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约也立过几次;第一次是与亚伯兰立的(对此,参看创世记17:1-14);然后是与百姓立的(出埃及记24:7-8);又立一次(约书亚记24:24-25)。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个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的显现,以及呼召和立约,然后是它的兴起或早晨。从下文可以看出,在圣言的各个地方,主耶和华(Lord Jehovih)都表示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祂就是主我们的救赎主和救主。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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