶越来越从内层被移除,并被赶到外层,从而被疏远和分离,以免它们对来自神性的内在事物造成任何伤害。
注:1.页边空白处注释:一切事物都按秩序行进。神就是秩序。
2.页边空白处注释:神性全能通过主的人身或人性来行使。这就是“坐在右手边”(马可福音14:62; 16:19; 马太福音26:64)、“首先的和末后的”,如启示录(启示录1:8, 17)论到人子所说的;在那里,经上说:“祂是全能者。”原因在于,神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行动,从而将一切事物都聚集在一起。主从最初事物通过与人同在的最后事物,但不通过属于人的任何东西,而是通过在人里面属于祂自己的东西行动。对犹太人来说,主通过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的东西行动;祂也通过圣言藉着以利亚和以利沙行神迹;但由于犹太人败坏了圣言,所以神亲自降世,使自己成为“末后的”,然后从自己行神迹。秩序首先被创造,神照着秩序行动,所以神使自己成为秩序。
812.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因而对主的荣耀,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欢乐鼓舞”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灵魂的喜乐是理解力的喜乐,或出于信之真理的喜乐;内心的喜乐是意愿的喜乐,或出于爱之良善的喜乐。经上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AR 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称谢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629节),以及承认主是天地之神(AR 693节),故在此表示荣耀,因为这涉及这两者,即这两个承认。“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所表示的可能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的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因主与它的婚姻而为一个教会;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也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可参看AR 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因为那时,父神与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就不是为了子而靠近父;但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一个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根本没有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上内心简单的人会这样做;而学识渊博的人很少有这样做的。此外,一个妻子不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位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该婚姻才有可能发生,因为直到在灵界,巴比伦人通过最后的审判被分离之后,这种婚姻才完全可能;那些信奉唯信的非利士人或改革宗信徒,也是如此;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所以我们说:“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教会与主有一个婚姻,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哀恸。(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又: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又: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个准备好了,与新郎一起去赴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另一处: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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