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12.⑴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不在人类的理解范围之内,因为神的全能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知是无限的智慧,神的全在是在从祂已经发出和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的无限存在;事实上,神性的无限不在有限的理解范围之内。
⑵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这一点无需理性的调查就能得到承认,因为这一点从神流入人类心智的更高区域,因而在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人那里流入承认。它也流入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中间,但他们不接受,因而不承认。
⑶一个人能从属于理性,同时从属于宗教的无数事物证实,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如以下事实。
⑷第一:唯独神存在并实存于自己里面;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
⑸第二:唯独神从自己去爱、有智慧、活着并行动;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如此行。
⑹第三:唯独神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那里拥有能力。
⑺因此:神是整体的灵魂;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活着、活动。
⑻除非世上和天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与从自己存在、活着、拥有能力的那一位有关,否则宇宙就会瞬间消散。
⑼因此,神所造的宇宙是神的丰满或完全;因此,祂自己说:
祂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7; 21:6)
⑽宇宙的保存,也就是不断的创造,完全证明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
⑾对立面,也就是邪恶,不会因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而被移除,因为邪恶与主体和被造物无关,因而不会渗透到里面的神性事物。
⑿因在最小事物上也普遍的圣治,邪恶越来越从内层被移除,并被赶到外层,从而被疏远和分离,以免它们对来自神性的内在事物造成任何伤害。
注:1.页边空白处注释:一切事物都按秩序行进。神就是秩序。
2.页边空白处注释:神性全能通过主的人身或人性来行使。这就是“坐在右手边”(马可福音14:62; 16:19; 马太福音26:64)、“首先的和末后的”,如启示录(启示录1:8, 17)论到人子所说的;在那里,经上说:“祂是全能者。”原因在于,神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行动,从而将一切事物都聚集在一起。主从最初事物通过与人同在的最后事物,但不通过属于人的任何东西,而是通过在人里面属于祂自己的东西行动。对犹太人来说,主通过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的东西行动;祂也通过圣言藉着以利亚和以利沙行神迹;但由于犹太人败坏了圣言,所以神亲自降世,使自己成为“末后的”,然后从自己行神迹。秩序首先被创造,神照着秩序行动,所以神使自己成为秩序。
458.“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因此,他们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与他们在地狱里的同类构成一体。“鬼魔”表示源于世界之爱的邪恶的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里,那些处于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为鬼魔;处于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变成鬼魔。他们与这些世人之间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们结合,以至于他们构成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出于对这些欲望的爱而向它们献祭,或抚慰它们,或屈服于它们。因此,人若将唯信当成其宗教的头,或当成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来,因而不想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并且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所以可推知,人若不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邪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死后就会变成鬼魔或魔鬼。
在以下经文中,“鬼魔”只表示这类欲望;申命记:
他们献祭给鬼魔,而不是神。(申命记32: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不再献祭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诗篇106:37)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以赛亚书34:14)
又:
猛兽(tziim)必躺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猛兽”(Ziim)、“土狼”(Ij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魔”是指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和萨梯的那类欲望;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的鬼魔就是当他们活在世上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 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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